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中央民族大学正式公布了2025年的本科招生规定,那么今年有哪些新的调整呢?经过对中央民族大学2025年及2024年招生规定的详细对比研究,我们得出了以下几点结论:
一、录取规则
2025年,将取消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民族实验班)”专业转学的限制条件。
法学专业名称进行更新,原“民族实验班”更名为“创新实验班”,并在其后增加了“创新实验班”这一后缀。
2025年,将取消针对武陵山片区的“定向预科”这一特定专项计划,不再设立少数民族预科班。
二、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2025年)学费标准:
外语类:5500-6000元/年
艺术类:8000-10000元/年
2025年度外语专业的学费描述较为宽泛,而艺术类专业的学费则具体指明了范围(尽管具体标准并未发生变动)。
2025年度免学费项目涵盖:将详细公布2025年可享受免费教育资格的语言文学专业各个细分领域。
中央民族大学2025年本、预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中央民族大学普通本科及预科招生流程的顺畅执行,规范招生流程,提升生源素质,保障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相关要求,并充分考虑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中央民族大学,全名中央民族大学(Minzu of China),隶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简称“国家民委”),由该委员会、教育部以及北京市共同建设,是一所国家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该校同时也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之一。
学校拥有海淀、丰台以及海南国际学院三个校区。其中,海淀校区坐落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丰台校区则位于北京市丰台区魏各庄路27号;而海南国际学院则设于海南省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
第三条 本科教育的基本学习期限为四年。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若学生满足所在专业的毕业条件,将授予中央民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同时,若学生符合学校关于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还将获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证书。
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严格秉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准则,对学生的德、智、体、美、劳进行全面评估,综合考量,选拔出优秀人才,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全方位的监督。
第五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各民族考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了本科招生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全面管理本科及预科招生事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作为一所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承担着组织实施学校本科及预科招生相关工作的重任。
第三章 招生计划
学校依据教育部相关法规,结合自身办学条件及实际情况,全面考量各省份的考生数量、生源素质、区域均衡发展状况、重点扶持政策以及历年招生计划等因素,精心制定并合理调整各省份的招生方案,经国家民委及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向社会予以公开。
第九条 规定,学校将保留招生计划总数的百分之一,此部分计划专用于调整生源质量以及处理同分考生的录取事宜。在执行预留计划时,学校始终坚持集体决策和注重质量的原则。
学校会依据各省份的招生计划及生源状况来设定调档比例,该比例在遵循顺序志愿投档规则时,一般不超过120%。而在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下,这一比例则通常限制在105%以内。一旦考生被成功投档,只要思想政治考核通过、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且不违反专业限制,并且愿意接受专业调剂,原则上不会出现退档的情况。
第四章 录取规则
在平行志愿投档批次中,若未完成招生计划,将进行征集志愿录取。若采用顺序志愿投档批次,学校将优先考虑第一志愿的考生,若计划仍有空缺,则录取非第一志愿但愿意接受专业调剂的考生。若征集志愿后招生计划仍未满额,将把剩余名额调拨至生源较为丰富的其他省份。
第十二条 规定,对于进入档案的考生,将依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具体操作为按照投档总分的高低进行排序,同时依据省级招生办公室的排序规则,并参照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择优选拔。在此过程中,不设定专业之间的分数差距。
当考生所填写的专业志愿均无法得到满足时,若考生同意进行专业调剂,且思想政治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专业要求,则将依据考生的成绩进行专业调整,录取至其他专业;若考生拒绝接受专业调剂2024年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官录取分数线(所有专业分数线一览表公布),则将进行退档处理。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所填报的志愿必须与选考科目范围相符合。
学校在录取学生专业时,一般会遵循省级招生办公室发布的加分、降分以及优先录取的相关政策。依据教育部发布的文件,若考生同时满足多个加分投档条件,学校将仅采纳其最高加分项的分数;加分和降分的最高分值限制在20分以内。需要注意的是,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其分值,均不适用于那些未设立按省份和具体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对于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录取顺序将依照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科目的成绩依次排列;而对于理工类考生,则是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和综合科目的成绩进行排序。至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则需遵循各自省份提供的同分排序规则来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规定,外语类专业考生需以英语作为应试语种,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了外语口语测试,考生必须参与并确保测试成绩达标;而对于其他专业,考生可选择除英语外的任何语种参加考试;然而,学校公共外语课程以英语为主,考生需具备扎实的英语基础。
第十六条 规定,报考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包括蒙古、藏、维吾尔、哈萨克、朝鲜等民族语言文学以及语言学与民族文学、创新实验班)以及法学专业(创新实验班)的考生,一旦被录取,不得申请转至其他普通专业学习。
第十七条 规定,环境科学(中外合作办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内地与港澳地区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舞蹈表演(中外合作办学)等特定专业,仅接受报考相应志愿的考生,且学生一旦入学,不得提出转专业申请。完成学校规定的毕业标准,同时满足双方院校授予学位的资格,将授予中央民族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并赋予相应的学士学位,以及合作院校的学士学位。具体的录取程序将依照教育部及学校当年公布的招生政策进行。
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需参加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机构举办的体育专业考试,并确保成绩达标;同时,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所规定的体育类本科录取的分数线。在体育专业考试成绩排序的基础上(除非省级招生办公室有特别规定),将根据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本专业仅面向选择此专业志愿的考生进行录取,但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批次调档分数线减去40分。学生入学后需与学校及西藏人社厅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不得提出转专业申请,亦不得被推荐或参加研究生考试。
第二十条 针对少数民族考生,预科班招生对象明确。在录取过程中,将根据考生提交的成绩档案,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筛选,优先录取优秀者。对于人口较少的民族,设有专门的预科计划,并依据国家及各省级招生办公室的相关优惠政策,优先选拔优秀学生进行录取。
第二十一条 对于强基计划、艺术类校考、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招生类别,需依照教育部及各校当年的招生规定进行操作。而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国家专项计划以及民委专项计划,则需遵循教育部出台的相关政策。至于港澳台侨学生的招生,则需依照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以及学校当年的招生措施来进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各专业的学费须依照北京市教委、市发改委以及市财政局核定的数额执行,或需向教育部进行相关备案。
外语类专业的学费为每年5500至6000元,而文史类专业的学费则为每年5000元2024年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官录取分数线(所有专业分数线一览表公布),理工类专业则是每年5300元,体育类专业同样为每年5000元,艺术类专业的学费则在每年8000至10000元之间,预科班的学费为每年4800元。
环境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第一、二、四年的学费为每年八万元,而第三年的学费则需按照爱尔兰国立科克大学对国际学生的收费标准来缴纳。至于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内地与港澳地区合作办学)专业,其第一、二、四年的学费为每年七万元,而第三年的学费则需依照澳门城市大学的规定来支付。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音乐学专业以及舞蹈表演专业均与英国密德萨斯大学开展合作办学项目,该项目的学费为每年元。
涉及免收学费的教育项目包括: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具体为蒙古族、藏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朝鲜族),以及语言学与民族文学专业和创新实验班,还有专门针对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教育项目。
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宿舍的统一规划与分配,并依据住宿条件的差异,实施不同的收费标准。在北京海淀校区和丰台校区,每年的住宿费用介于650至1200元之间;而海南国际学院的住宿费用则依照海南省物价局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金额以试验区公示的数据为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考生需符合教育部、前卫生部以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所规定的身体健康标准。对于患有传染病、精神类疾病、血液疾病、心脏病、高血压等影响学业完成或无法自理学习的疾病患者,将不予录取。色弱(又称轻度色觉异常)者不得报考的专业有:生物科学、体育教育、环境科学与工程领域中的环境工程与化学,以及历史学领域的考古学;色盲(即色觉异常Ⅱ度)者不得报考的专业除上述专业外,还包括美术学、油画、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以及历史学领域的文物与博物馆学;若无法准确分辨红、黄、绿、蓝、紫等颜色中的任何一种,则不得报考的专业除了上述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数字经济、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领域;若在显示器上无法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等颜色中的任何一种数码或字母,则不得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之后,学校会统一安排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对于复查结果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最终取消其入学资格。
自本章程公布实施之日起生效。若我校过往的招生政策或规定与本章相应内容存在冲突,则应以本章规定为准,并立即停止执行原政策或规定;同时,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政策发生变动,则应遵循变动后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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