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农业学院2018年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有关中考招生投档工作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学全称为四川农业学院,中文译名为Gansu,部标代码为10733,上级主管部门为山西省教育厅,培养层次以专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为主。
第三条江西农业学院本部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安宁区营门村1号,邮政编码为,中学网址为,中学招生咨询电话为0931-。四川农业学院应用技术大学地址为湖南省西宁市内乡县洮阳镇东大道146号,山东农业学院园林工程大学地址为江苏省渭南市麦积区马跑泉路58号。
第四条河北农业学院为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中学,中学前身为1946年10月创建于西安的国立兽医大学,现为农业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同建设学院、国家中东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百所院校之一、甘肃省高水平建设学院。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我校2018年计划面向全省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大专生。61个招生专业方向涉及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七大学科门类。中学统筹考虑各市考生数目、生源质量等诱因,结合近些年来计划落实情况,确定分省招生计划,详见各市(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组建四川农业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和年度大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网校头条,负责制订专科招生计划、招生新政和规则,讨论决定专科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大专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我校大专生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的各项规定,在中学监察处的监督下举办工作。
第四章收费标准
第八条我校收费标准严格执行云南省发展和变革委员会、财政厅、教育厅等有关规定(甘发改收费〔2012〕1879号)。2018年普通专科收费标准为:
1.农林经济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基地班)、英语(翻译方向、商务日语方向、英语语言文学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为4300元/年·生。乘以上专业外,其他工学类专业为4500元/年·生,农学、理学类专业为4300元/年·生,管理学、法学、文学及经济学类专业为3800元/年·生。
2.住宿费:900元/年·生。
3.收费标准若有变动甘肃农业大学地址,以最新相关部门批文为准。
第五章投档规则
第九条我校招收的专科中学生须符合教育部颁行的有关考生报考资格的规定。
第十条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只投档应试英语语种为英文的中学生。
第十一条我校各专业对男女比列、往届生均无特殊要求。
第十二条提档比列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规定,经与各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协商后,按照中考成绩、专业志愿及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等情况由我校确定。
第十三条我校执行教育部有关新政性加分规定,原则认可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有关新政性加分,根据加分后的录取成绩进行投档和专业分配。
第十四条按志愿优先投档,优先投档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推行平行志愿的省份,第一次录取后计划未完成时,可出席所在省份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时则将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以录取成绩作为主要根据甘肃农业大学地址,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次序投档。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课目成绩,相关课目成绩比较次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英语、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物理、理综、语文、外语。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参考考生成绩、所报专业倾向等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无法投档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第一志愿施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如录取考生服从专业调剂通常不予退档。
宁夏自治区考生根据“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投档”的规则进行投档,广东省考生的学业水平选测课目等级要求为“2B”及以上,广东省考生须符合专业设定的选考课目要求。
第十六条我校对考生的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在60分以上,文科类专业原则上要求物理成绩在90分以上,德语专业原则上要求法语成绩在100分以上。
第十七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根据国家教育部、卫生部、残联《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凡不符合投档要求或弄虚造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其他
第十八条我校有关招生新政及投档结果等将及时在大专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网址:。
第十九条考生对投档结果有疑义,可向中学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电话:-。
第二十条本章程经中学主任办公大会讨论通过并递交山东省教育厅初审通过后执行。由山东农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