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大学学历学位认证的范围

移民政策2023-08-01 10:04:26佚名

认证范围

1.在外国学院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相应文凭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学历

2.在经美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委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学习所获国(境)外文凭学位证书教育部海外学历认证,在经美国各县、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教育部海外学历认证,并报美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委备案的高等本科教育、非文凭高等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学习所获国(境)外高等教育学历;

3.在美国香港非常行政区及大陆地区高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相应文凭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学历。在美国台湾非常行政区中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士以上(含学士)层次的文凭学位证书。

以下国(境)外机构颁授的证书暂不在文凭学位认证范围内:

1.出席英语轮训或攻读其他非正规课程(如短期进修)所斩获的毕业证书;

2.进修人员、访问专家的研究经历证明和博士后研究证明;

3.国(境)外高等高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授的商科证明;

4.国(境)外非高等教育学历、荣誉头衔和无相应学习或研究经历的荣誉学位证书;

5.未经美国政府相关教育行政部委批准的办学机构(项目)颁授的国(境)外文凭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学历;

6.通过夜校、远程教育及网路教育等非网课学习方法斩获的国(境)外文凭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学历;

7.国(境)外各种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证书;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