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出国留学奖学金申请和评选的通知

留学资讯2023-11-08 19:19:00佚名

各院系、全体同事:

为确保我校中学生出国留学奖学金申请、评审工作顺利、公开、公正的进行,同时使奖学金能真正发挥激励先进、表扬优秀、调动朋友国际交流积极性的作用,现将中学生出国留学奖学金申请和评比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诸位朋友仔细对照要求,掌握好时间及时申请,各院系做好推荐初审工作。

一、申请对象

1.申请出国留学奖学金的中学生系我校中国籍全日制专科生和研究生(不包含受国家留学基金委捐助或其他机构全额捐助进行常年出国交流的中学生);

2.在国(境)外进行为期三个月及以上交流学习的中学生;

3.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2023年夏季学期)出国交流学习已归国的中学生和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年夏季学期)正在美国交流学习的中学生。

二、申请流程及时间要求

1.中学生按照出国留学奖学金申请条件填写相关申请表(见附件1、2),并由大学相关负责人初审并签字签章。

2.申请人需在申请表后附护照页及出入境章页,成绩单;已发表论文、参与课题、获科研奖项的研究生需将打印件附在申请表后。

3.审批表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请中学生和院系非常注意)

(1)加权平均分和专业素养排行的估算截至日期应为中学生申请出国学期的上一学期,即2023年夏季出国交流中学生为从入学至2021-2022学年第二个学期;2023年夏季出国交流中学生,为从入学至2022-2023学年的第一个学期,分数和排行必须由各大学教务秘书初审无误后签字;

(2)表格小学习成绩、综合考核成绩排行必须标明推选范围的总人数,总人数要与排行范围对应一致;

(3)表格中“学院意见”栏必须加盖大学私章;

(4)上报表格一律为原件申请出国留学的条件,不得使用打印件(申请表须为白色章)。

(5)申请朋友应诚实守信,如实申报,一旦发觉在推选过程中有弄虚造假、虚报信息的情况,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同时中止该生货款领取申请出国留学的条件,追回已领取的捐助款,情节严重的将给与纪律处分。

4.完整纸质版申请材料请于11月12日16:00前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综合楼1121;

5.评审办公室将统一进行奖学金评审并领取奖学金。

如有疑惑请咨询国际交流合作处:屈老师,李老师。

附件:

1.

山东工商学院出国(境)留学奖学金申请表(大专生).doc

2.

山东工商学院出国(境)留学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doc

3.

闽商黑大〔2021〕125号关于印发中学生出国(境)留学奖学金施行办法的通知.pdf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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