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管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随机抽查

留学推荐2024-03-09 14:58:54佚名

7月25日山东省劳动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对全省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开展抽查的通知》。

为深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深入推进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和公平性,有效预防和及时查处用人单位违法劳动行为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山东省劳动厅,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决定对全省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开展抽查。 有关事项如下:

1、抽查时间

2018年7月30日至10月20日。

2、抽查单位

根据《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省级用人单位包括中央所属、省属用人单位及其合资、合作企业,以及外省在山东的相关用人单位。 今年,从省级劳动保障监察对象名录中,按照5%的比例随机抽取了38家违法行为突出的用人单位。

(点击查看大图↓)

三、抽查内容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东省有关省级部门(单位)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88号),山东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抽查项目清单,结合本次抽查单位实际检查项目如下:

(点击查看大图↓)

四、抽查方法及结果应用

抽查采取现场​​检查的形式,检查人员从省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名录中随机抽取。 执法人员就抽查内容询问相关人员,调取、审查、复制相关资料,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笔录》,准确取证,严格执法。 我们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工资和社会保险费进行审计,并以相关审计结果作为处理依据。 检查结束后,执法人员及时向被检查单位报告检查情况。 对发现有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我局将依法责令改正、行政处理或者行政处罚。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抽查结果和处理情况在门户网站公开,并通过相关信用信息平台共享信息。 抽查结果作为评价全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水平的重要依据,并根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类监管。 情节严重的,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重大违法行为公开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的规定向社会公布; 拖欠工资符合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条件的,及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将其列入“黑名单”,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惩戒,使之“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五、相关要求

各相关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抽查检查,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积极配合执法,按照要求认真及时准备信息,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并且有效。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及时第一考试网,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提高劳动保障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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