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流程:
1、网上报名
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
目前来说,全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
(2)不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实践能力测试)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
(3)参加各省份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实践能力测试)且成绩合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及需要参加实践能力测试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4)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
2、现场确认(材料审核)
地方不停,时间的安排也会有所不同。
请根据当地教育局安排的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一般为一年两次: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
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国考合格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 社会人员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工作单位(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如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材料、学历认证报告等。
注意:有些地市是先进行现场确认,然后集中体检。具体体检顺序以当地认定公告为准。
3、资格认定
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做出认定结论。根据认定结论,在教育部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认定数据审核确认和证书编号,向认定合格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