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引进)等级及基本要求
1. 学科(专业)负责人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近五年内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重点项目;或承担过省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建设项目或国家级课程建设项目。
2. 学术骨干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近5年内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
3.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学校发展、校企合作项目、特殊岗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 骨干教师
具有高等学校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硕士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具备教师基本素质和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近五年内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项目,或担任过省级以上一流本科专业或课程的负责人,在本学科领域发表过高质量的教学、科研论文(或被认定达到同等业绩水平)。
四、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3.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符合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毕业生(含同期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出国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明);社会(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按时上班。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申请资格:
(一)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二)涉嫌违法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但尚未履行处分期限(影响期)的。
(3)应聘人员不得再报考入职后存在回避关系的职位。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五、人才引进待遇
1、对符合申报条件、经考核准聘用的各类人才,内部引进人才薪酬实行面议;
2.人才引进聘任后,在学校服务年限一般为10年;
3、嘉兴市各项人才补贴以嘉兴市引进人才时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人才应根据相关文件内容自行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4、以上人才引进政策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六、报名程序及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嘉兴在职研究生,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结合学校教学工作情况和岗位招聘急切程度,不定期组织高层次人才、骨干教师参加考试,不受最低考试比例限制。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网校头条,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应聘者登录嘉兴南湖学院招聘网,按以下步骤报名:(1)注册账号;(2)进入“个人中心”—“我的简历”,选择“高职”,完善个人信息;(3)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在校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电子材料;(4)点击“职位名称”或在“招聘岗位”栏目中报考相应职位。
3.申请材料要求:
我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1)学历学位证明(2024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无学历学位证明的,可凭学院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和成绩单报名;留学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家(境)外学历学位证明、成绩单及中文译本);
(2)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根据岗位要求或资格要求提供);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4)应聘学科(专业)带头人、学术骨干、骨干教师岗位人员须提供专业能力证明材料和代表性学术成果(论文须提供期刊封面及原文扫描件;教学科研项目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加盖相关部门或委托单位印章的扫描件,其他证明材料包括相应原件的扫描件)。无证明材料的成果不予认定。
4. 初次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通知应聘者。
应聘人员对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且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及考试办法
1.资格审查:
考试前学校将组织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及组织形式根据学校实际工作确定),符合条件者可参加考试,考试由嘉兴南湖学院组织实施。
2.考试方法:
学科(专业)带头人、学术骨干、优秀博士、骨干教师将通过面试、试讲、答辩等形式,对拟聘人员的师德师风、教学水平、科研能力、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发展潜力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和考核。
3.体格检查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四)调查
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进行,考察由嘉兴南湖学院组织实施嘉兴在职研究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其品德、能力、勤奋、业绩、诚信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录取。在体检或考察前,如国家或省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五)宣传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并在嘉兴南湖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选无异议或所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将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就业
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高层次人才、骨干教师原则上应自学校同意聘(引)用之日起半年内完成入职手续;其中,2024年9月及以后同意聘(引)用的人员,原则上应于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聘用手续,逾期不履行聘用义务的,取消聘用资格。无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社会人员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任人员纳入人员编制管理体系,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任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是学校教职工直系亲属,或者有其他需要学校教职工回避情形的,须向学校报告。
(2)申请人放弃入学或者体检、考核、公示等不合格的,学校将决定是否安排替补。
(三)本次公开招聘由嘉兴南湖学院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南湖学院纪委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监督指导,并执行《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南湖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相关事宜将在嘉兴南湖学院官方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