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做好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推送工作,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组织工作经历和研究能力的教师队伍,加强高校国际组织课程和教材建设,提升国际组织人才自主培养能力,拓宽我国高校与国际组织的合作本科留学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在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下本科留学申请,设立并实施高校国际组织师资出国留学项目。我校为试点高校,现发布2023年项目申请通知如下:
一、选派办法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重点资助教师赴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含学术类国际组织)短期工作,同时可资助教师赴国外的国际组织研究机构或在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方面具有优势的国外高校开展国际组织相关研究。
2、选派类别为访问专家,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为3-12个月。
3、资助内容: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申请时应为所在高校从事国际组织相关课程教学、开展国际组织相关课题研究或从事国际组织相关工作的在职教师。
3、申请时已获得国际组织或国外高校(机构)的正式邀请信(邀请信要求见附件1)。
4、外语水平应达到相关要求。
申请条件、选拔办法、派出及管理详情请查阅2023年高校国际组织师资出国留学项目选派办法(附件2)。
三、申报流程
请申请人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准备申请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1),于4月10日至4月30日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并将一套完整的纸质材料提交至国际处(玄武门校区学术交流中心403)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