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来自4月25日教育部举办的信息发布会议留学之路,教育部近期发布官方通告,告诫社会大众,只有“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及其负责学历认证的代理机构学历认证,具备开展高等教育学历核验工作的资格,其他任何组织均无此权限。
最近,有人和机构借助“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提供的学历查询功能,开展所谓的学历证明核实业务。他们通过组合虚假信息,故意制造真伪难辨的情况,为伪造的学历文件制作看似正规的验证记录或法律文书来获取不正当利益。此类活动严重扰乱了国家对于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审核流程,损害了国家高等教育学历管理体系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引发了广泛的不良社会反响。
教育主管机构在2004年7月公布官方通告,准许“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承担高等学历电子登记的网上信息发布及学历核验的相关事务。该中心为此已制定完备的学历核验操作规范和流程,并且构建了健全的代理服务网络体系。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发布。
教育主管单位相关人员指出:个人或企业若需办理认证,务必前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公布的认证代办点学历认证,以防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