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非本上海户籍学生可在上海参加中考:
1、考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上海异地高考,同时考生本人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的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上海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考生父母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上登记地址所在区县报名。
2、考生父母一方及本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且考生为上海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上海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名。
3.、考生父母一方为上海市户籍,且考生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满2年的上海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上海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往届生须取得2015年本市中招报名资格),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名。2017年起按本条款报名的考生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须满3年。
4、考生父母一方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人员,考生为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设站单位所在区县报名。
5、考生父母一方为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审核登记的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政府驻沪办事机构有关工作人员,考生为上海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上海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名。
6、考生属在沪台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且为上海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名。
7、考生属经上海市政府侨办认定华侨身份,且为上海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上海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名。
8、考生持上海市公安机关填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且为上海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上海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考。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在沪参加高考:
1、考生为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在上海市参加中考或父母一方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3年,同时须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2、考生为《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留学人员持证人的子女,且须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3、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上海市常住户籍,考生本人持《上海市居住证》且考生须是参加上海市中考并具有上海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生或2015年已列入上海市高考报名库的历届毕业生;
4、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原属上海市常住户籍(含上海支内、支边、支疆职工或知青),且考生须是参加上海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生或2015年已列入上海市高考报名库的历届毕业生;
5、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认定的驻沪机构工作人员,且考生须是参加上海市中考并具有上海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生或2015年列入上海市高考报名库的历届毕业生;
6、在沪定居并持有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且考生为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7、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在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在站人员,且考生为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8、上海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即国家和上海市的“千人计划”)子女在沪参加高考上海异地高考,按相关文件精神办理;
9、原持有上海市蓝印户口的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应届毕业生,由各区县教育局(高招办)汇总名单后送本区公安分局或县公安局进行比对审核,经区县教育局审核后方可报名(本条执行至2016年止)。
扩展资料:
一、外地户口在上海上小学的条件:
1、适龄儿童需要持有效期内上海临时居住证,父母一方需要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2、或者是父母一方需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且连续3年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灵活就业登记。
二、外地户口在上海上小学的注意事项:
1、入学儿童所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地址相一致。
2、建议以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地区办公教育资源紧张的,可考虑下政府委托的民办小学。
3、公办小学入学,家长需带领孩子,户口本、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的有效上海居住证或者临时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适龄儿童的上海临时居住证等。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高校之窗—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