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由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和中国气象局联合建立,属于全国重点大学,同时是江苏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院校,也是人才强校首批试点单位,还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评定的学校,该校提供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学历教育培养过程。
依据省教育厅《关于省属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4号)的要求,学校在原有省属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仅限在江苏省内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旨在选拔具有学科优势和创新潜力的优秀高中学生。
一、招生计划
本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名额,不能超出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本科第一批招生总人数的百分之五。
二、招生专业
依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参照学校的教育情况,我校将江苏高校的优势学科相关领域设定为综合评价录取的学科,具体涵盖:大气科学、大气科学(大气探测领域)、大气科学(大气物理领域)、大气科学(大气环境领域)、大气科学(水文气象领域)、应用气象学、应用气象学(公共气象服务领域)、海洋科学、安全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信息工程、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应用化学、遥感科学与技术、测绘工程、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生态学、地理信息科学、农业资源与环境等共计27个学科(领域)。
考生需在所述专业领域内,依据个人学科优势与创新能力,参照个人兴趣及未来职业发展,选择专业方向,但气象学科相关领域,如大气科学及其分支、应用气象学及其分支,最多只能选择三个。所提交的辅助证明材料,必须与所选专业方向特性相匹配。
三、报名条件
江苏省的普通高中理科毕业生,只要具备全国统一高考的报名资格,并且个人品行端正,身体状况良好,无论满足以下哪项要求,都有资格进行登记。
对气象学、环境科学、信息技术等领域有强烈爱好,高中期间以首位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过一篇研究论文的人;
在高中期间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若参与了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了省级赛区三等奖或更优的成绩,或者参加了全国中学生物理奥林匹克竞赛,同样获得了省级赛区三等奖或更优的成绩,又或者参加了全国中学生化学奥林匹克竞赛,也获得了省级赛区三等奖或更优的成绩,再或者参加了全国中学生生物奥林匹克竞赛,获得了省级赛区三等奖或更优的成绩,亦或参加了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了省级赛区三等奖或更优的成绩。
在国家级及以上竞赛中,包括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全国青少年生物与环境科学实践活动,获得过“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奖项,或者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奖,又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和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只要其中任意一项取得了三等奖或更好的成绩。
高中期间在科技创新领域表现优异,并且作为首位发明者成功获得非外观类和非实用新型类的授权发明专利者
高中学习期间,若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这五门学科中任意一门,有连续三个或更多学期成绩在年级中表现优异。报考我校生源基地中学(具体名单请查询我校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网)的考生,排名需位于前20%;报考其他四星级中学的考生,排名需位于前15%;报考三星级及以下中学的考生,排名需位于前5%(中学等级以江苏省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为准)。
四、报名方式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邮寄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前往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本科招生在线平台,找到“在线报名”选项,依照指引录入个人资料,随后发送申请。接着,打印出系统提供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综合评价录取申请表》,该表格简称为“申请表”。
网上报名时间:4月1日至15日。
2.邮寄材料
所有提交的文件必须由考生就读的学校进行核查,并且要盖上学校的印章才有效果,没有盖印章的不会被接受,邮寄的资料要使用A4规格的纸张,按照下面的顺序装订,不需要再增加封面,具体内容包括
经由网络报名平台生成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综合评价录取申请表》,该表需在线完成打印。
符合第5条报名资格的人员,需要提交高中期间每学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这五门学科中任一科目的学习情况记录,以及对应的年级排名数据,这些材料要整理成一份清单,清单必须是原始文件,且需由中学教务处的负责人或主管教学的学校领导签字确认,同时要附上中学教务处的官方印章
(3)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4)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个人自我推荐材料,应涵盖个人成长历程及感悟、个人特质及所获成就、学习与未来职业发展设想等(约800字),需由学生本人手写完成,严禁提交打印件或复印稿。
考生需将相关材料借助中国邮政EMS快递服务递送,仅限该渠道,务必在四月十六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送至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工作处的招生管理科,信封表面须明确标注“综合评估入学申请材料”及考生全名,若错过期限,将不予处理。
3.材料确认
学校收到考生提交的申请资料之后,会在三天工作时间内于网络报名平台的查询区域显示确认信息,请务必关注查看。不论考生最终是否得到我校的录取,所递交的申请材料都不会被返还。
五、选拔程序
1.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学校会安排专家对报名资料实施初步筛选,重点考察学生高中时期的学科优势、创新可能性和所选择专业的契合程度,参加学校测试的人数会限制在综合评价招生名额的一百五十分之以内。
通过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可在4月30日之前查到初选通过者的名单,名单公布之后若无异议,考生便具备参加该校的考核资格,公示环节结束后,考生需自行在报名系统的状态栏里确认信息,学校将不再另行告知。
2.考核安排
通过初选的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准时到校办理报到手续,参与本校组织的评估,并需支付考核与报名费用六十元整。此项收费标准遵循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院校收费标准若干事项的通知》(文号为苏价费423号、苏财综92号、苏教财89号)所规定的内容执行。
考试日期计划在六月十五号到十六号进行,评估方式包括面谈和技能检测,重点评估考生的专业能力、创新潜力、知识综合运用及问题解决本领、沟通表达技巧等,详细安排会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本科招生网页面公布。
3.确定入选名单
录取人数严格限制在招生指标的一百二十分之一以内,确保总人数不超过计划额度。
学校招生评估小组依据考生来源状况和招生名额,参考面试及技能考核结果,考虑考生的学科优势与创新能力,拟定最终入选者名单,里面包含拟入专业等细节,经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批准,6月22日前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平台公布,同时按照要求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及考生原中学通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入选考生名单。
六、录取办法
所有通过本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高考分数需达到理科本科第一批次省定标准,选测的两门科目成绩必须为BB级,同时要依照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要求填报本校志愿。专业选择必须限定在公布的拟录取专业之内,若超出范围则视为无效填报。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填报本校的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就等于放弃了该项录取资格。考生身体状况的审核标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本校招生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实施。
我们学校依据高考分数,以及选测和必测的学业水平测试结果,结合高中阶段综合素质的评估,参考高校面试表现,并考虑高校提出的额外考核要求,从省教育考试院转来的候选人中进行全面评估,通过加权计算,挑选出最合适的学生予以录取。
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得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项 目
所占权重
备 注
高考成绩
50%
依据高考分数(不包括两门选考科目评级分数)换算为等值分数(百分制),再乘以百分之五十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得出该项的调整分数。
高中学业水测试(选测科目)折算成绩
5%
依据学生最后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选考科目)评定等级,总分值为100分,具体换算方法为:获得“A+”等级者可获50分,获得“A”等级者可获30分,获得“B+”等级者可获15分,而获得“B”等级者则不得分。
折算成绩乘以5%计算出该项加权得分。
高中学业水测试(必测科目)折算成绩
10%
依据考生最终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进行分数换算,满分值为100分,获得四个A等级可获得满分,三个A等级可得到75分,两个A等级可拿到50分,一个A等级可拿到25分,其余等级则无法获得分数。
折算成绩乘以10%计算出该项加权得分。
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三项)折算成绩
5%
依据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养评估结果,涉及学习才能、体育健身、艺术素养三个类别,分等评定,总分值设定为100分,三个顶尖等级可获满分;两个顶尖等级可获及格分数;一个顶尖等级可获基础分数;其余等级均无分数。
折算成绩乘以5%计算出该项加权得分。
高校面试成绩
20%
依据大学面试的分数,换算为百分制标准分,再乘以百分之二十,得出该项目的加权分数。
高校要求
测试成绩
10%
依据大学规定检测效果,换算为百分制标准分,再乘以十分之一,得出该项的加权分数。
3.优录政策
A类考生:综合评估排名在百分之十以内的,并且高中期间参与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五大学科竞赛,在省级比赛中取得二等奖或更好成绩的,学校将按照其填报的首选专业进行录取,同时会征得学生本人许可,再优先安排进入“长望实验班”深造。
B类考生:按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得分高低排序,位于前30%的入选者,我校将予以录取,并满足其填报的前三个专业志愿之一,若因未填报足够专业志愿导致未被录取,责任需考生自行承担。
C类考生:按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分数高低排列,位于前50%的入选者,我校将予以录取,并安排其填报的六个专业中任意一个就读(若未填报六个专业,导致未能录取,则相关后果考生需自行负责)。
D类考生:不符合A类、B类和C类所列标准的申请者,学校会参照其专业选择分配专业;如果达不到所填报的六个专业要求,并且考生愿意接受专业调整,将在综合评估录取名额中挑选优秀者录取。不愿意调整专业的,将不予录取。
各类考生在专业录取时遵循的规定,需要参照本校招生章程中的具体条款,A、B、C、D这四类考生也不例外。
七、监督机制
学校本科招生指导委员会统筹管理,综合评估录取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事务的安排和执行。
学校严格执行招生“阳光工程”的每项规定,确保流程透明,竞争公平,选拔公正,细致开展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学校监督部门全程监督综合评价录取过程,并欢迎社会监督。选拔面试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全程都有录音录像。
申请人及其就读学校必须确保提交的申请文件和各项推荐材料的真实可靠,一旦发现伪造行为,立即取消该生的选拔资格;对于已经入学或获得学籍的伪造者,将取消其入学权利或学籍,同时通报江苏省教育管理机构及国家教育部存档,并将其列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系统。
八、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
电子邮箱:
咨询电话:
传真电话:
通信地点位于南京市宁六路219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事务管理部门招生组
邮政编码:
九、申诉渠道
纪委监察部门电话:
十、其它
本简章依照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拟定,若有内容与上级文件精神不符,则遵循上级文件精神;若教育部、江苏省相关政策有所变动,本校也会按照最新政策进行相应更新。
本简章的解释权归属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学校并未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负责综合评价录取的相关工作,为了保障考生的正当权益,请各位考生切勿轻信任何中介散布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