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阳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2024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

移民政策2025-07-04 14:03:40佚名

校属各单位:

为确保对我校教职工工作质量与数量的全面、科学评估,特设立一套有效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针对我校具体情况,特此通知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职工绩效考核的相关事项,请各相关单位严格依照考核规定,细致完成本学期教职工的绩效考核任务。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单伟龙

副组长:王爱民  马保建  柴兴泉  张  宇  张明选

王国强  姚林茹

考核领导小组的办公地点位于人事部门,而该办公室主任的职务则由人事处处长的赵广同志兼任。

二、考核时间及对象

(一)考核时间

2024年2月26日——2024年8月19日

(二)考核对象

1.本学期在岗工作满十四周的学校专职教职工。

本学期内,工作时长不足十四周的员工,其工作成绩不计入考核范围,且不会获得任何奖励。

学期中参与竞聘或岗位调整的员工,若在新任职位上服务未满十四周,其工作表现将依据原岗位的考核标准进行评定。

三、考核内容

评估对象的核心指标涵盖“道德品质、能力水平、勤奋程度、工作成效、廉洁自律”五个维度,其中特别强调对工作业绩的评估。依据不同的员工类别,考核将分为以下两种类型进行:

(一)行政部门及各学院(部)管理人员

该考核主要针对行政以及各学院(部)的管理人员,对其管理技能、职业操守、服务态度、出勤状况、在职表现以及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二)专任教师(含实验员)

依据《安阳学院专任教师学期绩效考核细则》的规定2023年安阳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2024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重点评估教师在教学(实验)领域的作业量、作业品质、成效表现以及科研状况等方面。

四、考核办法

(一)各行政职能部门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含部门负责人)

评估涵盖单位自我评价、领导述职及评议、民主讨论以及核心指标评测等四个主要环节。

绩效考核的具体标准和比重如下:单位自我评估不纳入评分体系,单位领导述职和评议部分占30%比重,民主评议部分占20%比重,而关键指标的考核则占据了50%的比重。

(二)行政职员(科级及以下)

1.除负责人以外,编制在4人(含)以上的行政处室

本人所在单位负责人主导执行,考核成绩需提交至考核工作领导机构进行审查。

2.除负责人以外,编制在4人以下的行政处室

各校领导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组织了联合考核,并将考核所得结果提交给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三)各学院的院长以及副院长、书记及其副职、院长助理、负责学生工作的秘书、以及教学秘书们

依据各学院(部)在学期内“重点任务”与“日常事务”的执行状况进行评估,并依照评估结果中的学院等级来决定相应的评定等级。

(四)专任教师(含实验员)

各学院(部)负责人负责组织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提交给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具体的考核措施可以参照《安阳学院专任教师学期绩效考核细则》,或者根据各学院(部)的具体情况对考核细则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然后予以实施。执行过程中的具体考核细则需与考核结果一同上报至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考核要求及安排

(一)材料要求

所有参加学期绩效考核的教职员工必须填写《安阳学院教职工学期绩效考核登记表》以及《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绩效考核明细表》(附件一、附件二),在考核完成后,应按照所属部门将材料的电子版整理成压缩包,并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

各学院的负责人需要完成《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专任教师绩效考核结果表》(见附件3)的填写;同时,各行政部门的负责人应当填写《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行政人员绩效考核结果表》(附件4)。完成填写后,需将已签字盖章的考核结果纸质版提交至人事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

各部门主管需完成《安阳学院行政绩效考核单位自评表》及《述职汇报》(详见附件5、6)的填写工作,考核完成后,需将纸质材料提交至人事部门,同时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

(二)时间安排

各学院的考核事务,依据考核的具体项目,由相关部门提供所需材料,同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考核结果。10月28日17点之前,党委组织部须将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方案及考核结果提交给人事处;教务处应将各学院学生学期考试通过率的统计数据提交给人事处;科研处要将各学院教师本学期科研工作量分数的统计数据提交给人事处;教学促进办公室需将各学院(部)本学期优秀教师的比例数据以及学生评教成绩等相关统计数据提交给人事处;学生处应将本学期各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办法及成绩的统计数据提交给人事处;招生就业处需将本学期各学院考研率的统计数据提交给人事处;至于民主评议以及各学院(部)本学期师资队伍的整体建设情况,则由人事处负责进行统计。

人事部门将依据各单位提交的统计数据,依照既定的评估标准,对各个学院(部)在“重点任务”与“日常运作”两大领域进行评估和分级排列,待公示无异议后,再将评估结果予以公布。

各学院的专职教师需在2024年11月5日的上午10点之前,完成他们的绩效考核工作2023年安阳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2024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并将所需材料按照既定要求提交至人事部门。

各部门行政绩效考核的述职评议会议计划于2024年10月30日上午9时举行,届时,各行政部门的负责人需向考核小组提交述职报告。每位负责人的述职时间将控制在6分钟以内,述职内容应涵盖本部门在考核学期内的工作进展,特别是突出主要成绩、实施措施和创新亮点等方面。考核小组依据各单位自评结果、日常业务执行状况以及述职人员的表现,综合形成了相应的评议观点。

至2024年11月5日下午4点截止,各行政科室务必对本部门员工的绩效评估结果完成签字并加盖公章,随后需将相关材料提交给人事部门。

学校各单位的考核任务一旦完成,人事部门便会收集全校教职工本学期的绩效评估数据,随后将这些数据提交给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并将绩效考核奖金与工资一同发放。

六、其他

原阳校区的人事部门依据实际情况,负责制定并执行绩效考核计划,同时将制定的方案及执行结果上报至安阳校区人事部门进行备案。

所有参与考核的工作人员需端正态度对待绩效考核任务,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及全面性,报送材料前,必须公示考核结果并确保无任何异议,方可将定稿材料提交至人事部门。

在执行考核任务的过程中,若遇到分数一致却等级各异等特殊状况,相关单位必须提供详细的情况解释。

各单位应迅速将绩效考核通知文件的核心内容传达给全体教职工,并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圆满完成考核任务。

联系人:杜玉莹(安阳校区)

张圆圆(原阳校区)

电  话:0372-(安阳校区)

0373-(原阳校区)

邮  箱:(安阳校区)

(原阳校区)

附件1:安阳学院教职工学期绩效考核登记表.doc

附件二:2023至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员工绩效考核详细记录表.xls

附件三:2023至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针对专任教师的绩效考核成绩统计表格.xls

附件四:2023至2024学年第二学期,针对行政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表格,文件名为.xls格式。

附件5:安阳学院行政绩效考核单位自评表(2).xls

附件6:述职汇报(模板).doc

教职工绩效考核细则.xls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