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报名当年年底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教师资格条件并愿意从事教师工作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并依法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1、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2、各级各类学校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应按省教育厅部署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合格。(申请者学历为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免于教育学、心理学考试)
3、各级各类学校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说课(说课分为:面试、试讲)。(申请学历为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如能提供3个月或以上的教学证明,可免于面试、试讲)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教师资格制度是一种国家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最早的教师资格制度发轫于1782年的美国佛蒙特州,后来西方主要国家也陆续确立教师资格制度。上个世纪中叶,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掀起一场声势浩大的教师专业化浪潮。
教师资格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是《教师资格条例》。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须依法取得教师资格。
为了满足应届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投身于教育事业的迫切愿望,非师范高校毕业生也可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提高就业的竞争力。
浙江教师资格证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如下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毕业生,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5、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在我省就读的本、专科在校毕业班学生(师范生可提前到毕业前第三学期)以及在我省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也可在浙江报考教师资格考试。
浙江教师资格证报考对象:
凡浙江省内人员(含户籍在浙江或在浙江省办理有居住证的社会人员和在浙江省内普通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以及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在我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