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科技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千山中路189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校园面积达90.66万平方米,学生人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为13.5平方米,宿舍面积为7.7平方米,师生比例为19.1比1。目前拥有1254名专职教师,其中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占89.2%,高级职务教师占53.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44226.1万元,学生人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价值为16427元。图书馆藏书量达193.4万册2024年辽宁科技学院录取分数线(2024各省份录取分数线及位次排名),学生人均图书拥有量为71.8册。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4或6人间。
宿舍分配方案:2024级新生宿舍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招生计划分配遵循的原则及方法为:综合考虑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具体状况,兼顾国家发展蓝图、行业未来走向以及区域协同发展的需求,同时结合各省份的考生人数、生源素质、就业状况以及历年招生计划等因素,经过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的深入研讨,最终确定各专业的招生名额。执行过程中,招生计划需依照辽宁省教育厅批准的各省份及专业招生计划进行。
2.预留计划比例和使用原则:不设预留计划。
英语专业只接受英语母语的考生进行报考,而其他专业则对报考语种没有特定要求。学校提供的公共外语课程主要包括英语、日语和俄语,非这三种语种的考生在报考时需谨慎考虑。
数据科学及大数据技术、数据计算与应用、计算机科学及工程、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测绘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科技、动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以及中外合作办学的冶金工程专业,入学后,学校公共外语课程将主要提供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需谨慎考虑报考。
4.性别比例:无要求。
参加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城市)所确定的招生专业,对于考生选考科目的具体要求以及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运用方式,均需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在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
本科专业设置如下: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业完成,且成绩达标后,将获得辽宁科技大学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若符合该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还将同时获得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学生缴纳的学费依照省级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规定执行。在“三、专业设置”这一章节中,各个招生专业的学费具体数额已经详细列出。
住宿费为1000—1200元/年/生。
2.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
学生若因特殊情况而选择退学或提前完成学业,学校将依照《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以及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联合发布的辽教发〔2006〕76号文件的规定,依据学生实际参与学习的时长,逐月退还其未缴纳的学费和住宿费用。
3.奖助贷等助学措施
国家奖学金,由我国中央政府设立,旨在表彰那些学业成绩卓越、综合素质出众的学子,其具体奖励标准为每年每人8000元。
省政府设立的奖学金旨在表彰那些在学习成绩上出类拔萃、综合素质卓越的学生2024年辽宁科技学院录取分数线(2024各省份录取分数线及位次排名),该奖学金的金额为每年每生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我国中央政府设立,旨在表彰那些在学业和品德上表现卓越,同时家庭经济条件较为困难的学生。该奖学金的发放标准为每年每生5000元。
国家助学金政策面向经济条件不佳的学生开放,他们有权申请此资助。资助额度分为两个等级:一级资助金额为每年每人4400元;二级资助金额为每年每人2750元。
辽宁科技大学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旨在表彰那些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均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该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如下:一等奖学金每年每人发放3000元;二等奖学金每年每人发放1500元;三等奖学金每年每人发放1000元。
学校设立了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在内的超过20项校外奖助学金项目,这些奖学金每年为每位学生提供1000至10000元的奖励。
家境贫寒的学生有资格申请国家提供的助学金贷款,每人每年最多可贷16000元。同时,学校也会为这些学生设立勤工俭学的岗位,具体操作依照学校的既定规定来进行。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教育部已批准,我校与俄罗斯利佩茨克国立技术大学携手开展冶金工程专业的本科教育合作项目,该项目在本校的同期招生中同步进行。学生完成学业,若成绩达标,将获得辽宁科技大学颁发的普通本科毕业证书;若符合该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还将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同时,在满足俄罗斯利佩茨克国立技术大学入学要求的基础上,学生可自主决定是否申请前往该校继续攻读第四学年的课程。凡满足该校学位授予标准的个人,将一并获得利佩茨克国立技术大学颁发的冶金学学士学位证书。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志愿投档的批次需遵循顺序,其投档比例一般应不超过120%。对于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则应严格限制在100%以内。具体执行标准将依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进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体检需遵循教育部、前卫生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规定。入学之际,学校将对新生的健康状况进行详细复查,对于复查结果显示无法正常学习者,将依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院校志愿及录取办法
在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机制的省份和批次中,院校将依照既定规则进行操作。而在未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机制的省份和批次,若第一志愿报考者数量超出招生名额,则不再查阅其他志愿报考者的档案;反之,若第一志愿报考者数量低于招生名额,则将在省控录取分数线之上,依照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拔录取。针对那些对录取有特定要求的省份和批次,学校会依据相应的政策规定来进行招生。在征集志愿环节进行录取时,则会依照生源地的具体规定来进行操作。
学校在艺术类各专业招生中,严格遵循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所设定的批次划分和投档标准。考生需参加生源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联考),并确保其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同时满足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投档要求。在征集志愿阶段,录取工作将依照生源省份的具体规定进行。
在录取过程中,需严格遵守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针对高考加分所制定的相关规定。
5.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普通类:
根据考生的投档分数(包括政策性加分),我们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不包括专业服从调剂志愿)进行。当专业志愿与调剂志愿发生冲突时,专业志愿将优先考虑。在专业志愿之间,我们并未设定分数上的差异。
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在进入档案时,需遵循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的建议,采用“招生计划1:1比例内依据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若投档成绩(包括政策性加分)相同,则依据各省份的投档同分排名进行排序;若不存在同分排名,则需依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在首批及第二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中,尤其是那些取消文理科区分的省份,将按照顺序对数学、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进行对比,并对剩余三门科目的最高分和次高分进行从高到低的排列;若成绩仍然一致,则需审查考生的档案资料,从中挑选出优秀者进行录取。
在第三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中,对于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及统一录取模式的批次或阶段,若考生投档成绩包括政策性加分部分相同,则将依次依据语文和数学两科总成绩、数学单科最高分、语文单科最高分、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分、再选科目单科次高分进行排序。若以上条件均无法区分,则需对考生的档案进行审核,最终根据综合情况择优进行录取。
各省在录取不同专业时,若投档成绩包括政策性加分相同,理工科专业将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的顺序进行对比;而文史类专业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顺序进行比较。若以上成绩依然相同,则需对考生的档案进行审核,并从中选拔出最优秀者进行录取。
冶金工程专业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仅对有明确专业意向的考生进行录取,不接受那些填报了普通学费专业志愿的考生进行调剂。
依据相关法规,我国教育部的高校专项计划和辽宁省的高校专项计划均规定,对于那些已经成功投递档案且理应获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不得自行提出退档申请。同时,对于之前被专项计划录取却放弃入学或中途退学的考生,将不再具备再次报考专项计划的资格。
艺术类:
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包括政策性加分),录取工作将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不包括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志愿的优先级高于调剂志愿。
若高考文化课成绩(包括政策性加分)相同,则将优先考虑相关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在相关科目的比较过程中,理工类或物理学科类考生需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文史类或历史学科类考生则需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对于录取不分文理的省份,则需依次比较语文和数学两科的总成绩、以及语文或数学单科的最高成绩。若经过上述比较后,相关科目成绩依然相同,则需审核考生的档案资料,并从中选择优秀者进行录取。
6.违规考生的处理
入学审核过程中,若发现学生存在违反招生政策、作弊行为,或身体条件不符合既定标准,其入学资格将被撤销。
7.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咨询电话: -/6
电子邮件:
网址:
辽宁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