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全省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和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精神,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全省2021年初中毕业和入学考试的通知。 具体内容如下:
一、做好202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工作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期末考试。 旨在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学科学习目标达到的水平。 考试成绩不仅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202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由毕业考试和入学考试两部分组成,分别举行。
(一)毕业考试科目设置和考试组织
毕业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会话考试占40%、笔试占60%)、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生物(含实验操作)、道德与法治(含民族团结教育)、历史、地理、体育。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成绩占总成绩的30%左右; 生物和地理科目的毕业考试成绩根据课程结束时的考试成绩计算。
毕业考试的命题和考试由学校组织实施。 各科目的考试成绩可以用百分比制或等级制来表示。 毕业考试将于2021年5月15日后举行。
(二)入学考试科目设置和考试组织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理科(含物理、化学两科)、综合文科(含道德法治、历史两科)、体育6个科目,总分630分。 实验操作技能考试的分数和组织方式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
1、文化考试总分为600分。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 中文120分; 数学120分; 外语120分(听力30分,笔试90分); 理科综合120分(物理55分,化学35分,综合题30分); 文科综合120分(道德与法治)45分(其中民族团结教育7分)留学之路,历史45分,综合题30分]。 文科综合科目中,道德法治科目的范围是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和国内教学中规定的道德、法律和国情的教学内容。 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期间的内容。国外重大时事政治,以及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教育教材《国民知识(试行)》(初中版2021中考时间确定,人民出版社出版)中的教学内容。
(2)考试形式。 初中毕业生入学考试要多元化。 根据各学科课程特点,有闭卷和开卷两种形式; 除了纸笔测试外,还安排了外语听力测试。 具体安排如下: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理科科目均为闭卷形式; 综合文科科目全部采用开卷形式。 每门科目考试的答案都写在答卷上。 其中,选择题要求考生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写答案,非选择题则要求考生使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填写答案。
文科综合开卷考试中,考生可以携带相关课程的教材进入考场,但其他材料不得进入考场。 学生做题时可以查看允许携带的教材并独立回答问题。 不得讨论、抄袭、借用教科书。
(三)考试时间。 2021年河北省初中毕业生文化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6月21日
6月22日
早晨
9:00-11:00 中文
9:00-11:00 数学
下午
14:00—16:00 科学综合
14:00—16:00 外语
(包括25分钟听力测试)
16:45-18:45 文科综合
(四)普通高中、招收学前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的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中等技工学校使用同一套试卷。
2、体育考试满分为30分。 考试方法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4年河北省初中毕业入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附件10执行”。 全省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将于2021年5月底前举行。
二、严格规范招生考试成绩发布及相关公示工作
(一)严格结果发布纪律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执行我省初中毕业生入学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成绩发布的有关要求。 不得向学校提供非入学考试成绩数据; 不得向初中发放录取指标; 不得统计公布各县(市、区)及初中学校的招生人数和入学率; 不得根据中考成绩对县(市、区)和初中学校进行排名; 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县(市、区)和初中学校进行中考表彰奖励; 董事、校长、教师等不得根据中考成绩给予奖惩。 初中学校不得公示中考成绩、中考排名、中考状元、中考录取率等,不得放置、悬挂、张贴横幅、宣传校外或校内有关中考成绩的标牌和其他宣传材料。 不得在学校官方网站及其他网站上公布学校中考成绩。 排名、中考录取率等信息。
(二)认真规范新闻报道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会同当地宣传部门、新闻单位、网络媒体,增强宣传中考的主动性,加强考生信息服务,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提供政策解读、志愿者申请表、信息查询、温馨提示等服务。 及时开展招生警示或案例公示,提醒考生和家长避免上当受骗。
3.保障特殊群体平等参加考试和继续教育的权利。
(一)保障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的权利
持有残疾证的听力障碍学生,经个人申请并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可以免试外语听力考试。 外语成绩将根据笔试成绩折算为满分。
(二)保障流动儿童平等参加考试和继续教育的权利
保障农民工子女及随迁的外来户籍职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并在当地参加入学考试。 各城市要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当地入学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北府函[2012]117号)规定,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中考报名、审核、录取办法和条件2021中考时间确定,因地制宜制定,切实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平等的入学权利。参加流动地高中入学考试和继续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稳定。
四、全面加强初中毕业和高考管理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
初中毕业和入学考试是中小学考试和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按需要保证充足经费,确保这项工作顺利推进。 要严格执行全省中考收费政策,严禁以中考名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努力为初中毕业和高考创造良好环境。
(二)维护正常教学秩序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违规提前结束初中毕业课程,不得擅自删除非考试内容,不得随意编印各种形式的复习材料; 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加中考; 不允许学生提前毕业和退学; 各类职称高考地区不得进行模拟考试。 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将给予省级通报批评,并追究地方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严格控制和规范中考加分(或减分)项目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各地中考秩序的通知》(教机厅[2008]3号)文件精神,并根据法律法规和《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军区政治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河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政联[2013]1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对“四名华侨考生”招生补助金加分和关爱的通知》(冀政侨资[2016]1号)《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雄和英雄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因公殉职的残疾警察。 《通知》(济工办发[2018]97号)、《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人员教育优待细则》的通知《河北省他们的孩子》(冀应急办[2018]97号)2019〕 30号)等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军人子女、因公牺牲的公安英雄和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人员子女等优待对象,“四名华侨考生(归国留学人员、归侨子女、省内华侨子女、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加分录取(或减分录取) 。 普通高中招生不得与招商引资、人才等各种经济因素挂钩,任何学科竞赛成绩不得作为加分因素。 如果加分(或减分)政策与上述文件相抵触,必须立即做出相应调整。 学校要及时向社会公开享受加分(或减分录取)的学生名单、享受的优惠政策和项目、积分情况,并公布举报热线,接受社会监督。 请各城市将本年度当地中考招生政策中加分(或减分录取)的项目、分值及范围报我部基础教育处于6月15日前备案。
(四)严格控制初中教育留级
历届初中毕业生均须以社会考生身份报名参加中考,原则上不得报考普通高中。 各城市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社会考生中考后报考的高中学校类别。
(五)不断完善初中毕业和高考各项支持制度
严格宣传、诚信、监督、奖惩等,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杜绝不正之风。
为维护考生利益,雄安新区三县2021年中考考试工作保持不变,相关工作将在保定市教育局、保定市政府指导下继续开展教育考试局。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4年初中毕业入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4年初中毕业入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办理。 [2014]11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教机[2018]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