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学注发[2021]02号
各区、中心学校、县学校、私立学校:
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实现不让任何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目标,我县2021年春季学期助学工作安排如下如下:
1、深入宣传资助政策,提高学生和家长的认知。
各学校(幼儿园)要根据不同阶段的资助政策,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深入宣传资助政策。 一是要在学校(幼儿园)内部开展资助政策培训会,对政策进行详细、全面的“解析”,让全校教师深入了解政策,做到准确解读政策给学生和家长。 二是毕业前向毕业生公布下一阶段的资助政策,彻底消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后顾之忧。 三是对一些家庭经济困难的特殊学生,要“面对面”、“一对一”宣传政策,让他们更加清楚地了解助学金的条件、标准和申请程序。 四是向社会公布咨询投诉电话,做好政策解释和投诉答复。
2、严格资助对象审核,确保准确识别、精准资助。
各学校(幼儿园)要组织实施新学期学生救助工作,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救助。 一、按照蒲城县教育局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印发蒲城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蒲教发[2019]82号)要求,根据各阶段资助政策要求,从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2020年秋季学期享受资助的学生进行调查、复核、重新认定。 4月9日前,向县救助中心报告复查情况。 报告应当简明扼要。 不再享受资助的学生要具体到人,说明不再享受资助的原因,并加盖公章。 三、对于本学期因各种特殊情况需要资助的个别学生,可在报备复查时说明情况,经审核后予以资助。 四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助学宣传工作的通知》(普学助发[2019]03号)精神蒲城县学生资助网,做好本学期助学宣传工作。 五是对于返贫易发家庭的孩子,要查明其背景,建立记录,给予特别关注和帮助。
3、加强补助金管理,做好补助金发放工作。
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助学金管理要求,加强规范管理,管理好和使用好学生助学金。 一是要严格按照各阶段学习经费分配形式的要求,做好分配工作,分配做到真实、准确、规范,不得违规分配助学金。法规。 二是履行签字手续,所有相关人员在发放表上签字。 须向学校和县学生资助中心备案备查。 三是各类补助金自拨付学校(幼儿园)之日起1周内发放完毕,发放时间不得推迟。 四是补助金发放后一周内,将发放名册逐页扫描成PDF文件格式报县补助中心。
4、加强经费信息管理蒲城县学生资助网,做好学生信息管理。
各学校(幼儿园)要熟练掌握《全国助学信息管理系统》的操作和使用,做好系统的填写和审核工作。 首先,要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学习系统的相关操作,能够游刃有余地操作系统。 各中心学校和城关区要定期在辖区内开展系统运行培训,提高整体运行水平。 二是按照县助学中心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完成“全国助学信息管理系统”中助学学生信息的填写和审核。 三是对受助学生的信息必须保密,学生信息不得随意对外泄露。
5、加强资助档案管理,做好贫困学生档案建立工作。
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关于加强学生资助档案管理的通知》(普学助发[2018]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档案管理。 档案材料必须内容完整、分类齐全、装订精美、安全保管。
六、相关要求
一、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按照省、市、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英语作文,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贫困学生资助的重要意义,确保学生资助工作顺利、顺利完成2021年春季工作。
二、各区、中心学校要统一部署、组织好辖区内的助学工作,并定期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 各中心学校和城关区在报送材料时,应当对辖区内情况进行审核总结,按时统一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