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等中学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施行方案的通知
鲁招录委办〔2023〕19号
各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各高等中学:
现将《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中学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施行方案》印发给大家,请依照执行。
青海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教育厅代章)
2023年11月23日
青海省2024年普通高等中学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施行方案
为规范施行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中学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公正、公正选拔艺术类专业人才第一考试网,按照教育部布署,结合我省实际,拟定本施行方案。
一、招生类别与计划编制
(一)广东省艺术类招生专业界定为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戏曲类等7个类别。相关院校须在教育部艺术类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报送招生专业(含校考专业)与我省艺术专业类别对应信息。原则上高校同一艺术类专业只能对应一个市级联考类别要求,且在各招生省份保持一致。院校应在规定时间公布招生专业及对应专业类别信息。
(二)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中学招生考生号第9位的科类代码“3”为艺术类考生标示。除少数经教育部批准组织校考的专业和省际统考的戏剧类专业不编制分省计划外,其他艺术类专业均须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未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专业,不得编制艺术类招生来源计划。
二、专业考试及成绩使用
青海省2024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市级联考、省际统考和院校校考。未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专业,不得组织专业考试。原则上考生限选一类艺术专业考取,投档阶段同一批次也只能选择一类艺术专业补报志愿和参与投档。
(一)市级联考。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管理2024年广东省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市级联考工作。
1.市级联考时间及课目分值。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表(导)演类面试课目考试时间为2023年12月16日晚上至17日;播音与主持类、舞蹈类、音乐类、表(导)演类笔试课目考试(含录制)时间为12月20日至30日,各类别具体结束时间以考试编场时间为准。
美术与设计类考试课目:素描(综合能力)100分,绘画100分,色调10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
绘画类考试课目:书画临摹150分,绘画创作15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
街舞类分为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流行舞5个舞种方向,考生自主选择1个方向报名。街舞类考试课目:街舞基本功、舞蹈演出、舞蹈即兴3个课目,每课目根据满分100分评分,总成绩=街舞基本功×120%+街舞演出×150%+街舞即兴×30%,总分满分为300分。
音乐类考试课目分为视唱、听写、视唱、声乐、器乐5个课目,考生可从器乐、器乐2个课目中,自主选择1个或2个课目报名。选择报名1个课目的考生,仅生成音乐演出(声乐)或音乐演出(器乐)1项专业成绩;选择报名2个课目的考生,可生成音乐演出(二胡)、音乐演出(器乐)、音乐教育3项专业成绩。
音乐演出(声乐)考试课目:视唱、听写、视唱、器乐4个课目,每课目根据满分100分评分,总成绩=视唱×15%+听写×30%+乐理×15%+声乐×240%,总分满分为300分。
音乐演出(器乐)考试课目:视唱、听写、视唱、声乐4个课目,每课目根据满分100分评分,总成绩=视唱×15%+听写×30%+乐理×15%+器乐×240%,总分满分为300分。
音乐教育考试课目:视唱、听写、视唱、器乐、声乐5个课目,每课目根据满分100分评分,声乐、声乐分主、副项,成绩高者默认为主项,成绩低者默认为副项,总成绩=视唱×15%+听写×30%+乐理×15%+主项×165%+副项×75%,总分满分为300分。
播音与主持类考试课目: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介3个课目,每课目根据满分100分评分,总分满分为300分。
表(导)类分为戏曲影视演出、戏剧影视编剧、服装演出3个方向,考生可选择服饰演出方向或从话剧影视演出、戏剧影视编剧2个方向中,自主选择1个或2个方向报名,相同考试课目仅考1次。
表(导)演类(戏曲影视演出方向)考试课目:文学作品诵读、自选乐曲演唱、形体技能诠释、命题即兴演出4个课目,每课目根据满分100分评分,总成绩=文学作品诵读+自选乐曲演唱×50%+形体技能诠释×50%+命题即兴演出,总分为满分300分。
表(导)演类(戏曲影视编剧方向)考试课目:文学作品诵读、命题即兴演出、叙事性作品写作3个课目,每课目根据满分100分评分,总成绩=文学作品诵读×50%+命题即兴演出×50%+叙事性作品写作×200%,总分为满分300分。
表(导)演类(服饰演出方向)考试课目:形体形象观测、台步展示、才艺展示3个课目,每课目根据满分100分评分,总成绩=形体形象观测×150%+台步展示×120%+才艺展示×30%,总分为满分300分。
2.市级联考成绩使用。除少数经教育部批准组织校考的专业及省际统考的戏剧类专业外,其他艺术类专业均使用市级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同一类别内具有多项合格专业成绩的考生,在平行志愿补报阶段,可同时补报相应专业志愿。未达到当初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专业市级联考专科合格线的考生,没有资格出席招生高校组织的相应类别专科专业校考,考生虽然报考出席了校考,也不能出席后续录取及投档。
(二)省际统考。
戏剧类专业推行省际统考,省际统考成绩作为考生专业成绩,具体考试办法依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三)院校校考。
所有院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中学所在地组织,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各校考院校要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出席现场校考人数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数的6—8倍。严格依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办法,在对应类别市级联考成绩合格并达到校考要求的考生范围内择优确定校考合格生源,校考合格证领取数目原则上不得超过校考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具体考试时间及安排见有关院校官方网站。
(四)其他。
1.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专科专业,安排在普通类常规批投档。院校如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提早告知考生应出席的市级联考对应类别及投档要求,且中考文化成绩不得高于普通类一段线。
2.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院校艺术类专业,安排在普通类常规批投档,直接根据考生中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养评价,择优投档。
三、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院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方式,是招生投档工作的重要根据,是考生补报志愿时的重要参考。各招生高校须依照教育部和辽宁省有关规定2024年大学录取分数线,严谨规范制订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章程内容必须合法、完整、准确,涉及投档原则的部份要清晰、明确、通俗易懂,且不存在歧义,要与《2024年四川省普通院校招生补报志愿手册》所述内容一致。各招生高校章程相关内容假如与教育部或广东省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按教育部或广东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省内各招生高校于2023年12月30近日将艺术类招生章程通过电子电邮()报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四、录取批次
艺术类专业投档分为专科提早批、本科批和本科批3个投档批次,3个批次依次进行。
(一)专科提早批。
包括独立设置专科艺术高校(含部份艺术类专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院校)等组织校考的专业、省属公费师范生艺术类专业招生。
(二)专科批。
包括除提早批之外的所有艺术类专科招生。
(三)本科批。
包括所有艺术类本科招生。
五、文化投档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考生文化课出席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全省统一考试(夏天中考)。
(一)专科文化投档控制分数线。
专科文化投档控制分数线以普通类一段线为基数,按教育部规定各专业类别的比列划定。
1.少数经教育部批准组织校考的专业文化投档控制分数线为普通类一段线,破格投档考生文化成绩要求根据招生院校破格投档办法执行。
2.所有使用市级联考成绩的艺术类专科院校及专业不得高于我省相应艺术专业类别专科文化投档控制分数线。其中,播音与主持类文化投档控制分数线为普通类一段线;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书法类文化投档控制分数线为普通类一段线的75%;街舞类、表(导)演类文化投档控制分数线为普通类一段线的65%。
3.推行省际统考的戏剧类专业大专文化投档控制分数线为普通类一段线的65%。
(二)高职(本科)文化投档控制分数线。
高职(本科)文化投档控制分数线与普通类二段线相同。
六、志愿补报
考生以广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编撰出版的《2024年广东省普通院校招生补报志愿手册》为根据,按照投档批次安排及志愿设置要求补报志愿;补报征集志愿时,要以广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即时公布的该批次高校缺额计划为准。在同一批次内艺术类考生可选择补报艺术类志愿或普通类志愿,且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补报;普通类考生不能补报艺术类志愿。
(一)专科提早批。
安排2次志愿补报。推行以中学为单位的志愿模式,均不施行平行志愿。
(二)专科批。
安排2次志愿补报。市级联考专业(专业类)推行平行志愿,均推行以“专业(专业类)+中学”为单位的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中学”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志愿补报的数目不超过60个,可以塞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补报部份志愿。院校校考专业、省际统考的戏剧类专业不施行平行志愿,每次只能补报1个高校志愿。
专科同一批次补报志愿时,使用市级联考成绩的专业、使用院校校考成绩的专业和使用省际统考成绩的专业不能互相兼报。
(三)本科批。
安排2次志愿补报。市级联考专业(专业类)推行平行志愿,按“专业(专业类)+中学”志愿模式补报,每次志愿补报的数目不超过60个,可以塞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补报部份志愿。省际统考的戏剧类专业不施行平行志愿,每次只能补报1个高校志愿。
本科同一批次补报志愿时,使用市级联考成绩的专业和使用省际统考成绩的专业不能互相兼报。
七、投档投档
青海省艺术类专科和高职(本科)专业均推行文化成绩与考生所补报专业成绩相关联的录取模式,关联不上专业成绩的,一律不予录取。
(一)专科提早批。
按照考生志愿,关联其补报的第一专业合格成绩录取。校考专业由院校根据考生志愿、校考成绩等择优投档;省属公费师范生专业由院校根据考生志愿、专业成绩等择优投档。
(二)专科批。
艺术类市级联考专业遵守考生志愿,关联市级联考合格成绩,按照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招生计划1:1录取,由院校初审投档;院校校考专业、省际统考的戏剧类专业关联考生的第一专业合格成绩录取,由院校根据考生志愿、校考成绩或省际统考成绩等择优投档。
其中,艺术类市级联考专业(使用市级联考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综合成绩根据文化成绩(含新政性加分,下同)占50%、专业成绩占50%估算;绘画类综合成绩根据文化成绩占60%、专业成绩占40%估算;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根据文化成绩占70%、专业成绩占30%估算。综合成绩具体估算办法分别是: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750/300×50%。
绘画类综合成绩=文化成绩×60%+专业成绩×750/300×40%。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0%+专业成绩×750/300×30%。
(三)本科批。
市级联考专业按艺术专业类别使用综合成绩(与专科同类专业折算办法相同)录取。省际统考的戏剧类专业根据关联考生的第一专业合格成绩录取,由院校根据考生志愿、省际统考成绩等择优投档。
具体录取及投档办法另文通知。
八、工作要求
(一)提升思想认识。
普通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是院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是选拔培养艺术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院校要着力强化对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牢靠树立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完善考试招生风险防治体系,有效防止监管漏洞和安全隐患,确保艺术类考试招生工作平稳有序举办。
(二)规范考试施行。
要严格遴选考试工作人员并逐一签署考试安全责任书,强化规范化、专业化业务培训,提高安全保密和知法守法意识。严格命题人员的遴选,订立安全保密合同;强化试题印制工作管理,确保试卷印制内容确切无误。制订考务施行条例,规范工作程序,完善监督制度,确保考试安全施行。采取多种手段进行考生入场检测,严把考场入口关,避免考生和涉考人员携带作弊工具步入考场;采取多证核实、人机比对等举措防止代考。院校须对专业考试全过程进行录象备案,并将考生的报考材料、考试答卷(或考试视频记录资料)保留4年。
(三)严格考核管理。
考核工作是艺术类专业考试的重要组成部份,院校要科学制订考试评分办法,办法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不打折扣;强化考核人员上岗培训和警示教育,与考核人员签署利益关系者回避与诚信评价承诺书;保证评委数目,省外校外人员比列达到一半以上,小组评委人数不得多于5人,确保考核工作公正公平。
(四)加强信息安全防护。
院校要采取有效举措确保考生报考数据、成绩数据确切安全,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信息保密的关系,禁止发生信息泄漏,避免出现成绩错录错报等问题。
(五)强化诚信考试宣传教育。
多种渠道举办考试诚信法纪教育,让考生熟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法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最高人民法庭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代办组织考试作弊等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清楚认识考试违法所形成的严重后果和害处,自觉遵循考试纪律和考试规则,拒绝和谴责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做到诚信考试。
(六)严肃考风考纪。
要严肃工作纪律,加强考风考纪,营造公正公平的考试环境。加强考试督察力度,通过视频监控、实地抽验、巡考等多种形式强化监管,确保考场纪律严守有序。密切关注网路舆情,调动各方面力量2024年大学录取分数线,共同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和舆论气氛。严厉严打代考及其他作弊行为,对被认定为违法的考生,应产生书面材料报浙江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广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违法考生进行处理。
(七)建立复审机制。
各院校要根据《信访细则》和教育信访工作规定,及时妥善处置院校招生考试信访问题。要建立艺术类专业考试复审办法,规范复审程序,成立复审小组,受理解决考试争议申述等有关问题。
如教育部等对相关工作有新的规定和要求,以最新文件为准。
附件:
青海省2024年艺术类别对应专业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