北京教育学院2025年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章程,规范招生工作

留学资讯2025-10-30 09:18:20佚名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院合法权益,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录取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依据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依据北京市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院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北京教育学院,2025年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

第三条,我院开展招生工作,此工作严格去执行教育部作出的跟北京市有关招生之规定,在执行规定时遵循公开且透明、公平以竞争、公正来选拔的原则北京学历教育,选拔秉持全面考核、综合予以评价、择优进行录取。

第四条我院招生工作,由学院人才培养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作领导由教务处负责组织,负责实施招,并还有负责跟招相关的所有工作。

第五条,我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办公室的监督,接受北京市招生主管部门的监督,接受考生的监督,接受家长的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六条,北京教育学院,是由北京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且是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直管的成人高等教育学校。该学院于1953年成立,承担着北京市基础教育干部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同时也承担着本科层次的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作。学院存在教育干部学院,其同时也叫教育管理学院,还有思想政治教育与德育学院,以及人文与外语教育学院,数学与科学教育学院,体育与艺术教育学院,信息科技教育学院,学前教育学院这7个二级学院,当下教育部备案的本科专业有10个,这些专业覆盖了教育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

我院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层次是本科,第七条规定,现阶段仅开设专科起点升本科专业,此专业简称“专升本”,办学形式是非脱产,学制为2.5年,

第八条,鉴于成人学习具备的特点,我院于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层面,采用线上与线下相互结合的方式,同时还采用自主学习跟协作学习相互结合的教学方式贝语网校,面授时间通常是公休日或者工作日,要是碰到重大节日或者特殊情况调休,授课时间会另行通知。

第九条,毕业会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层次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十条,我院高标准落实教育部、北京市招生主管部门依法核定拨付的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以及关于投档的相关指示要求。

第十一条,我院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该政策规定由教育部制定,该政策规定由北京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有关免试生,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情况

以下是面向社会进行招生的专业,拟招生的专业总共是1个北京学历教育,具体情况可见下面的表格展示,其序号为1 - 1的这列 。

2. 面向中小幼教师的招生专业,拟招生专业总共6个,具体情况见下表,其序号为2 - 1至2 - 6 ,这6个专业是我院招生改革的试点专业,简称为第二学历专业,并且均不面向社会去进行招生 ,报考的考生必须是经过北京市各区教委,也就是教师培训机构审核以及推荐的北京市中小幼在职教师 。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类别

学历

层次

学制

(年)

学习

形式

招生范围

总学费

(元)

办学地点

1-1

学前教育

教育学类

专升本

2.5

非脱产

社会统招

5600

黄化门校区

2-1

学前教育

教育学类

专升本

2.5

非脱产

幼儿园教师

5712

黄化门校区

2-2

思想政治

教育

法学类

专升本

2.5

非脱产

中小学教师

5656

中轴路校区

2-3

小学教育

教育学类

专升本

2.5

非脱产

小学语文、

数学教师

5600

黄寺校区

2-4

英语

文史中医类

专升本

2.5

非脱产

中小学英教师

7200

黄寺校区

2-5

音乐学

艺术类

专升本

2.5

非脱产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8800

黄化门校区

2-6

书法学

艺术类

专升本

2.5

非脱产

中小学教师

8800

黄化门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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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之中,总学费等于总学时乘以元每学时,此仅作参考。我院在2025年录取的新生,其学费标准会依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于2026年3月审批通过的标准来执行。

第十三条  计划招生人数180人。

第四章  报名条件及考试

第十四条  报考社会统招专业的考生条件

1. 考生需要按照统一要求,参加由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组织举办的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法律,身心健康、生活能够自理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均可以报考(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在校学生除外)。

本市户籍有报考资格的考生,必须持有其自身符合规定的有效的居民身份证件;如果其归属地不是本市户籍,那么除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外,还需要同时满足具备处于有效期范围之内的北京市的居住证件这一要求。

第一,考生必须已取得毕业证书,该毕业证书由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颁发,或者由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第二,毕业证书须是专科毕业证书,或者是本科结业证书,又或者是以上层次毕业证书。第三,证书信息应与备案信息对比审验合格,备案信息来自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注意:这是按照要求改写后的内容,但实际表述较为复杂和拗口,仅为满足改写需求。正常表达可简洁清晰地说明相关要求。)

第十五条  报考面向北京市中小幼在职教师招生专业的考生条件

考生需参加我院自主组织的入学考试,其中包含艺术类专业加试,考试时间为2025年9月20日,其具体安排会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将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 。具体报考条件以及考试流程 ,可登录我院网站“教育教学—学历教育”模块 ,查看“北京教育学院2025年‘教非所学’第二学历教育招生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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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生必须已取得毕业证书,该毕业证书是由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所颁发的,是本科层次或者本科以上层次的,并且证书信息要与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备案信息进行对比审验,审验结果为合格 。

第十六条,报考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其中也包含面向中小幼教师招生的考生,按照教育部以及北京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加试,考生需要持身份证参加专业加试,专业加试成绩会按有关规定成为录取的条件之一 。

各专业加试科目为:

1.音乐学专业:声乐或器乐

2.书法学专业:书法创作

专业加试的日期确定下来啦,具体是在2025年9月20日这一天,这一天呢是周六,并且是上午9:00开始一直到11:00结束。

专业加试地点:北京教育学院黄化门校区(东城区黄化门街5号)

艺术类考生,专业加试成绩查询相关事宜,2025年10月中下旬,需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成绩,具体安排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要求执行。

具体到各专业,其上课时间是怎样的,上课地点在哪里,报考条件有啥要求,报考流程该如何进行,还有专业加试等相关信息,都详细地列在我院2025年招生简章里。考生能够登录我院网站中的“教育教学”板块里的“学历教育”模块去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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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应当自始至终遵守各项招生考试纪律,以诚信的态度参加考试。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将会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加上涉及《刑法修正案9》等法律法规的相关款项来展开处理 。

第十九条,我院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于北京市招生主管部门监督之下,具备依据上线考生人数等实际情形,调整专业招生计划,或者合并、停办部分专业(上线考生数小于15人)的办学自主权利。针对录取人数不足15人的招生专业,将不予以组班,且报于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备案。

第二十条,我院录取原则针对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总成绩达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定的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范围内,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或调剂,其中艺术类专业在统考总分上线且专业加试合格基础上,按专业加试成绩择高分录取,我院认可其他高校专业加试成绩。

第二十一条,达到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未被我院志愿专业录取,志愿专业已录取满额或志愿专业被撤并等原因,且选择同意校内调剂的考生,我院将遵循北京市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录取规定,在我院同类别其他专业中择优调剂录取或退档;选择不同意调剂录取的考生,我院将直接退档。被退档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登陆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参加有招生计划剩余名额学校的调剂录取。

符合国家规定照顾条件,是统招专业考生情况,在其考试成绩基础上,会增加相应分数来投档,且计入总成绩,我院依据总成绩进行录取。符合免试录取条件,须是考生本人,向我院申请,经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资格审核通过后,才可以免试录取。

第二十三条、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2025年,我院开展面向中小幼在职教师的第二学历教育委托培养,其改革试点专业,招生录取办法亦按照我院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的招生录取实施方案来进行。

第六章  入学复查、收费及毕业

新生被我院录取,应在我院规定期限办理入学手续,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到,领取新生录取通知书,逾期不报到视为自愿放弃学籍,我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之后,我院会在三个月历程里面,依据国家招生规定,针对新生开展全面资格复查,要是发现存在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种,便会取消其入学资格以及学籍,其后果跟责任全都由学生本人来承担,并且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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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符合报名或录取条件、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者;

专升本的学生,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专科以上包含专科层次的毕业证书或者是毕业证明书,入学时提供的同样如此,无法通过教育部学生学籍电子注册。

第二十六条,考生在报考之际,需要慎重填报本人基本信息,在被录取入院之后,同样须要认真核对自身基本信息,以此保证姓名、身份证、出生日期这些关键信息精准无误。倘若因为信息存在错误,从而致使无法经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顺遂完成学籍电子注册或者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那么其中的后果以及责任,全部都要由学生本人来承担。

第二十七条,我院收取学费,依据《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成人学历教育学费标准的函》(京价(收)第303号)文件规定,也就是总学费等于总学时乘以元每学时。2025年,我院各类专业学费实收,按照北京市教委审核的标准来执行,并且按年度分三次进行收取。

第二十八条,学生于学院规定的修业年限当中,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内容,且成绩合格,获准予毕业,由学院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针对教育部学信网进行高等教育学历电子注册,核发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二十九条,我院未曾委托任何组织,未曾委托机构,也未曾委托个人代理招生。而为了能更佳地服务考生,我院在招生简章里公布了招生咨询电话,欢迎广大考生进行垂询,招生咨询人员的建议或意见仅作参考,我院不会做出任关于招生考试、录取的承诺。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开始去执行,由北京教育学院教务处负责作出解释。

第三条十一款,此章程倘若存在和国家并上级相关政策不相一致的地方,全都依照国家以及上级有关政策跟规定去执行,其他尚未尽到的事情,依照上级相关规定去执行。

第三十二条  我院相关信息

1.北京教育学院教务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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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寺校区:北京市西城区德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北楼101室

2.招生信息查询方式:

北京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网站:

进行招生咨询的时间是,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时段为八点三十分至十一点三十分,下午时段为十三点至十六点三十分。

招生咨询电话:

3.招生工作社会监督:

北京教育学院监督举报电话:

北京教育学院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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