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研究美国文化产业发展融资特点时,美国政府于战略层面重视文化产业发展,而在具体资金扶持方面尊重市场意愿。美国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呈现出这样的特点,即通过立法构建文化产业发展的健康基石,奉行“市场为主,政府为辅”的资金扶持原则美国文化特点美国文化特点,充分鼓励基金捐赠和财团资助,充分利用国家人才制度优势,在文化产业上推行金融创新且积极利用外资等。 美国文化产业规模在全球居领导地位,其竞争力也在全球居领导地位。这种领导地位呈现于三个方面,其一为市场规模大。在二零一一年时留学之路,美国GDP总值是十五点零八万亿美元,文化传媒产业总产值为一万九千四百六十点七亿美元,占GDP总值比例达百分之十二点九。在二零一二年,全球电影票房达三百四十七亿美元,美国电影票房有一百零八亿美元,占到全球票房近三分之一。其二是行业集中度高,行业龙头企业实力雄厚。美国文化产业竞争力体现于各个文化领域,各个文化领域都有一批世界级龙头企业,这些文化领域的市场集中度相当高,以电影业来讲,派拉蒙是一家公司,华纳兄弟是一家公司,索尼哥伦比亚是一家公司,迪士尼是一家公司,环球是一家公司,福克斯是一家公司,这六家公司占据了2011年81.7%的票房份额,还有美国文化全球影响力大。一方面,好莱坞那些大制作的电影,FOX的电视新闻等,属于美国无形文化品牌,借助卫星电视以及互联网,跨越了地域时空的限制,对全球消费者形成冲击;另一方面,美国文化产业凭借全球营销体系,把服饰、文具、箱包、生活用品等有形文化产品,渗透进全球消费者的日常生活,还将美国价值理念附着在有形的产品载体之上。美国文化产业能发展至如今获优势地位,一方面在于美国政府于战略高度极为重视文化产业,另一方面在于美国政府十分尊重市场资金的意愿,充分借助市场资金的力量来发展文化产业。中国文化产业处在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期,研究美国政府发展文化产业的特点与经验,对我国政府制定文化产业引导政策、文化企业发展战略具备借鉴价值。在构建文化产业发展健康基石这件事上,美国的做法是通过立法来达成,美国在任何产业发展方面都极为重视法制环境,文化产业同样如此,美国政府觉得,健康的法制环境乃是任何产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在文化产业范畴内,美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文化产业相关法律,比如说《版权法》,还有,《专利法》,再者,《优化知识产权法案》,另外,《跨世纪数字版权法》,以及,《电子盗版禁止法》等系列为有效实施内容保护的法规法案,以此尽可能详尽地去形成并保护创造者的利益。美国将版权保护意识延伸至国外,积极推动全球知识产权保护的TRIPS协议,以此保护美国版权在全球的竞争能力。美国文化产业版权保护呈现出保护范围愈发广泛,保护程度愈发严格,修改频率愈发频繁的趋势。以《版权法》为例,美国依据现实状况持续优化完善,进行了近50次修改。美国版权保护期限持续延长,个人著作权保护期从死后50年延至70年,之后又延至75年。公司版权保护期从75年延长到95年。这表明,美国政府充分认知,版权保护乃是文化产业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美国除了进行法律保护,还支持民间机构自主保护知识产权。比如说,美国的国际知识产权联盟,乃是由各行各业的龙头企业自行构建的,其主要职责在于,联合企业自身力量,规范文化产业的版权保护及版权交易工作。国际知识产权联盟拥有近2000家会员单位,涵盖出版产业、软件产业、电视电影产业、动画产业、软件产业和音乐产业等多个文化相关产业。该组织于美国文化产权保护范畴发挥了关键作用,于版权保护方面存有极强的约束力,市场意愿主导着政府资金的扶持原则,美国政府于文化产业发展方面秉持了其向来的经济发展逻辑,即但凡市场能够处理的问题政府决然不会实施干预,美国文化产业发展具备的一个重要特性是政府充分施行放权,美国尊重民意未设立文化部,缘由在于民众意识形态里觉得设置政府管理部门对于文化自由发展而言是一种限制。美国政府的这般定位给予了文化产业特别大的发展空间,使文化产业的活力得以激发,在这种理念的引领下,就算美国政府重视文化产业,于推动文化产业发展进程中,政府也尽力防止用行政意志去干预市场规律,美国政府虽设立了国家艺术基金会等各类基金会,还划拨了政府资金给予支持,然而,在基金项目投放方面,美国政府的原则是由市场来决定 。一方面,在于政府资金在任何项目里都绝不在比例上占据过大,通常是控制于20%以内,剩余资金由市场去解决,要是市场没办法解决,那就表明项目自身存在问题,不符合市场规律,政府绝对不会追加投入。另一方面,于项目运作方面,政府也绝对不会由于有了投入便过多去干预项目决策。简单来讲,给出钱给项目是政府的支持态度,而项目究竟干得如何那是由市场来决定的,政府绝对不会干预。小政府大市场的逻辑展现得极为充分。虽政府不直接对文化进行管理,然而在组织各方发展文化产业之际,政府发挥着引导,以及服务和辅助的功能,捐赠同资助成为文化产业重要的资金来源,在美国文化产业发展进程里,一个重要特性是个人与企业的捐赠起到了重要作用,美国成功的个人或者企业回馈社会已然成为一种良好的社会风气,在2011年,美国的人均捐赠金额是962.6美元,慈善捐款总额达2984.2亿美元。总体来讲,美国文化团体以及文化活动从社会取得的捐助,在数量方面比政府的拨款多很多。不光是文化产业,美国其他公益事业也拿到了企业家或者企业的巨额捐助。著名投资人巴菲特、微软创始人比尔盖茨、美国运通基金会、大通银行基础会、洛克菲勒财团等都是美国捐赠个人与企业的典型代表。客观来讲,美国社会富人和企业的捐赠文化在一定程度上是美国税法的产物。美国税法规定社会捐助能够减免资助者的纳税额,这对社会捐赠行为起到了鼓励作用。在美国,除了遗产税极高之外,在2011年以前,遗产税率高达百分之五十。与此同时且法律规定,美国个人捐赠用来抵税的比例一直保持在百分之五十。这样的法律处境鼓励着富人们积极踊跃地向社会进行捐赠,故而美国文化相关产业从中享受到了诸多利益。任何产业的进步发展都不会离开优秀的人才,美国文化产业能够得以快速运转发展都是源于美国国家层面所具备的人才制度优势,美国拥有着处于全世界范围内最具竞争力的人才培育、吸引以及成长居住环境。经济学人智库《全球人才指数:2015展望》报告,对60个国家的人才吸引力做了评估,美国在全球人才指数里排名第一,并且领先优势颇为大,全球排名前100所高校之中有一半以上是美国大学,世界排名前10位大学里有至少7所是美国大学,优质的大学资源给美国人才培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另外,多元化的包容文化、鼓励创新的氛围、灵活实用的劳动法规都推动了各类人才的培养、引进以及保留。这些源于国家层面的人才竞争优势无疑也大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