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条例》(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6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 简介
新疆师范学院(新疆教育学院)是一所具有百年历史和深厚文化底蕴的高校,其前身是1906年创办的新疆师范学校,1955年更名为“乌鲁木齐第一师范学校”。1978年9月,在乌鲁木齐第一师范学校基础上成立新疆教育学院。此后,新疆广播电视师范大学、新疆工业技术学校、新疆幼儿师范学校相继并入我校。2012年,学校更名为新疆师范学院(新疆教育学院)。
学校现有三个校区(亚新校区、光明校区、五星校区),占地1200余亩,总建筑面积28.4万平方米;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近1.2万人,普通本科学生180余人;教职工中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自治区天山人才第二期培养人选3人、第三期培养人选1人,自治区名师工作室3个,教育部职业院校教育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2人。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学前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等11个教学单位,覆盖旅游管理、学前教育等41个招生专业。
2. 招聘岗位
详情请参阅附录1。
三、招聘范围
招聘向公众开放,任何符合职位要求的人士均可申请。
四、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品德优良,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育人根本任务,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德,愿意扎根西部、为边疆教育事业作出贡献。
(三)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对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生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明。2023年应届毕业生(港澳台及海外应届毕业生除外)须于8月31日前取得与所报考岗位对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符合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5月23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5月23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5月23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5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23年公开招聘公务员岗位公告(附件1)。
(五)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格检查标准》的要求。
(六)在其他单位注册任职的人员报考我校职位,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及同意报考的证明文件。
(七)申请人须在面试前取得普通话水平证书2B级或以上。
(八)具备招收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被撤销公职、犯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且调查结果尚未得出结论的;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登记为专职工作人员,且单位不同意与申请人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已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并签订服务协议但尚未完成服务期的申请人;申请人为“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服务人员且服务时间未达到规定要求的申请人;
4.高等学校博士生、硕士生以及今年已录取全国统一招收博士、硕士生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要求。
5. 招聘实施步骤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新疆师范学院(新疆教育学院)官网发布,发布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5月31日。
2. 注册
1.网上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4日(10:00)至2023年6月1日(18:00);缴费时间:2023年5月24日(10:00)至2023年6月1日(20:00)。
2.网上报名方式:
登录报名链接,在线注册。()。
3、报名与缴费:需缴纳笔试费用95元/人(报名前请务必仔细核对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笔试,费用不予退还)。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选择岗位。应聘人员应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和新疆师范学院(新疆教育学院)官方主页,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设置公告表》等,了解招聘岗位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相关政策规定、注意事项等,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
(2)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下列职位之一。
(3)整个申请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4)如申请人所填写的信息与其实际信息不一致,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岗位所需专业清单见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表(附件2)和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3)。
5. 联系人及电话
(一)辅导员岗位:张老师(0991-)
(2)专任教师及助教:赵老师(0991-)
(3)实验小学岗位:何老师(0991-分机8622)
(4)招聘系统技术咨询:分机85531或85629
(5)咨询时间:工作日10:00-13:00、16:00-18:30
6.提交申请材料:
(1)蓝底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姓名+照片(jpg格式)。
(2)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姓名+身份证号;
(3)本科学位证、研究生学位证,命名为姓名+学位证;
(4)招聘岗位要求具有中国共产党党员资格(含预备党员资格)的,须提供应聘人员所在组织部门出具的党员证明;
(5)如招聘岗位需要提供相关资格证书或专业证书的,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职的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申领证明;
(7)其他任职资格证明;
3. 录取比例
报名人数与岗位空缺数量比例不低于3:1,对不符合要求的岗位,将按照有关规定将报名人数与岗位空缺数量比例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考试实施方法及步骤
1.笔试及心理测试
(1)笔试、心理测试岗位:所有岗位均开放招聘。
(2)笔试、心理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心理测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心理测试。
(4)考试及心理测试方式:网络笔试及心理测试由第三方智联招聘组织实施,录取信息将由第三方工作人员通过短信、邮件等方式通过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主要手机号和邮箱通知,请考生务必认真查阅通知内容。
(5)笔试报名资格:请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认真确认自己是否符合该职位招聘要求。
(6)笔试满分为100分,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语言文字作答。
(7)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面试人选留学之路,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为1:3。笔试成绩相同且最后进入面试的考生将一起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面试。如有考生放弃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补录。笔试成绩、面试人选、时间及注意事项将在新疆师范学院(新疆教育学院)官网公布。
心理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题型为客观题,方式为在线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不计入分数,是考生综合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
2. 笔试须知
(一)考生未按时参加笔试,视为放弃报考资格,不再享受补考机会;
(2)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违反规定者,其考试成绩无效。
(3)考试技术咨询电话:分机85531或85629
(五)资格审查
新疆师范学院(新疆教育学院)人事处及岗位内设机构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涵盖从初审资格审查到岗位录用的全过程,如在任一阶段发现应聘人员资格不合格,将立即取消其应聘或录用资格。
(六)面试
1.具体面试时间安排:具体考试事宜将在新疆师范学院(新疆教育学院)官网公布。
2. 入围候选人如于面试前一天确认放弃面试资格,则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等额替换。面试当天,如入围候选人确认放弃面试资格,则不予替换。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折算为总成绩的70%,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面试及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轮面试,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面试不合格者除外),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阶段。
4、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7. 体格检查
1、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考察由新疆师范学院(新疆教育学院)组织实施,按照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总成绩1:1的比例,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面试不合格者除外)。
2.新疆师范学院(新疆教育学院)组织确定体检人选,集中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到场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并按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补录体检人选。
3.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轮面试。
4、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阶段,体检不合格或对结果有异议者,须于获知结果后3-5日内到新疆师范学院(新疆教育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5、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则按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安排体检。
(八)调查
1.新疆师范学院(新疆教育学院)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道德品质、在职表现、遵守法律法规、诚信自律、家庭和社会关系等。
2.应聘人员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实应聘,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伪造证件者,将被取消就业资格。
3、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的,按照体检、考核总成绩同等数额确定体检、考核人员。
4.考察内容及结果经新疆师范学院(新疆教育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
(九)宣传
新疆师范学院(新疆教育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拟聘人选将在新疆师范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以电话、来访、信函等方式向新疆师范学院(新疆教育学院)纪委反映。举报的问题必须实事求是,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应署名真实姓名及单位名称。新疆师范学院(新疆教育学院)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公示后无异议的,按相关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由新疆师范学院(新疆教育学院)纪委对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违反招聘政策、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该应聘人员聘用资格广西教育学院招聘,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选。
(十)就业
1.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相关材料到学校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业。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试用期制度,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计入聘用合同期限,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广西教育学院招聘,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相关事项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章〔2019〕1号)办理。
(二)为确保本次招聘公平、公正进行,新疆师范学院纪检部门将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监控电话:-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醒等事宜,将在新疆师范学院网站进行公告。
(二)考生须提供准确、便捷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师范学院网站上发布的考试公告,以免错过相关考试安排和重要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错过相关考试安排和重要信息的,应由考生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书籍,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师范学院(新疆教育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录:
1.2023年公开招聘公务员岗位职责(下载)
2.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手册(下载)
3.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下载)
4. 线上笔试须知(下载)
新疆师范学院(新疆教育学院)
2023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