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现役军人及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婚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亲属关系的,不得申请该事业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职务;与现有工作人员有上述关系的,不得申请任职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职务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条例》明确规定应当回避的职务;
③新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规定》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随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已在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3年服务期的工作人员(在册);
④2024年8月31日前,新录用公务员,其五年任职期未满,或按照规定(含明确协议)不得从工作单位(岗位)辞退的人员,或按照国家和省其他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职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时间安排及成绩计算
1. 评估方法
考核方式包括笔试、心理测试和试教。
1.笔试:笔试预计于2024年6月初举行,考试题目及组织将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笔试主要考查高等教育及大学教学相关知识,不指定教学大纲及教材,总分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笔试成绩将在扬州大学人力资源部网站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或身份证号查询。
2、心理测试:试讲前扬州大学职前教育,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心理测试,主要以网络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的心理健康状况及素质,心理测试为考核项目,不计入总分。
3.资格审查: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空缺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和试教的应聘人员,不足1:3的,按该岗位实际参加笔试的人数确定。试教前,应聘人员须提供应聘材料原件,学校人力资源部组织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试教,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替补参加资格审查;替补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试讲:试讲由学院组织,预计于2024年6月中旬举行,主要考核申请人的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教学组织、教学效果等进行评估。试讲内容以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为主,不设教学大纲和教材。考核方式及要求将根据考核安排当场通知申请人。试讲总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试讲结果将当场通知申请人。
5. 总成绩:考生考核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每项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部分四舍五入。 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
(二)其他要求
考核时间、地点由扬州大学人事处以网络公告、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体检、考察、公示及录用
(一)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结果,通知拟录用人选按招考岗位数1:1的比例参加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学校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根据岗位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三)学校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扬州大学人力资源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中途放弃聘用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学校将按体检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按试教成绩高者优先录用。
(四)对公示无异议的,学校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经考核不合格或违反事业单位聘用、试用期管理有关规定的,解除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一经聘用,须在学校服务6年以上(含试用期)英语作文,除非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聘用方式
硕士毕业生通过人事代理机构聘任,按学校有关政策,参照学校同岗位人员享受相关福利。聘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重新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6.招聘政策咨询
本招聘政策由扬州大学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扬州大学职前教育,扬州大学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联系人:韩老师、姚老师、赵老师
招聘督导电话: -
人力资源部
2024 年 5 月 22 日
附件:扬州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学人员岗位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