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报考条件、语种要求及体检受限标准

留学方案2024-06-04 07:44:43佚名

7. 网站:(学校)

招生办公室)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要求

第三条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四条 考生须符合国家和省有关高考报名要求。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中有思想政治品德测评结果的,考生思想政治品德测评结果须合格;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我校录取后的主要外语为英语。福建省考生报考英语专业的,应符合福建省有关规定;福建省考生报考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应符合福建省高考外语成绩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 各专业体检限制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南》(教发[2003]3号)及其相关补充规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闽台合作项目)执行。患有下列疾病的学生,学校可以拒绝录取:

1.严重心脏病(除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不大,动脉导管未闭反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认不需要手术者)、心肌病、高血压。

2.严重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等。

福建农林大学招生办_福建农林大学招生办公室官网_福建农林大学招生信息网

3.严重的血液系统、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病患者。

4.严重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无法治愈的严重精神疾病,滥用、依赖精神活性物质。

5.慢性肝炎,肝功能异常患者(肝炎病原体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患有肺结核的考生可能被拒绝入学,但下列情况除外。

(1)原发性肺结核或浸润性肺结核,且结节已稳定的患者;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残留胸膜肥大患者;

(2)所有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和血行播散性肺结核治愈后1年以上未复发,且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机构)专科检查无变化;

(3)无症状淋巴结肿大,已临床治愈的患者。

7.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考生不得报考以下专业:海洋科学、海洋资源与环境、化学工程与技术、制药工程、生物科学、生物信息学、生物工程、生物育种科学、生物制药、兽医学、动物科学、生态学、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化工程、农学、园艺学、植物保护、茶学、林学、智慧林业、园林学、蜜蜂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水产养殖学、环境工程。

8.二级色觉缺陷(俗称色盲)申请人不能报考以下专业:除轻度色觉缺陷专业外,还包括动画专业。

9.无法准确辨别红、黄、绿、蓝、紫色等电线、按钮、信号灯、几何图形等颜色者,不得报考下列专业:除轻度色盲、色盲Ⅱ类专业外,还包括工程管理、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会计、管理科学、商业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公共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农村区域发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等专业。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考生档案审核比例一般为学校招生计划的100%—120%(部分省份和批次对档案比例有特殊要求的,按规定比例归档)。

第七条 承认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委员会批准的政策加分,对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承认其加分成绩,并按成绩分配专业。

第八条 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备案范围内,所有来我校备案的非艺术类考生,均按照“分数优先”、“所有调整专业考生优先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偏好的考生)”的录取原则进行专业分配。学校按照考生备案分数从高到低分配专业,并按照考生的专业偏好进行分配,专业偏好之间不设专业差异。服从专业调整并符合专业调整规定的,学校择优转入招生计划中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招生名额满员。不能满足所有专业偏好且不服从专业调整或不符合专业调整规定的考生将被拒绝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以高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高校专业组内进行调整。 内蒙古招收文理科生,实行“1:1招生计划,按专业偏好录取”的录取规则。

学校根据2024年各省公布的美术专业省级统考(联考)专业范围福建农林大学招生办,认可招生省份相应专业类别的省级统考(联考)成绩。凡在我校报考美术专业考生,其专业统考(联考)及文化考试成绩均应符合本省美术本科专业录取相关规定。我校遵循“分数优先”、“转专业考生优先顺序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偏好的考生)”的录取原则,按照相关省份相应批次的排序规则,按照考生专业偏好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九条 报考同一专业分数相同考生的录取原则:报考分数体现小数点排序的,按报考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报考分数未体现排序的,按照有关省份规定的并行申请分数排序规则确定录取顺序;分数仍相同的,以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为参考,择优录取。

第十条 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应填写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申请表,或选择任意一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报考,并服从专业调整。报考闽台合作办学专业,亦同。

第四章 学生学籍管理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发给学位证书。

第十二条 新生体检复查后,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学生被录取并取得学籍后,可以按照学校转专业政策申请转专业,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同意。

第十四条 学校部分专业2024年分专业类别招生,每个专业类别包含若干个不同专业。专业类别招生实行分阶段培养,即第一阶段为专业基础教育,按专业类别设置课程,第二阶段为专业训练,学生根据学习情况在专业类别内选择专业。

第十五条 福建省乡镇农技推广紧缺定向委托生招生对象为户籍在定向县(市、区)且在本县(市、区)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考生被录取后,须在报到入学前与户籍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公务员局签订委托培养协议留学之路,凭定向培养协议入学。未签订协议者,取消入学资格;定向委托生在校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毕业后定向回户籍所在县镇农技推广机构就业,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具体要求按照闽教〔2013〕17号文件规定执行)。

福建省林业基层定向培养林业专业报考人员,年龄须在25周岁以下;毕业后须在所报考岗位任职不少于5年(须同时取得学士学位)。其中,报考乡镇林业站、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区岗位的应聘人员应具有岗位所在县(市、区)户籍,报考国有林场岗位的应聘人员应具有岗位所在地级市户籍。报考我校面向全省地级市或县(市、区)(含定向)招生专业的应聘人员,须具有地级市或县(市、区)户籍并在地级市或县(市、区)报名参加高考。 考生录取后,须与定点培养地点林业主管部门、福建农林大学签订定点培养协议后方可报到入学;定点培养学生在校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根据培养教学计划,定点培养学生暑假期间和最后一学年可安排返回原籍地,由定点培养地点林业主管部门派往乡镇林业站、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等林业基层单位实习实践(具体要求按照民林文[2023]103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学费标准按照闽价格费[2013]176号、252号、闽价格费[2015]201号、286号、闽价格费[2017]243号、闽发改价格函[2023]295号等相关文件执行。现行学费标准如下:

1、重点学科:5460元/生/学年(软件工程专业三、四年级:16000元/生/学年);

2、艺术类专业:9360元/生·学年;

3.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生态学等非“4+0”专业):国内学习期间学费为20000元/生/学年,出国学习后学费按照国外大学学费标准执行;

福建农林大学招生信息网_福建农林大学招生办_福建农林大学招生办公室官网

4、闽台合作办学项目:15000元/生·学年;

5.福建农林大学—加拿大戴尔豪斯大学联合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风景园林(4+0)专业:58000元/生·学年;农林经济与管理(4+0)专业:54000元/生·学年。

第十七条 学生宿舍配备空调、电风扇等,执行福建省发展改革委批准的收费标准。学校住宿费(含空调)为:每生每学年650至1300元(根据实际校园及建筑安排收取)。

第十八条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终核准发布的收费标准执行。退费办法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闽嘉[2005]435号)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学生需求为根本福建农林大学招生办,依托智慧信息平台,不断创新资助育人方式方法,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培养,打造“奖、助、贷、勤、缓、免、补”全方位资助体系,多层次、多形式满足贫困学生读书梦想,确保每一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帮助每一位受资助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学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招生相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营利性的培训活动。对任何以学校名义进行违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学校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执行过程中,如因国家有关法律、招生政策调整而需要变更的,则按新的规定执行,学校也将在招生办公室网站上公布变更内容。其他情况由学校决定。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