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坦福经济学硕士课程要求
硕士课程必须满足以下标准:
1、在斯坦福大学完成超过学士学位要求的至少 45 个学分,其中至少 40 个学分必须在经济系。学生必须完成 ECON 202 和至少三门其他 200 级课程。他们必须在 ECON 202 中获得“B-”或更高的成绩。本科课程的编号必须为 105 或更高。编号为 300 或以上的研讨会课程不可计算在内。
2、通过在 ECON 270 和 271 中获得“B-”或更高等级,或通过在 ECON 102A、B 和 C 中获得“B-”或更高等级来证明在经验方法方面的能力。
3、提交两篇学期论文(或足够质量的论文)。这些论文中至少有一篇必须被视为代表研究生水平的工作。通常,这意味着它是与 200 级课程相关的。针对 45 个学分要求的论文(经济学 400 或其他系的类似硕士论文或论文课程)最多可获得五个学分。
4、所有硕士水平的工作都必须保持 3.0 的平均绩点 (GPA)。所有课程都必须修读字母等级。
5、一旦学生完成上述要求,他们必须在 Axess 申请学位授予才能获得学位。
二、斯坦福经济学硕士课程设置
所有核心课程都必须修读字母等级。学生必须在适用于该学位的课程中保持 3.0 (B) 的总体平均绩点。 根据大学政策,所有单元都必须修读高年级(100 级)课程。
a.PUBLPOL 301A:微观经济学(4 学分)
b.ECON 102A:社会科学家统计方法介绍(后微积分)(5 学分)
c.PUBLPOL 301B:政策制定者的经济政策分析(4 学分)
d.PUBLPOL 206:法律与经济学(3-4学分) 或 PUBLPOL 302B:法律经济分析
e.PUBLPOL 303D:公共政策应用计量经济学(4 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