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23年部分特殊类型普通高校》中,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以下简称“UIC”)将于2023年继续在广东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模式试点工作2023 年。
一、招生性质
通过本项目招收参加2023年广东省统一高考且符合要求的考生。
学校名称: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
学校地址:广东省珠海市
办学性质:内地与香港合作办学
学校级别: 本科
学校类型:全日制
业务经理:广东省教育厅
招生代码:16401
招生批次:特殊类型招生院校综合评价志愿栏目先行批次
证书颁发:学生毕业并达到学位标准并完成学业要求2023年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2024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将获得国际认可的香港浸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和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本科文凭。
二、招生计划
2023年UIC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方案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为依据。
三、招生专业
我校2023年按大类加专业招生。 报名方法如下:
注:1、UIC专业招生专业选拔工作以学生为本,志愿者优先,择优选拔。 原则上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前完成专业确认,以便第二学期按相关要求录取。 专业培训计划开始专业学习。 入学后,学生可以深入了解各学科、各专业,并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学习条件,自主填写转专业申请。 各学院专业选拔评审小组将从个人意愿、个人能力、学业成绩、个人作品集、个人陈述、小组面试、教师评价七项标准中选出若干标准作为本专业招生类别专业选拔的选拔标准。 确定专业分流清单。
2.传播学(数字媒体管理)和经济学(商业分析)是2023年新增专业。
四、报名方式
1.资格
符合广东省2023年高考报名资格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含往届毕业生)全部通过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六门高中学历资格考试(新高考改革前,往届学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达到C级以上),高考成绩预计达到广东省专项招生控制线。 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
我校所有本科专业均以英语授课,因此建议非英语考生谨慎申请。
2.报名日期
2023年3月6日 14:00-2023年5月31日
三、报名程序
网上提交申请表:登录UIC广东省综合评价报名系统进行注册(点击进入),填写并提交申请表。 报名时须提交的内容包括:上传考生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上传考生彩色证件照、填写综合评价入学考试报名信息。
5. 遴选程序
1、材料审核及缴费:学校招生委员会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 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可于6月10日登录UIC广东省综合评价报名系统,查询是否有资格参加UIC综合评价“双机位”网络远程软硬件测试。
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须于6月13日12:00前网上缴纳综合评价入学审核费:280元。支付方式为登录UIC广东省综合评价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支付。 材料审核通过并按时缴纳综合评价入学审核费的考生,将有资格参加UIC综合评价入学考试。
逾期未缴纳综合评价录取评审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并退出选拔流程,并取消参加“双机位”模拟软硬件测试和正式面试的资格。入学考试。 所有已缴纳的入学审查费将不予退还。
2、“双机位”模拟软硬件测试:学校将对报名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进行“双机位”模拟网络远程软硬件测试。 具体要求请参见学校招生信息网站。
3、综合评价入学考试: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2023年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2024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考生参加UIC英语在线入学考试。 具体入学考试流程和招生简章以我校招生信息网站公布为准。
4、入学考试成绩查询:考生在填写高考申请表前,应登录学校综合评价报名系统查询是否已通过入学考试。
5、高考申请表: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须填写广东省普通高考申请表,并在特招院校综合评价栏填写UIC申请表提前。 具体填报时间和批次安排以普通高考报名省招办文件为准,专业报名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高考报名系统为准。
6. 统一录取:全国中考招生期间,省招办将所有网上填写我校申请表并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根据考生意愿提交至我校,我校将综合评估录取标准,择优录取。 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不再接受录取考生的退学申请。
六、录取标准
参加并通过我校入学考试的考生须填写广东省首批专项招生院校综合评价栏。 未填写申请表者,将不具备入学资格(如未能被我校录取,不影响其后续本科学习,可批量提交录取)。
一般情况下,申请我校2023年先行批次特招生院校综合评价的广东省考生,原则上高考成绩必须达到特招生控制线。 对我校入学考试成绩特别好的考生(即我校全英语入学考试满分225分、中考成绩200分以上的考生),高考成绩可适当放宽特殊录取控制线以下10分(含10分)按总成绩择优录取。 录取时,学校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根据考生物理、历史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其中:考生高考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我校组织的入学考试成绩占3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0%。 综合成绩相同但不能同时录取的,按照考生高考成绩、我校入学考试成绩、高中学历考试成绩、高考成绩排名录取。
专业招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自己喜欢的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等进行分级,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当考生所填写的专业均未被录取时,如发生重大调整,考生的总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 若考生成绩相同,则按上述同等分数原则处理,并转入招生计划中有空缺的考生。 专业录取,否则,申请将被撤回。
综合评价录取分数构成如下:
综合评价总分为750分。 其中,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按60%的比例计算; UIC入学考试满分为225分,按实际成绩计算; 考生高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六门学历考试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及格标准,按规定计入学历考试成绩。相应等级换算方法。
高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六科考生高中学历考试成绩换算方法:A级对应75分,B级对应64分,C级对应41分,D级对应19分,计算各科成绩。 考生高中学历资格考试计入综合评价录取成绩=各科成绩分之和/6。
新高考改革前历届学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按照以下等级对应关系计算:A级对应25分,B级对应21分,C级对应17分。 考试纳入综合评价录取分数=各科成绩分之和。
七、入场规则
1、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学校综合评价报名系统已开通入学考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以查询自己是否通过UIC入学考试。 同时,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要求,及时公布录取简章、合格考生名单等信息。
2、政策加分: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我校将认可符合教育部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加分政策的考生的加分成绩。
3、学校录取考生体检标准和新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人联、“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取消乙肝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新生身体健康状况未达到体检要求或不适合就读专业学习的,将根据相关学籍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管理规定。
4. 考生应对其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相关学生的入学资格,并将相关考生名单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八、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1.普通招生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10万元
住宿费:两人间:6400元/生/学年
三人间:4000元/学生/学年
四人间:3500元/学生/学年
若上级部门颁布新房型收费标准的,按新标准执行。 收费详情请参阅学校网站。
2、我校设立本科新生入学奖学金。 详情请参阅学校《2023年UIC本科新生入学奖学金实施办法》。 珠海市新生有学费减免政策。 详情请参阅学校《2023年UIC珠海市本科新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
3. 学生入学后颁发的奖、助学金,由学校本科生奖、助学金委员会按照学校奖、助学金的具体规定进行评定。
九、2023年UIC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重要日程
十、补充规定
1、我校2023年广东省统一招生计划以省招生办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2、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属于我校招生委员会。
三、本实施办法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4、本招生简章将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的最新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 最终申请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批准为准。
5、我校未组织过任何入学面试培训,也从未授权任何个人或机构以任何形式开展考前辅导或培训。 请家长和考生务必小心,不要被误导或欺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