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 )、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等文件,经研究,瑞安市教育局我局会同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团赴高校举办专场招聘会,提前公开招聘123名公办教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2024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
(二)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十项职业规范的要求;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格、专业和技能;
(四)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心条件;
(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未取得外国国籍或者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境外长期居留许可;
(六)年龄要求以1994年1月1日后出生者为准(硕士及以上学历者,年龄放宽至1989年1月1日后出生者);
(七)不存在招聘岗位与招聘岗位之间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况;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未与委托单位解除培训协议或培训协议终止后未超过约定的不能报考期限的定向学员和委托培训生;
3、参照《公务员录用及考察办法(试行)》(中职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人员;
4、依法被视为失信受共同处罚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符合招录基本条件的温州户籍(或籍贯)或瑞安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公费师范院校毕业生;
(二)“双一流”大学毕业生;
(三)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要求具有大学层次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和相应的学士学位,且硕士学位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条件) ;
(四)本科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或获得过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一次或两次获得校级三等奖学金(每学年计算一次,不含励志奖学金,由学校团委或校办公室颁发的不计入校级资格,下同),或获得三等奖- 省级高等教育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学金及以上荣誉,或综合成绩排名居所在学校同专业前30%;
(五)户籍在瑞安市(或居住地)的非师范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或“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本科期间,或获得过一次校级一等及以上奖学金或两次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六)浙江省高校设立的2024年“精英班”(如浙江师范大学初阳班、杭州师范大学经济与恒逸学院、温州大学苏初班、浙江外国语大学卓越班、绍兴艺术学院和理科祖南班等)师范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单位(招聘单位有分校区,含分校区,下同)、招聘岗位及招聘要求详见《瑞安市教育系统2024届优秀毕业生提前招聘名单》 (附录1)。
(二)报考专业资格审查按照《瑞安市教育系统提前招收2024届优秀毕业生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进行。
(三)报名资格涉及起止时间和领取证书(证)时间的,除另有说明外,均以证书(证)上签字时间为准瑞安市教育信息网,计算时间统一为2023 年 11 月 6 日。
(四)招生单位因校网布局解散、合并的,以机构改革后新单位名称为准。 涉及人员调动的,以调动后的单位为准。 初中语文老师(代号)、初中数学老师(代号)、小学语文老师(代号)、小学数学老师(代号)岗位中英语作文,招聘单位瑞安文创实践岗位学校是协调岗位。 新兵录用后,须在城市学校进行一年的在职培训,由瑞安市教育局将学生分配到有相应空缺的非城市地区学校。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选拔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11月7日上午9:00-2023年11月9日上午11:30。
网址::8200/,应聘者登录瑞安市教育人事考试招聘系统网上报名平台,注册个人信息并选择职位进行报名。
应聘者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 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未注册的注册将被视为无效注册。
报考人员必须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受报名人数等因素影响,报名者应尽早预留充足时间报名。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现场确认:
时间:2023年11月9日9:00-12:00。地点:温州大学学生活动中心招生现场指定展位。
接受现场面试,领取应聘材料,并根据招聘岗位进行确认。 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的,视为无效。 未经现场确认而仅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注册材料。 应聘者须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所有证件及其他材料必须是原件(核对后退回原件,证明材料原件不予退回)及复印件:
(一)登记表。 如实填写《瑞安市教育系统2024届优秀毕业生提前招收登记表》(附件3),并附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二)身份证明和户口证明。 有效身份证件和有效户口簿(或公安部门核发的户口证明)。 原温州(或瑞安)在校户籍的考生,可使用有户籍所在地记载的户口本; 以温州(或瑞安)公民为报名条件的考生,以户口簿记载的籍贯信息为准。
(三)学历和学位证书。 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相应《教育部学生学籍在线核查报告》,并签署承诺书,承诺在入学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2024 年 7 月 31 日。
具有硕士学位者,还须提供本科学位证书; 具有大专学历的,还须提供大专学历证书。 涉及学历证书的,须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相应《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报名表》。 具有国(境)外学历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书。
(四)教师资格证。 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与所应聘岗位科目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签署承诺书,承诺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代码,职位2026年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适合的教师资格证书。您申请的职位的主题。
(五)师范院校证明材料。 专业上带有“师范”标志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核查报告》,或《师范生教师专业能力证书》,或当地高考院校标有“师范”的大学专业当年考试成绩 普通大学招生计划(请提供计划原件,并附封面页复印件),或浙江省、部属高校出具的教师学历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或省外大学颁发的载有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师教育计划材料的教师培训证书。 申请《招聘范围及对象》第(二)、(三)、(五)项的,无需提供。
(六)其他材料。 “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证书和奖学金证书、学校(学院)颁发的综合表现排名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所需的荣誉证书或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等。
(二)资格审查
1、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现场确认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低于招聘计划人数(不含代码和职位)两倍的,招聘计划将相应减少或取消。
2、如招聘计划取消,已应聘该职位的人员可现场重新应聘。 逾期未现场重新申请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现场申请变更时间:2023年11月9日12:00-13:00,申请变更地点:温州大学学生活动中心招生现场指定展位。
3、根据资格审查通过者的学术水平、荣誉等级及次数、奖学金级别及数量、综合表现排名等进行预选。 根据招聘计划,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方式通知入围考生。 申请人必须保证手机畅通。 若无法联系到候选人(第一次联系不成功后发送短信提醒,半小时内两次电话仍无法联系到候选人),则视为候选人已自动给予提升注册资格。
(三)考试
1.考试日期和地点
考试日期初步定于2023年11月11日,考试地点位于瑞安市瑞祥实验学校(瑞安市瑞祥新区闽公路288号)。
2.检验方法
采取模拟课堂形式,满分100分,限时12分钟。 考试范围为相应的学年和学科内容。 模拟课主要考验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的能力、教学组织能力、基本教学素养、仪器仪表等,备课时间限制在40分钟。 考试最低成绩为70分(含)。 分数低于70分的,不得签订聘用意向书。
(四)体检及检查
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计划中该职位应聘人数(若同一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为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相同时,选取学术水平较高的人员;若仍相同,则一起入围,体检合格后,再进行额外的专业测试,确定入围督察人员)。 考试成绩公布后7天内,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体检入围考生(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考虑学术水平较高的考生。仍相同,以抽签方式确定顺序(下同),并以单向方式选出相应的招聘职位。 学校,并与瑞安市教育局签订就业意向书; 逾期未签字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可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填写; 如果没有替代者,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将被取消或减少。
签订聘用意向书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进行体检。 体检、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体检、检查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入围体检的孕期人员,须在体检公告发布后主动向瑞安市教育局提出延期体检申请,并凭相关孕期医学证明(孕检或孕期超声报告) ,并在约定的延期期限内完成体检。 否则,取消其参赛资格。
体检公告发布后,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各种原因出现新空缺的,不再填补; 参加体检但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影响个人信用。 。
体检合格者将列入考察名单。 如您在报名时未提供所申请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代号、职位除外)、学位证书等材料,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获取并提供相应证书,否则将视为不合格。
(五)公示及聘任
审查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反映影响就业问题,经查实属实的瑞安市教育信息网,不予聘用; 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将暂停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学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新聘任教师的任职期限最短为5年(含试用期)。 新聘任教师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 期满被发现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任制。 根据用人单位现职情况录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非瑞安市户籍的拟聘用人员在办理招聘手续前,应将户籍迁至瑞安市。
报考编码类、竞赛类岗位的应聘者,录用后须取得与招聘岗位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方可转正。 如果在2026年7月31日之前未获得,则劳动合同将被终止。
5、其他通知事项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考生对用人单位设置可报考专业有异议的,应于11月17:00前到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万松东路2111号) 2023年12月3日(新湖商务楼)组织人事部1204室提交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并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及其他证明材料。 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部门向用人单位统一反馈。 用人单位要坚持“相似、相似”和“宜宽勿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对确实需要增加的专业要及时提出补充意见。 瑞安市教育局将与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 如果得到确认,我们将在注册开始前发布更多公告。
(二)本次招聘的教师资格证书可以在高中文化课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之间互换。 高级教师的教师资格证书适用于下级学校相应学科。
(三)女性报考者因怀孕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应申请延期体检,并与瑞安市教育局签订延期体检协议。 怀孕期结束后,一定要及时化妆。 关于体检项目; 体检合格后才能在报名岗位中选择剩余的学校岗位。
(四)考试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
(五)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 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资格,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2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年。
(六)本次招聘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书。 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会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对本次招聘考试进行辅导培训。 。
(七)与本次招聘有关的一切事项均在网站上公告。 请申请人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首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信息->招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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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热线: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77-、监督热线: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7-、瑞安市纪委、市监委纪检监察市政府办公室0577-小组。
附件1
附件2、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