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杭州医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2024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

移民政策2025-06-19 21:05:54佚名

第一章 总则

为使招生工作规范化,保障其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政策与规定,并充分考虑杭州医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状况,特此编制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2024年度杭州医学院开展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选拔活动。

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及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相关政策与法规,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学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并最终择优录取。

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严格执行“阳光工程”,确保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并主动接受来自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全面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本校全名为杭州医学院,其学校代码为13023,在浙江省的招生代码是0036,而三位一体招生的代码则是0336。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杭州医学院。

第八条:学校设有多个校区,包括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颐康街8号的临安校区、位于滨江区滨文路481号的滨江校区、位于西湖区天目山路182号的黄龙校区,以及位于临安区青山湖街道创业街218号的青山湖校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学校设立了一个由三个部分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主要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事宜,致力于研究并制定招生政策,同时对于涉及招生的重要事项负责做出相应的决策。

学校设立招生办公室,该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主要负责组织和执行招生工作及相关事宜;此外,学校还设有9个本专科招生工作组,专门负责具体实施本专科招生的各项任务。

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对“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学校在2024年对“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定了总计30个名额的招生计划,具体包括各招生专业的计划、选考科目的具体要求以及学制等详细信息,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考生在挑选考试科目时,必须确保所选科目与专业规定的选考科目相吻合,学费的具体数额将依据省级物价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来确定。

第五章 报名条件

第十三条 报名基本条件

已成功报名参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其学业水平测试各科成绩均不低于D级,且综合素质评价得分达到B级或以上(对于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而言,该评价需达到P级或以上水平)。

第十四条 选拔条件

本次选拔分为两个专业,每位考生只能选择1个专业填报。

(一)填报临床医学专业,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数达90分及以上者;

学业成绩折算得分须达到85分或更高,并且满足第十五条所列的特定条件之一。

(二)填报医学信息工程,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数达85分及以上者;

学业成绩折算得分须在80分或以上,同时满足第十五条规定的相关专项要求。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得分计算方法为:A项成绩乘以10分,B项成绩乘以9分,C项成绩乘以7分,D项成绩乘以4分。

请访问杭州医学院的招生官方网站2023年杭州医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2024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点击报名专区,随后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中查阅相关的具体专项条件。

第十六条 报考条件中提及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应以报名截止日之前所获得的成果为依据。

第六章 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具备报名资格的学子需访问杭州医学院招生官方网站的报名专区,点击进入“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平台”,依照网站指引完成报名流程,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杭州医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并可随即进行打印。

第十八条 材料提交要求:申请人须将所有书面文件进行电子扫描后上传,无需再提供实体纸质文档。具体需提交的材料项目包括:

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份申请表格,并由就读高中加盖公章。

请提供身份证的正面扫描副本;如暂时无法提供,可使用临时身份证原件;但请注意,户口簿不能作为替代品使用。

高中阶段,需提供获奖证书的原始件,或者由就读中学的负责人亲自签署并加盖学校公章的获奖证明文件的扫描副本(数量上限为三个奖项)。

请按照系统指示进行资料提交,务必保证扫描文件清晰可见。若材料不完整、未按照规定上传或系统未能成功接收,将视为放弃报考。

第七章 选拔程序

第十九条:学校将设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专家团队,对考生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全面审查。

对于报考条件不符合专项要求的考生,原则上需依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五倍来选定参与综合素质测评的候选人名单。综合素质测评资格的评定主要依据学业水平测试的成绩,确保考生满足报名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学业水平测试的转换成绩进行排序,具体排序方式如下:

(1)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若学业水平测试的折算成绩相同,则依据学考中获得A等科目的数量从多到少进行排列,数量较多者享有优先权。

若各科目等级相同,则依据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考科目的等级折算分数进行排序;若三门学考科目的等级折算分数相同,则这些学生都将被纳入候选范围。

报考特定项目的考生,一旦专家组审核通过,便满足学校章程所列要求,可直接取得参与“三位一体”综合测评的资格,且此资格不计入评审通过人数的统计比例。

第二十条 综合素质测试环节,报名资格符合者需参与由学校举办的综合素质测试。该测试主要通过面试形式进行2023年杭州医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2024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重点评估学生的专业素养、专业能力、综合素质以及个人特长。测试结束后,将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四倍,分别选出进入下一轮的考生名单。若末位考生分数相同,则该考生同样被纳入入围名单。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第八章 录取办法

第二十一条,入选的考生必须参与2024年的高考,并选择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其高考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浙江省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70分及以上;若报考医学信息工程专业,其高考文化课成绩也需达到浙江省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30分及以上。此类考生的录取将按照普通类提前录取的安排进行。我省将志愿填报纳入普通高校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流程,考生需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中填写我校志愿,否则填报将不被认可。考生所选择的考试科目必须满足我校专业的选考科目规定,并且只能申报参与三位一体综合测试的专业,不得跨专业进行填报。对于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将依照程序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环节。

第二十二条,针对报名入学的考生,学校依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严格设定1:1的比例,分别确定校内投档的最低标准。录取时,学校将依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筛选,优先录取成绩优异者。综合评价成绩的计算方式为: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后乘以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同样折算后乘以20%,高考总分折算后乘以60%,三者相加得出。当考生的综合评估分数持平之际,将依照各科目的成绩顺序及得分多少进行排列,具体顺序为:首先是综合素质测试的得分、其次是高考的总成绩(若分数相同,则依据高考的排名顺序)、最后是学业水平测试(即高中阶段各类考试的)成绩。

学业水平测试(即高中学考)在综合评价成绩中的认定,依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所提供的考生最终得分,其成绩的转换方法如下:

A=10分,B=9分,C=7分,D=4分,满分100分。

第二十三条 规定,若报考某专业的考生人数未达到该专业招生计划的110%,则该专业的录取人数应限制在志愿报考该专业人数的85%以下。

第二十四条 男女比例不限;同等对待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

第二十五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需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抵达学校,完成入学手续的办理。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入学,需向学校提出请假。对于未请假或请假超时的情况,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依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新生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处理,直至可能取消其入学资格。

学校严格遵循《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并在新生入学后依照规定开展体检复查工作。《意见》中对于“学校可以不予录取”以及“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情况,均执行“不予录取”的处理方式。对于存在轻度色觉异常(通常称作色弱)或色觉异常Ⅱ度(通常称作色盲)的考生,我校在以下专业方面将不予录取:临床医学专业。

第九章 时间安排

第二十七条 主要时间安排如下:

报名及资料提交的截止时间定于2024年3月5日的上午9点,至2024年3月15日的下午4点。

(二)评审材料的提交期限为:从2024年3月16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

关于参加面试的资格审核及网络支付期限:自2024年4月1日起至2024年4月7日止。

考生可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定于2024年4月9日上午9点30分至4月12日下午4点30分。

(五)综合素质测评的日期定于2024年4月13日,但具体时间还需参照后续发布的正式通知。

入围者名单揭晓及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查询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9日。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参加书面评审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费,费用为每人140元;而未能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则无需支付任何报名费用。

第十一章 附则

学校在选拔和录取过程中,严格遵守“公正、公平、公开”的基本准则,坚守选拔标准,坚决做到不降低要求。这一工作流程全程受到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严格监督,同时,也对外开放,接受来自社会的广泛监督。

投诉举报信件投递地址位于杭州市临安区颐康街8号,具体为杭州医学院的纪检监察部门;同时,该地址的邮政编码信息也需一并提供。

电话投诉举报:0571-。

第三十条 考生需秉持诚信原则,提交真实且精确的报名资料。若申请资料含有不实信息或隐瞒可能对考生造成不良影响的重大事实,将依据教育部第36号令第十一条的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具体而言,考生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其诚信记录应如实登记:报名期间若发现此类行为,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入学前若被发现,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入学后若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若发现,教育行政部门将宣布其学历、学位证书无效,并责令其收回或没收;若涉嫌犯罪,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冒用不实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资料,虚构或非法获取证件、成绩单、荣誉证书等,以骗取报名资格和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行为。

在综合素质评估以及相关申请文件中,若提交了不实信息,将干扰录取结果。

③ 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④ 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中学需对所提供或认可盖章的自荐材料进行严格审查,若发现任何虚报或伪造情况,我校将保留采取相应措施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在遭遇重大紧急事件时,学校拥有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的具体内容、方法、时间以及地点等作出相应调整的权限。

第三十二条 其他事项提醒:考生务必留意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网络上的最新资讯。

第三十三条 学校联系方式:

杭州医学院招生网:

电子邮箱:

电话: -

通讯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颐康街8号杭州医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邮编: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的阐释权归杭州医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若本章程内容与上级相关政策存在分歧,应以上级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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