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这类教育机构由国家相关部委、省级人民政府(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主管或共同管理,它们主要负责实施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我国普通高校的招生途径主要包括:通过全国统一的博士及硕士研究生入学选拔、由国家教育部及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部分地区的春季高考、高职院校的单独招生测试以及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升入本科的招生考试等多种方式。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包括:大学(涵盖职业大学和职业技术大学)、学院(包括职业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独立学院以及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大学、学院和独立学院主要负责本科及研究生层次的高等学历教育;而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则主要进行专科层次的高等学历教育。2024年2月4日,我国教育部颁布了《关于公布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与审批结果的通告》。该通告依据高等学府专业设置与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评议成果,公布了获准设立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以及尚未被纳入专业目录的新增专业名单。同时,资源勘查工程、护理学、助产学三类专业也被调整为国家控制布点专业。截至2024年6月20日,我国共有3117所高等院校,其中包括2868所普通高校高校排名2020最新排名贝语网校,其中本科院校有1308所,高职(专科)院校有1560所;另外高校排名2020最新排名,还有249所成人高校。需要注意的是,这份名单并未涵盖港澳台地区的高校。到了2025年6月20日,全国高等院校的数量增加至3167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