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引进优秀人才134人公告

留学方案2024-05-12 20:13:17佚名

为打造济南现代教育品牌,满足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对优秀人才的迫切需求,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计划2023年向社会引进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计划引进优秀人才134名(岗位计划及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应聘初级职位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申请中级职位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高级职务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三)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应聘其他人员,须在2023年5月12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

海外学生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的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后,可以申请相应学历的职位。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

申请定向授权培养毕业生的,须经定向授权培养单位同意。 在职人员申请就业,应当取得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者单位的同意,并提供同意证明。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申请。 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不得申请。 现役军人和法律、法规禁止就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申请。 被列为失信对象的人员不得申请该职位。 本介绍不包括济南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现有在职人员(含纳入人事总量控制管理的人员)。

有《事业单位人事回避管理规定》(人社部规定[2019]1号)规定情形的,不得报考职位。

若招聘职位要求有规定年限的专业工作经历,应聘者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 大学毕业生在校期间进行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专业工作经历。 专业工作经验长度按整年、整月、整日累计,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2日。

招聘岗位分为A、B、C、D四类。A类为初级教师岗位,B类为中级教师岗位,C类为高级教师岗位,D类为综合教育岗位。

3、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

报名同时进行,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5月12日9:00-5月14日16:00

询问及初审时间:5月12日11:00-5月15日16:00

付款时间:5月12日11:00-5月15日17:00

申请人应登录济南市教育局网站(网址:)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个人信息。 每人仅限申请一个职位。 如果申请人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写注册信息,则最后一次填写的信息将自动替换之前填写的信息。 注册资格一经引进单位批准,不得变更。 报考者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参加考试,报考者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经核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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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者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本次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任何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人将被拒绝或取消资格。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检查招聘情况,审核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及时确定初审结果。 符合申请资格并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拒绝申请; 初审不合格的,应当说明理由。 网上报名期间,介绍单位将公布咨询热线,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三)初审结果查询

网上提交申请信息后,申请人须及时查看申请资格初审结果。 需要补充或者完善信息的,应当及时按照要求补充完善申请信息。 未及时补充完善信息并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初审通过者,不得申请其他职位; 注册资格尚未审核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询价和初审时间内申请其他职位。

(4)网上支付

资格预审通过者须在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并进行网上缴费。 逾期未缴纳者,视为自动放弃。 A、D类职位应聘者需缴纳笔试费用; B类、C类岗位应聘者需缴纳面试费和考试费。 考试费用收取标准为笔试每人40元,面试每人70元(乙类职位候选人确定进入笔试范围的,笔试费用在面试后缴纳)面试)。 成功缴纳A、B、D类职位的人员,可于5月25日至5月28日9:00笔试开始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格》和《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拟享受考试费用减免的,须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报名信息并通过资格初审后,将考试费用减免手续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月15日17:00前联系引进单位地址(见附件1,材料领取截止时间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邮件命名为“姓名+应聘职位+身份证号”。 减免考试费用所需材料包括:低保家庭人员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或低保的证明; 符合扶贫政策和反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人员应当提供家庭住址。 区、县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报名完成后,A、B、D类岗位招聘计划与审核通过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 未达到1:3的,拟招收1人的,取消招收计划;拟招收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减少或取消招收计划。 C类岗位候选人按照实际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确定。 招聘计划中被取消职位的人员,经个人申请,在规定时间内还有机会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4. 考试

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试方式。 A、D类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形式。 B类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形式。 A、B、D职位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 ; C类岗位只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所有分数均按百分比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余数四舍五入。

(一)B、C类岗位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形式(幼儿教师、幼儿园园长岗位采取技能演示和试讲相结合的形式)。

技能展示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试讲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方法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使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的能力,以及运用普通话的技巧、板书、讲解和课堂演示。 面试通过分数已定(60 分)。 乙类岗位成绩达到及格的,方可确定为笔试候选人;丙类岗位人员,方可确定为体检候选人。

面试时间初步定为5月20日至5月21日(具体详见面试通知)。 B、C类岗位申请人通过资格初审并成功缴纳费用的,由引进单位发出面试通知(具体事宜请与引进单位联系)。

(二)A、B、D岗位笔试

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的形式进行。

1.笔试内容。 根据岗位不同分为教师类和普通教育类两类,不指定教材。 教师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 教育综合会计岗位笔试内容为基础公共知识和基础财务知识(会计基础知识、会计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审计等)。 综合教育校医岗位笔试内容为基础公共知识和基础医学专业知识(生理学、生化、病理学、药理学、儿科学等)。 科学、卫生法规和职业道德等),其他综合教育岗位笔试内容为基础公共知识和基础教育知识(教育时事、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常识等)。

2、笔试时间:原定5月28日,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

3、确定A、D类岗位面试人选。 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引进人数和笔试成绩确定。 达到笔试及格线的应聘者中济南市教育信息网,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人选(笔试成绩相同者)分数确定为面试人选),如比例达不到1:3,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设定面试合格线(60分),达到合格线者方可确定为体检候选人。 若因笔试人数过多而出现空缺,则取消招聘计划。 面试人选确定后济南市教育信息网,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逾期未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放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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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确定乙类岗位体检人选。 在达到笔试及格线的应聘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其比例不高于岗位招聘计划中的1:2。 B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对同一考生重新组织面试,并按照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进入体检范围。 候选人。

(三)资格审查

确定为面试人选的A、D类申请人,确定为体检人选的B、C类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资格审查结果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现场资格审查的相关材料包括:①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 笔试准考证; ③本人签字确认的《公开招聘报名表》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诚信承诺书》原件; ④ 国家认可的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毕业且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聘者,须提交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学校部门); ⑤教师资格证书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⑥ 如招聘岗位要求有规定年限的专业工作经历,应聘者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以及养老保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出具工作经历的单位证明、签订的合同和缴纳的养老保险必须一致); ⑦ 留学归来者,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⑧ 在职应聘者须向有用人权限的部门、单位提出。 同意申请的证明; ⑨ 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证明及相关材料由引进单位资质审核人员审核签字并留存备查。 资格复审结果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引进单位提交相关材料或提交材料不齐全的,视为自动放弃。 经审核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进入下一阶段招聘的资格。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弃权而产生的空缺,笔试成绩以上的A类、D类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者确定为面试候选人); B类、C类岗位 面试合格线以上的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通过资格审查的A、D类申请人,由引进单位发出面试通知。 申请人缴纳面试费每人70元。

(四)A、D类岗位面试

A类岗位面试采用试讲形式(幼儿教师岗位采用技能演示和试讲相结合的形式)。 技能展示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试讲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方法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使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的能力,以及运用普通话的技巧、板书、讲解和课堂演示。

D类职位面试采取答辩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应用能力,以满足该职位的要求。

设立面试合格线(60分),达到合格线的,方可确定为体检候选人。

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范围考生的确定

A、B、D类岗位笔试合格者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C类岗位,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A、B、C、D类岗位根据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中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等量。

A、B、D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对同一考生组织重新面试,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考生进入体检范围。

C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对同一考生组织重新面试,按照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

对体检未通过或人员弃权造成的空缺,按上述办法等额组织体检。

5. 体检

检查、体检工作由引进单位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检查。 考察可根据岗位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廉洁自律、遵守法律法规等方面,以及是否有需要避免的情况,以及与招聘职位的匹配。 等,并重新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以及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进口单位应当成立检验工作组,具体负责检验工作。 每组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 检查组必须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对检查对象进行评价,并出具书面检查意见。

实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教职员工招生查询工作的通知》(师函[2023]1号)要求,经查询发现有相关文件规定情形的,不得被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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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应聘者的人事档案进行审查,认真排查档案中存在的问题。 问题不明确或者处理不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档案存在问题的,经核实属实的,不予录用。

(2)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 体检结束后,检查医生应当对体检结果进行审核并签字,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体检人员与受试者存在回避关系的英语作文,体检人员应当回避。 工作人员在体检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体检时故意隐瞒影响就业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核实,不予处罚。 聘用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与体检人员串通作弊,或者要求他人替自己进行体检,或者交换、更换检测样本等,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 按规定需要重新检查的,不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 复审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审结论为准。

六、聘任公告

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上予以公告。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更换。 公示期满,无问题或举报问题不影响就业的,予以录用; 举报问题影响就业并经查实的,不予录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人员关系。 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7. 其他

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不指定优秀人才引进辅导用书,不举办或者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因各种客观因素调整工作时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合理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请应聘者在招聘期间及时关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保持沟通畅通。

支持热线:

1.山东省实验中学东校区0531-

2.济南市医学中心实验中学0531-

3.暨南大学城实验高级中学0531-

4.山东省济南市第一中学 0531-

5.山东省济南市第二中学 0531-

6.山东省济南市南方中学0531-

7.山东省济南市惠中学 0531-

8.山东省济南市第七中学 0531-

9.山东省济南市第九中学0531-

10.山东省济南市第十一中学 0531-

11.济南外国语学校0531-,

12.济南市东城实验高级中学0531-

13.山东省济钢高级中学、济南市实验高级中学 0531-

14.山东省济南市第十五中学0531-

15.山东省济南市第十八中学0531-

16.山东省济南市第三十四中学0531-

17.济南莱芜高新区实验学校0531-

18.济南师范学校附属小学0531-

19.济南幼儿师范学院常春藤附属小学0531-

20.济南市特殊教育中心0531-

21.济南莱芜特殊教育学校0531-

22.济南幼儿师范学院常春藤附属幼儿园0531-

23.济南莱芜实验幼儿园0531-

24.济南市教育教学研究所0531-

25.济南市教育招生考试院0531-

26.济南市电教中心(济南教育电视台)0531-

27.济南市教师发展服务中心0531-

监督电话:济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办公室0531-

附件:1.2023年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人才引进岗位汇总表.pdf

2.同意报名考试.doc

济南市教育局

2023 年 5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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