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留学人员回国手续,为方便广大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和生活,教育部决定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现公告如下:
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一、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自2020年10月1日起,驻外使领馆不再受理签发申请。 若2020年9月30日前已提交申请教育部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驻外使领馆将根据留学生意愿提供相应服务。 2020年11月1日之后使领馆受理并签发的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仍然有效。
2.《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取消后教育部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有关部门和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使用留学生提供的境外院校或科研机构的录取材料、境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高等院校、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等。留学人员的身份和经历可以通过该机构出具的学习证明材料或教育部自愿出具的留学人员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来确认。出国留学服务中心。 留学生的护照和签证、出入境信息、回程机票等可用于确认留学生身份。 人员出国留学的期限。
为留学回国人员颁发证明
在澳大利亚,许多大学在驻澳大利亚使领馆的协调下,为在澳中国留学生提供医疗救助服务; 在丹麦,驻丹麦使馆帮助数十名学生完成延期回国、改签机票申请,并为学生回国开具发票。 配合国家留学基金委连夜审核近350名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发放情况,确保他们生活无忧; 在捷克,中国驻捷克使馆会同各学校学生联合会为回国学生提供隔离和入学服务。 并协助购买生活必需品……
公务员录用:留学归来的考生,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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