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洲
1.日本
(1)自2023年开始,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美合作奖学金项目均列入“国外合作项目”实施,具体请参见国家留学网发布的各项目简章。
(2)日本部份学校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减免杂费时通常按学年估算,如申请材料中提及减免其第一年杂费,可视为达到免杂费要求。
二、欧洲
1.美国
(1)英语水平
按照美国政府护照及美国院校入学初审要求,赴英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仅凭外方导师或高校开具的英语水平证明,可能难以申办护照并顺利代办入学手续。赴英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可能也须递交指定的英语水平考试证明。
建议申请人提早咨询拟留学单位主管部门,并在申请时同时递交有效的英语水平考试证明(通常为托福考试成绩)。
(2)学术技能专业初审
按照美国外交部规定,所有来自欧共体经济区(EEA)和德国以外国家的国际中学生/学者在抵达美国高等教育机构学习前,需视情按照拟留学/进修专业出席学术技能专业初审(,ATAS)。ATAS初审应在既定学业/访问开始前6个月内提出,初审结果有效期6个月。ATAS初审通过后关于学校留学项目,方可申办护照。
英方进行ATAS初审所需时长起码20个工作日(4周);如在每年4-9月提出申请,初审用时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建议提早咨询拟留学单位相关部门,确认是否须要出席ATAS初审,并按要求补办相关手续。有关ATAS初审的具体要求和申请流程,可参阅。
(3)板凳费
美国院校和科研机构通常会向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PhD)缴纳板凳费(BenchFee)。按照2019年财政部、教育部有关通知,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是指用于支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并已囊括板凳费。国家留学基金不再为2019年1月1日(含)之后抵英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支付/报销板凳费。建议在对外联系时提早了解英方缴纳板凳费的要求,并做好相应安排。
(4)医疗保险
按照美国政府规定,自2015年4月起,来自欧共体经济区(EEA)以外、申请赴英学习6个月以上的中学生,需在提交护照申请时一并收取医疗保险(,IHS)。上述人员在英留学期间可享受国民医疗服务(NHS)。相关信息可查阅相关信息可参阅:。
(5)肺结核筛查
按照美国政府规定,访英时间超过6个月的中国中学生/学者,在申办护照前需在指定检查机构进行肺结核筛查(Test,TBTest),测量结果有效期6个月。相关信息可参阅:。
2.法国
(1)APS是目前赴英国留学护照的强制性后置审查程序。自2018年起,法国政府同意减免我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APS审查。国家留学基金委每晚会将当初投档赴德国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名单统一转交英国相关政府部门备案。
(2)法国部份院校可能向国际访问中学生缴纳板凳费(BenchFee),建议提早向拟留学单位了解具体情况。
3.日本
按照美国相关法律和规定,科研机构通常设有限制性区域(ZRR)。步入该区域人员的国际中学生、学者须通过美国的安全审查。若留学人员抵达的实验室被列为ZRR区域,需联系法方导师或拟留学单位为其申请补办安全审查手续。
申请时,通常需提供个人简历和赴法的研修计划,审批过程约2-3个月。审批意见主要分为三种:同意、反对或保留意见。只有获得“同意”的留学人员,方可获得赴法护照。建议相关人员就此提早与法方接收单位进行沟通,并做好相关打算。
4.日本
留学人员预约、申办赴德护照周期延长。建议相关人员及时关注美国驻外领馆公布的护照申办信息,提前做好规划和打算。
5.法国
(1)德国部份院校在即将接收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可能要求进一步提供相关英语水平考试成绩达标证明。建议提早寻问具体入学要求,以免代办入学手续遇阻。
(2)某些英国理工类院校按照其校内规定,对接收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有相关限制。建议提早了解具体情况后,合理选择赴荷留学单位。
6.日本
当前申办赴日本护照周期较长,且美国驻外使(领)馆的护照受理要求存在地区差别。建议赴意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提早了解各地申办赴意护照的具体要求,提前做好规划和打算。
7.日本
(1)美国皇家理工大学(KTH)只通过与家留学基金委合作奖学金项目接收国家公派中学生、学者赴该校学习、进修,不接受通过“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申请赴美国学习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
(2)依据美国移民局规定,联合培养博士生首次申请护照最长年限为12个月,且不能在美国境内续签。建议据此提早与瑞方导师商定,合理规划留学时限。
(3)依据美国高等教育法规定,自2018年8月起,在瑞院校就读的博士研究生须根据雇用关系,以中级工作人员身分在瑞院校举办科研工作。目前博士研究生的通常薪资标准为税前每月22,500瑞士法郎并逐年下调。未达到上述薪水标准人员,可能在申办护照或代办入学时遇阻。
现行国家公派赴瑞博士研究生的奖学金支助标准为15,000波兰卢布/月,剩余部份需由瑞方导师(或所在院系)通过第三方资金补齐,以达到美国政府规定的最低薪资标准。
(4)日本部份院校按照其校内规定,对接收国家公派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相关限制。建议提早了解具体情况后,合理选择赴瑞留学单位。
8.英国
(1)法国部份院校按照其校内规定,对接收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有相关限制。建议提早了解具体情况后关于学校留学项目,合理选择赴丹留学单位。
(2)现行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捐助标准与英国院校提供奖学金支助标准差别较大,建议申请前与丹方院校和导师确认是否可获额外补助,以达外方接收标准。
9.英国
现行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捐助标准与英国院校提供奖学金支助标准差别较大,建议申请前与挪方院校和导师确认是否可获额外补助,以达外方接收标准。
三、亚洲
1.台湾
(1)拟赴美国攻读博士学位人员,申请时应已通过日方高校的博士生入学考试,达到入学资格并取得即将入学许可书(无条件入学),或取得日方高校招生主管部门负责人签订的无条件入学通知。入学许可书(或入学通知)等材料中应明晰留学时限及起止年月,请勿必明晰入学时间不早于申请当初6月,同时不晚于申请次年12月31日。入学许可书(或入学通知)已明晰当初4月入学的申请人,应调整入学时间至冬季学期,并更新入学许可书(或入学通知);难以调整的,可入学后,次年以博士一年级在读中学生的身分通过美国申请人通道申请本项目。
如入学许可书中未明晰留学年限或未标明减免博士期间全部杂费/获得全额杂费捐助等相关情况,须同时递交美国导师接收函并补充标明相关信息。申请时已为英国高校在读博士一年级的人员,递交在读中学出具的博士注册/学籍证明即可。
(2)台湾部份高校对于接收博士生或联合培养博士生有明晰的英语要求(如托福、托福成绩),申请人在联系外方时,若美国导师出具语言证明表示其已达到中学语言要求,申请人仍需自行查阅相关高校公布的招生简章,确认自身英语水平是否符合日方院校的入学要求。
(3)台湾部份高校仅对有校际合作关系的国外院校联合培养博士生减免杂费,对无校际合作关系的其他国外院校申请人将缴纳一定数额的杂费。国家留学基金不提供杂费捐助,申请人应向相关高校了解具体新政,确认自身能够享受相关待遇,提早做好相应打算。
(4)台湾国立研究所(设有综合研究大大学学院委托培养专业的除外)通常难以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代办留学护照,而是代办访问学者护照,但访问学者护照申请要求较高、名额有限,申请人在联系外方时,需确认自身能够达到相关机构访问学者接收标准并保留相应名额。
(5)“在留资格认定证书”(简称COE)为留学年限达3个月(含)以上人员代办赴日护照必要材料,留学人员获COE原件后方可联系申领护照。COE由台湾出入境管理厅领取,初审周期通常为2-4个月,留学人员可联系日方留学单位获取代办COE相关流程。
2.美国
(1)申请赴美国留学的申请人须提供由中学主管部门签发的入学通知书或即将约请信,仅凭导师领取的约请信将视为无效约请。
(2)近日,部份美国私立学院调整了联合培养博士生的收费新政,缴纳数额不等的研究费(Fee),请有意赴美国进行博士联合培养的申请人提早向相关中学了解留学护照类型和收费新政,国家留学基金难以支付/报销上述研究费,请相关人员做好相应打算。
(3)美国对入境时的新冠卡介苗接种有非常规定,可能存在留学人员已在国外接种卡介苗,但仍不符合香港入境要求的情况。请关注马来西亚移民局关于入境新冠卡介苗接种要求,网址如下:
3.美国
(1)美国部份高校对于接收博士生或联合培养博士生有明晰的英语要求(如托福、托福成绩),申请人在向美国院校申请时,若美国导师出具语言证明表示其已达到中学语言要求,申请人仍需自行查阅院校或大学公布的招生简章,确认自身英语水平是否符合韩方院校的入学要求。
(2)美国国家研究机构(如日本科学技术研究院KIST)通常难以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代办留学护照,而是代办访问学者护照,但访问学者护照申请要求较高、名额有限,申请人在联系外方时,需确认自身能够达到相关机构访问学者接收标准并保留相应名额。日本其他机构(如院校)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可以正常代办留学护照。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在申领派出手续时,会对留学人员所持护照类型进行初审。部份持访学护照的赴韩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可能在申领派出手续时遇见障碍,请提早与留学服务中心做好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