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探亲和亲属签证停留期限为90天内。 如果申请人想申请停留时间超过90天,可以申请家庭团聚签证。 此类德国签证一般指长期居留签证(D类)或居留许可。 持有该签证的人可以连续停留90天以上,并且该签证还允许在其他申根国家过境。
申请人需要注意的是德国签证中心,任何超过90天的停留都属于长期签证的管辖范围,不属于申根协议的一部分。 长期签证只能向驻华使领馆申请。 以下是所需材料。 :
1. 护照,护照有效期至少3个月
2. 两份德文或英文的签证申请表
3. 近期相同的白底生物识别证件照3张
4、自入境之日起有效期不少于90天的医疗保险证明; 如果申请加入公民或在欧盟享有自由流动权的人,则不需要此证明
5. 结婚证书,或带有德文翻译的双重认证结婚证书,或来自其他国家的带有德文翻译的双重认证(或海牙认证)结婚证书。
6、配偶护照复印件2份(包含登记内容的所有护照页均需复印)和居留许可复印件2份(非德国配偶)
7、配偶在德国的户籍证明(申请时户籍证明的签发日期不得超过6个月)。 尚未在德国登记户口的,需提交:包含未来在德国居住地址的租赁合同、房产证明或类似信息。按地址确定负责您申请签证的外国人管理机构,该机构也将负责您的签证申请。入境后签发居留证。
8. A1 德语水平证明。 根据规定,如果您申请与欧盟蓝卡、ICT卡持有者或研究人员团聚,则无需提供证明。是否因其他特殊原因不需要提供A1德语水平证明,只能在决定申请后与外国人管理局协调。
9、签证费75欧元德国签证中心,可用人民币支付(德国公民配偶免签证费)
温馨提示:如无特殊说明,每份材料须提交3份(原件、复印件2份)。 也就是说,原件阅览后会退还给申请人,签证处会留下2套相同的申请信息。
以上是德国家庭团聚签证的相关信息。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英语作文,可以直接询问德国签证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