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计划与报考条件公示

留学推荐2024-02-20 11:05:36佚名

上海学院旨在于培养符合国家须要、推动科技进步、引领社会发展、适应国际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推进高等中学考试招生制度变革,探求和建立符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创新人才选拔模式,依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2019年我校继续举办自主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与报名条件

2019年自主招生将结合我校学科优势和人才培养特色,招收具有显著学科倾向和良好个人禀赋,以及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中学结业生,计划总量不超过109人。报名中学生须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2019年普通中考报考条件,并在小学阶段满足以下条件:

招生专业(类)

报名条件

公示人数

A类

语文类(拔尖计划)

在中国语文奥林匹克(CMO)获得三等及以上奖项

≤65

数学学类(拔尖计划)

在全省青少年数学大赛八强(CPHO)获得三等及以上奖项

物理类(拔尖计划)

在中国物理奥林匹克(八强)(CChO)获得二等及以上奖项

生物科学类(拔尖计划)

在全省青少年生物学大赛(CBO)获得二等及以上奖项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拔尖计划)

在全省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大赛(NOI)获得三等及以上奖项

人工智能

B类

物理类

在全省中学语文比赛获得市级赛区一等及以上奖项

≤10

化学学类

在全省青少年数学大赛决赛获得市级赛区一等及以上奖项

≤10

理科试验班类(物理与生命科学类)

在中国物理奥林匹克(复赛)或全省学生生物学比赛获得市级赛区一等及以上奖项

≤2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在全省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比赛获得市级赛区一等及以上奖项

≤10

理科试验班类(月球科学与资源环境类)

在物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任一学科奥赛中获得市级赛区一等及以上奖项

≤15

注:五项学科大赛得奖者应可从中国文联中学生科技中心网站()查询。考生仅能考取一个招生专业(类),北京、浙江考生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类)提出的选考课目要求。

二、报名方式

即日起至2019年4月15日24:00,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考平台”(),按要求确切、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上传个人相片须为2019年中考报考或初三年级未经PS的护照相片。扫描或照相后网上递交报考材料,不再邮寄纸质材料。所有材料须确保清晰可读,且递交后不得更改。

1.由报考系统生成,且经学校查证、签字并加盖中学私章的《南京学院2019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其中浙江大学自主招生网,个人陈述不超过800字,重点描述学科特长表现及发展潜质。

2.经中学教务部门签章的中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

3.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证书原件。

4.身分证正背面。

注: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考生递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经学校初审和院长签字,并在学校网站和班级详细公示无异议。审核通过考生所递交的代表性大赛证书的名称、内容将在我校招生网站上详细公示。

三、选拔程序

(一)资格初审。报考截至后,校区将组织专家组对报考材料进行初审。未按要求填写或上传材料不清晰的视为无效申请。初审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类,初审结果于4月末公布。

(二)考评测试。分为体育测试和综合测试两部份,测试时间为6月10-11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体育测试。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需出席体育测试,结果作为优录资格认定的重要参考。测试项目为:50米跑、立定跳高。特殊情况参照《国家中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执行。

2.综合测试。初审结果为“优秀”的考生出席笔试,重点考查相关学科知识储备和专业发展潜力;初审结果为“通过”的考生出席面试,重点考查运用已有知识综合剖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测试过程全程录象,测试结果通过报考系统查询。

(三)资格认定及优录新政。根据“全面评判、公平公平”的原则,按照各招生专业(类)公示计划和综合测试成绩,参考体育测试结果分类别、分专业(类)划定优录资格线,确定优录名单。

1.认定考生中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专科第一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北京学院最终模拟录取线下20分以内可直接投档(最终模拟录取线由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提供)。广州市按其划定的相关最低投档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0分,杭州省按其划定的相关最低投档控制参考分数线上50分执行。

2.对报名A类学校科特长或创新潜质非常突出的考生,中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专科第一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可直接投档。

3.对合并专科投档批次的省份,根据考生所在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投档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

4.广东省考生中学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课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

(四)公示及投档。自主招生测试资格名单、优录名单均经我校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结果生效。我校不再与优录考生签署书面合同,公示生效结果即作为自主招生投档的最终根据。我校将根据公示的优录新政及专业(类)进行投档。考生须在所在省份相应批次第一志愿补报北京学院,且专业志愿与公示认定的专业(类)保持一致,否则视为手动舍弃优录资格。

四、其他

1.考生须承诺递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去年自主招生的报考、考试和投档资格浙江大学自主招生网今日网校,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去年中考报考、考试和投档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出席各种国家教育考试。

2.北京学院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自主招生事宜和开展补习班,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3.北京学院专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邮箱。

4.通过自主招生投档的中学生第一年仅限定在投档大类内的学科、专业申请学科分流、专业准入。投档至B类各专业(类)的中学生仅能出席所在专业(类)内学科、专业组织的二次选拔;投档至A类各专业(类)的中学生不再出席二次选拔。

5.本简章由上海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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