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人员归国买车政策策
2020-09-2769
普法内容
现在全省早已有部份海关可受理并审批没有《留学归国人员证明》的免税车申请新政背景:为鼓励在外留学人员归国工作,海关总局、国家建委、国务院经贸办公室、财政部、交通部、国家国税总署、中国车辆工业总公司联合公布了“关于归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钞订购个人自用国产小轿车有关问题的通告”,后又公布《海关总局关于简化和规范我留学人员用订购免税国产小轿车有关手续的通告”。规定凡在美国正规中学(学校)注册学习毕(结)业和进修年限在一年以上的留学人员,学成后在外逗留不少于2年,并自出境之日起1年外向海关提出订购免税国产小汽车的,在其免税限量和从海外带进的外汇额度内,可用现钞订购免税国产小轿车一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国人出境入境管理法》,起草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高等学院,系指经教育部批准的推行脱产高等文凭教育的普通高等中学;本规定所称外国留师生是指持外国签证在我国高等学院注册接受文凭教育或非文凭教育的外国公民。第三条高等学院接受和培养外国留师生的工作,必须遵守“深化变革留学生回国购车政策留学生回国购车政策,强化管理,保证品质,积极稳当发展”的方针。第四条接受外国留师生的高等小学,必须具备必备的教学和生活条件,以及相应的教学科研水平和管理水平。第五条高等学院接受和培养外国留师生,必须遵守国家外交方针,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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