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家邮政局、教育部关于加快邮政行业职业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为帮助相关院校教师了解行业发展的新进展、新趋势、新情况,进一步提升邮政与快递专业教学队伍整体素质英语作文,国家邮政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国家局职业鉴定指导中心)、全国邮政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邮政行业指导委员会)在京联合举办全国邮政与快递相关专业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培训内容
行业发展战略与规划、快递发展趋势、快递行业发展面临的安全管理等突出问题、行业职业教育与快递人才培训、快递服务最后一公里及城市物流、快递业务人员知识与技能等。培训班拟邀请国家邮政局相关部门、行业重点高校、科研机构、龙头企业等单位的著名专家学者授课。
2. 服务对象
邮政行业人才培养基地、国家职业院校、设有邮政、速递、物流(快递方向)等专业教学的技师(技工)学院相关院校的教学管理人员、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
3.相关证书
培训结束后邮政培训学院邮政培训学院,邮政指导委员会将为骨干教师颁发结业证书,同时,经培训学员报国家邮政局职业资格指导中心组织专家评审批准后,颁发全国快递业务职业资格证书。
4. 时间和地点
时间:8月7日-8月12日。7日(周一)入住,12日(周六)返回。
地点:北京邮电会议中心(北京市海淀区挂家屯5号),总机:
010一。
5. 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请参赛选手按要求填写《报名回执表》(附件1)和《快递业务经营者评审表》电子版(附件2),并于2017年7月2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国家局职业资格指导中心。
研讨会联系人:周晓峰,电话: .张守
长,。传真:010-1,电子邮件:。
2、培训费用:培训费用为2900元/人(含培训费、材料费、耗材费等)。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学员费用自理。请于7月28日前将款项汇至以下账户:国家邮政局职业技能认证指导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珠市口支行;帐号:02 0 0 0 0 31 09 2 0 0019 6 6 2;银行号码:2.银行汇款单须注明“学员姓名及发票开具单位”。
六、其他事项
1、报到时请携带纸质版《快递商务工程师推荐表》及三张2寸红底彩色照片(其中两张《快递商务工程师证书》,一张《培训课程结业证书》)。
2. 巴士路线
注:附件1、附件2可通过后台留言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