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新生入学指南考试时间,新生入学手册和指南必备注意事项

留学资讯2023-01-24 17:03:00佚名

江南大学新生入学指南考试时间,新生入学手册和指南必备注意事项

笃学尚行 止于至善

校训"笃学尚行,止于至善"是江南大学师生的行为准则和价值追求。她充分表明了学校既注重学生知识的传授,又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既注重科学素养的形成,又注重人文素质的提高;既强调求真务实、锲而不舍的学风,又强调开拓创新、追求卓越的进取精神。

层次

专业

入学测试科目

学分

学制

修业年限

食品工艺与检测

英语

数学

语文

80

2.5年

2.5年—5年

社会工作

教育管理

学前教育

初等教育

法律事务

行政管理

工商企业管理

会计

计算机信息管理

工程造价

工程监理

食品质量与安全

大学英语

计算机应用基础

高等数学

工商管理

金融学

会计学

人力资源管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工程管理

教育学

大学英语

计算机应用基础

大学语文

教育学(学前教育方向)

小学教育

社会工作

法学

行政管理

汉语言文学(新闻传播、高级文秘、师范)

注:最短学习期限,从教育部学籍正式注册时间开始算起(通常春季为3月1日;秋季为9月1日),不含毕业发证时间。

1)修业期限下限:是指最短学习时间,不含发证时间。

2)毕业证书中的所学专业注明"方向"。

收费标准

[报名费] 20元

[入学测试费] 60元(免试入学学生不需交纳)

[学费标准] 按学分收取,按照学院对各地学习中心批准的学费标准交纳

[教材费] 根据选课配发教材,首次预交500元,以后根据教材领取情况多退少补相应的费用。

[课程重修费] 一门课程两次考试机会(正考、补考),首次补考免费,第二次补考即第三次考试需要缴纳重修费, 150元/门/次

[论文重修费] 按实际学分收取

[补办学生证] 10元教学时间安排

1. 开学时间:每年3月和9月

2. 课程考试时间:每学期结束前,一般为7月和次年1月或6月和12月开学前准备

1. 预定教材:新生由学习中心协助预定教材,老生根据开课情况先行配发,后续确认是否领用。新生入学第一学期预交教材费500元/人,如所订购教材超过预交教材费,应在根据实际订购情况补交相应的费用,离校结算多退少补;

2.交费:采用网上银行方式交费。新生第一学期交不低于30学分学费,以后学期建议按开课计划就高线取整交纳,即按:20学分或30学分交纳,最后学期交足余额部分;

3. 验证:学习中心初审学生毕业证书原件,加盖学习中心初审章,保证复印件清晰整洁,并将毕业证书复印件放入学生档案中,如为高中起点毕业证明需提交加盖红章的原件。奥鹏中心复审网上学历信息。无法在学历认证网查询到的专科起点及以上层次的学生,需由学生自行办理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江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负责终审,对有疑义的毕业证书,须统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由学院进行最终审核;

4. 图像采集:新生录取后,在入学前需完成图像采集,根据采集要求,由学习中心统一组织,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交纳采集制作费15元/人。学生毕业时,高校将使用此图像采集照片制作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为学生上传教育部电子注册图像。

5. 注册:学生正式入学后(即提供了国民教育系列的毕业证书并通过了入学测试者),江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将对其进行学籍注册;

6. 免修申请:新生入学时,根据学生手册免修管理规定,由学习中心组织提报免修申请,申请免修课程不能选课。

7. 选课:新生入学,由奥鹏学习中心按照学校本学期开课计划为学生进行集体选课。

票据处理

1. 报名费、入学测试费:只提供收据,不提供发票,报名测试后概不退费;

2. 学费:学习中心首先提供收据,高校完成学期全部费用结算后开具发票,学习中心组织学生以收据换取高校提供的等额正式发票 ;

3. 教材发票:学生如有需要,可以通过学习中心向高校申请开具。

退学退费

根据江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手册》中"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1. 退学办理程序为:学生提交退学申请,交回学费票据、学生证、纸质奥鹏卡 → 所属学习中心初审 → 奥鹏中心复审 → 学院审批;

2. 学生按缴纳学费及教材费按学院退学程序办理后受理退费大学新生入学指南,退费标准如下:

1)新生在开学日10天之前申请退学的,全额退还学费;

2)在每学期规定的开学日期后申请退学的,扣除已选课程(包括未参加考试的课程)的全部学费;

3)教材费扣除已选订的教材费用,余额退还;

4)退学学生的报名费、测试费不予退还;

5)学生申请退学时间以收到《退学申请表》为准。

免修

免修申请应在新生入学首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到所属学习中心一次性集中办理,根据江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手册》中"课程免修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免修需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条 免修课程须为同层次、同类别、同课程名称、同教学要求的课程。

第二条 免修课程的成绩记"免修"字样,给予相应学分(申请免修学分按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计算)。本科层次在申请学位时,不计入专业总评成绩。

第三条 学生在进入学院学习以前取得的有关课程成绩(在入学前五年内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方有资格申请免修),符合以下要求,经批准可以办理课程免修。

1. 通过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应层次)取得合格以上成绩(不含大学英语),可以申请免修总学分的20%(限公共基础课);

2. CET考试试点前取得CET4以上(含CET4)合格证书或在我院学习期间取得CET4以上(含CET4)合格证书,CET考试试点后CET4成绩在425分以上或CET6成绩在390分以上,可以申请免修教学计划中的大学英语(一)、(二)和本科段的大学英语(三);

3. 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以上证书,可以申请免修教学计划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4.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英语专业毕业生,可以申请免修教学计划中的大学英语(一)、大学英语(二)和本科层次的大学英语(三);

5. 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可以申请免修教学计划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6. 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以申请免修总学分的20%(限公共基础课);

7. 江南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可以申请免修总学分的40%(限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中免修课程成绩必须达70及70分以上;

8. 江南大学网络教育毕业生,可以申请免修总学分的40%(限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中免修课程成绩必须达70及70分以上;

第四条 学生已选课程一律不予办理免修手续。

第五条 免修办理程序

1. 由学生本人填写《免修申请表》,并提供原校的证书和成绩证明原件,如证明是影印件,需加盖原校印章或保存原件单位的人事部门印章。学生提供的成绩证明必须包括以下内容:课程名称、学习起止日期、学时数或学分数、考试成绩等;

2. 由所属学习中心根据免修条件进行初审;

3. 由所属学习中心将初审后的免修申请表(一式两份)、证书复印件和成绩证明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寄至奥鹏中心,复审汇总后提报网院审核,学习中心收到审核批复的原件退还给学生。

第六条 学生必须如实提供免修课程的有关证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被取消学籍,已经毕业者,将取消毕业资格,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教学环节

教学模式:教材自学+课件学习+网上导学+网上答疑讨论+课程作业+学习中心导学辅导+集中考试+毕业论文;

采用完全学分制,弹性修业年限。学生可自主安排学习时间和学习地点;

免修的条件及办理:按江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有关规定办理相应课程的免修;

平时成绩占总评成绩比重: 30%(特殊课程除外)。考试环节

1. 参加课程考试流程:

选课学习 → 考试预约 → 考试预约成功 → 凭学生证、身份证参加课程考试

2. 考核方式:

考核分两种形式,一种是大作业考核方式,不另外安排集中考试,除了个别课程的大作业成绩就是最终总评成绩外,大部分大作业考核课程需要和平时作业成绩合成最终总评;另外一种是集中笔试的卷面考试(开卷、闭卷方式)。

3. 根据江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手册》中"学籍管理办法"、"课程学习管理办法"规定:

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平时成绩占课程成绩30%,期末考核成绩占课程成绩70%。课程成绩按百分制记载;目前奥鹏经江大批准,正在执行的政策是:最终总评成绩=10%*网上学习积分+20%*平时作业成绩+考试成绩*70%。

每学期所学并预约考试的课程必须参加本学期课程考试,否则作缺考处理;

学生课程考试的成绩在60分以下或不及格,应予重修。考试成绩合格但对成绩不满意者,不允许重修;

课程成绩以历次考试最高成绩记载;

重修不计平时成绩。

毕业及电子注册环节

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学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教育部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程全国统考,通过思想品德鉴定者,准予毕业大学新生入学指南,颁发江南大学(网络教育)毕业证书,予以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无学籍的学生,不发给任何形式的毕业证书。学士学位环节

根据江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江南大学网络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07年修订)规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如下:

第一条 凡经我校录取的各专业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符合本《实施细则》的各项条件,经校外学习中心推荐,网络教育学院初审,均可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一)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热爱**。

(二)完成本科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已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三)身体健康。

第三条 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年限为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后一年之内。

第四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未获毕业资格者(包括换发毕业证书的结业生);

(二)学位课程平均成绩低于70分者;

(三)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未达到"中"以上者;

(四)江苏省成人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授予学位的成绩要求为:一般专业60分;

(五)考试作弊者;

(六)违犯校规校纪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学籍管理环节

1. 录取通知书:江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对通过入学考试的学生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2. 学生证:对入学后参加选课学习、且已经取得正式学籍得学生,由平台打印的纸质奥鹏卡代替学生证使用。

3. 网上注册管理:每学期开学后需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注册;

4. 学籍档案管理:学生档案于当期招生截止后一周内由学习中心统一整理上报,奥鹏中心复审后报高校审验存档。档案包括学生入学资料明细清单,学生的报名登记表,报名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学生报名信息确认表等。学生身份证与大专毕业证书姓名或出生日期不符的,需提供县(区)级以上公安部门户籍证明原件。报读专升本层次的学生,由学习中心打印OES教学管理平台中学生报名信息电子档案的学历认证核查结果,作为档案内容一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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