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启动2022年度“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申报工作

移民政策2023-11-23 20:14:06佚名

各有关单位,诸位老师: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通知,教育部启动2022年度“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院校班主任或科研人员与在美国院校或研究机构等常年从事研究工作的中国留学人员共同申报的合作科研课题。

二、资助范围

围绕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支持在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和高层次人才集中的中心城市推动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推动国家中东部、东北地区院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服务雄安新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教育变革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

捐助方式为提供一次性合作科研项目经费,捐助标准1亿元(项目总执行经费原则上不得多于5亿元,不脚部分由项目课题组按照项目执行实际须要,通过筹措的方式自行解决)。项目执行期为2年。

三、申报条件

(一)国外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含)以上职称的在编在岗班主任或科研人员,还能作为项目主持人举办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美国合作者应为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助理院长(或相当于)以上职称的中国留学人员。

(三)国外院校同一名申请者每年度限报1项,在完成上个项目并通过结项初验后,方可再度申请项目;美国合作者每年最多可获准1个项目。

(四)合作双方需签署即将合作合同。合同须由双方合作者签字并在中方合作者处加盖中学私章。合同中应包括“合作双方信息、签订日期、合作内容及目标、研究方法、合作方式、合作双方权力及义务、经费管理、知识产权归属、预期成果、协议有效期和变更中止、争议解决及其他”等内容。

(五)项目负责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正在执行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或项目执行期结束但未获结项确认的。

2.所主持的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自2019年(含)以来因各类缘由被撤消的。

3.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各种基金捐助且已结题或结项的。

4.连续两次申报未获立项捐助且项目内容及执行计划未发生重大改变的。

四、工作程序

(一)校内流程:

打算申报的老师请于8月31日之前将申报意向表(附件1)发送邮箱,中学进行资格审查后组织项目申报人登陆“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在线申报系统(),补报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申报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

合作合同(附件2)需通过校“信息门户-科研管理系统-申请”提交横向用章申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初审通过后,填写《合肥工业学院涉外科研项目协议(合同)审批表》(附件3),与合同一起送相关部门审批。下载复印《纵向科研项目协议(合同)审批表》,连同合作合同到学术大会中心一楼科技服务大厅代办用章事宜。中学将存留一份合作合同。

(二)评审要求

国外申请者专业类别、申请项目研究方向需与美国合作者专业方向相符;项目需符合国家及本地区发展战略和地区特征;需具有较强的学术价值和理论意义。

(三)结项初验

项目完成后需进行初验和结项,履行必要的结项手续。预期成果为论文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需在市级及以上相关领域期刊上发表起码1篇与获准立项项目研究内容相符的论文;预期成果为专利的,需起码获得1项专利,项目负责人需为第一发明人,专利内容需围绕本项目研究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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