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长安大学兴华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2024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

移民政策2024-03-22 21:04:40佚名

长安大学兴华学院学费标准,各专业每年学费是多少

事实上,大学学费仍然是很多学生和家长关心的问题。 从本科四年到专科三年计算,学费可不是一个小数字。 部分省份高校上调学费的消息已被多家媒体报道。 这些省份已基本确定涨价方案或启动学费调整程序。 “学费上涨”表明学生学费增加、家长负担增加。 哪些具体学校的学费会上涨? 涨价后学费是多少? 本篇高考网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长安大学兴华学院的学费。 本内容整理自网络,仅供参考。 准确信息请以学校官方发布为准。

一、长安大学兴华学院学费标准

1、学费:文法、金融专业17000元/人/年,理工科专业19000元/人/年;

2、住宿费:八人间2300元/人/年,六人间3100元/人/年。 学生可自愿选择住宿标准;

3、代理费:每学年1223元/人,包含教材费、保险费、军装费、体检和疫苗接种费

2、长安大学兴华学院招生相关知识

本信息参考2018年长安大学兴华学院招生简章。 2019级考生请留意官方招生简章。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有关法律和教育部、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具体情况。

第二条 学院名称:长安大学兴华学院

第三条 学院代码:14034

第四条 学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富裕路81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六条 学院性质:长安大学兴华学院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教发函[2006]72号)批准设立,由学校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长安大学按照新的机制和模式。

第七条 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第八条 高校招生机构:招生领导小组

第二章 学院简介

长安大学兴华学院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教发函[2006]72号)。 是由长安大学作为主办单位协办的、基于新机制、新模式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

学院秉承长安大学的学科和专业优势,根据社会和区域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设置专业。 设有土木工程(道路桥梁、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 各专业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均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

学院坚持育人方针,注重质量、强调能力、凸显特色。 以培养毕业后就业有方、有创业能力、有深造基础、有发展潜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为学生今后的职业生涯打下坚实的基础发展2023年长安大学兴华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2024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为社会经济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学院领导、教学主任、教师主要从长安大学聘请,以专业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为带头人,形成了一支优秀的师资队伍,保证了人才培养质量。

建校以来,学院形成了独特的校园文化,确立了“立德树人、求实创新”的校训、“团结忠诚、锐意进取”的校风、“求真求实”的教风。 “求实务实”和“爱学爱实践”的学风。

学院旨在建设一所自主发展能力强、国内领先水平的高质量独立本科学院,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九条 我校根据教育厅下发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各省份、各专业的招生来源计划,并通过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向社会公布。 ,城市)。 以少量预约计划(不超过本科计划总数的1%)作为灵活指标,调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考试在线学生不平衡情况。

第四章 入学考试

第十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第十一条 根据我院各专业的培养要求和教学安排,学生入学后所有外语课程均为英语。 参加非英语国家统一考试的考生入学后需重新参加英语考试。 请此类学生谨慎申请。

第五章 入场

第十二条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市、区)制定的招生细则。

第十三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等方面的综合考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调整比例按照所在省(市、区)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在实行顺序志愿招生的省份,第一志愿招生名额未满的,我校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照成绩优先、自愿录取的原则录取。 专业安排是为了尽可能满足候选人的专业愿望。

第十五条 不存在重大年级差异,专业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 当申报专业均不满足时2023年长安大学兴华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2024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符合专业调整的考生将在我院招生专业范围内调整录取; 不符合专业调整要求的考生将被取消资格。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我院承认学生所在省(自治区、市)专业统考成绩,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规定录取线时,以最佳成绩录取。根据专业课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学生。

第十七条 我院认可各省(区、市)高考加分政策规定,根据加分后的成绩调整招生。

第十八条 我院对考生身体状况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录取时,男女考生、现任考生和往届考生一视同仁; 没有比例限制。

第六章 毕业与就业

第二十条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后,由长安大学兴华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由长安大学兴华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一条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把高质量就业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目标。 就业形势、就业理念、创业能力等就业创业教育始终贯穿整个日常教学过程。 学院与长安大学合作,每年春、秋两季举办大型招聘会,提供量身定制的优质就业服务,让毕业生顺利就业。

第7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费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 资助和奖励:

1、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新生报到“绿色通道”制度。 经济困难学生可先入学,再办理注册等相关手续;

2、根据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

3、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4、学院设立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安排家庭困难学生勤工助学。

5、大学生入伍服兵役时,学校保留其学籍,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学费补贴、贷款报销、学费补助等政策。

第二十四条 新生录取后,学院将按照规定进行德、智、体的全面审查。 对审核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院将视情况给予处理,直至取消录取资格。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长安大学兴华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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