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考试要求:
一、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规定两年为一个考试周期。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1、应试人员于当年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两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合格;
2、第二年须参加另外两个科目的考试,若成绩合格则视为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3、若其中有一个科目考试成绩不合格,则第三年只承认第二年考试中合格科目的成绩,另外三个科目须重新参加考试,如此滚动。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三、各科考试内容均分为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在考卷中,掌握部分约占60%,熟悉部分约占30%,了解部分约占10%.各科单独考试,单独计分,每份试卷满分为100分。
报考药师及执业药师需哪些条件?
(二)参加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士职务满5年;
2、取得药学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三、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执业中药师资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格考试:
(一)中药学或相关学科中专毕业后,从事中医药工作满10年;
(二)中药学或相关学科大专毕业后,从事中医药工作满6年;
(三)中药学或相关学科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中医药工作满4年;
(四)获中药学或相关学科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中医药工作满2年;
(五)获中药学或相关学科硕士学位后,从事中医药工作满1年;
(六)获中药学或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七)已正式受聘担任主管中药师职务的人员;
(八)正式受聘担任中药师职务满5年,连续从事中医药工作满15年。
四、考试科目为:《中药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与技能(含外语或医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