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公布了最新的境外文凭认证规范通告,一上去了解详情吧!
原文如下:
关于逐步规范证明信认证的通告
根据《国(境)外文凭学位认证方法》,我中心认证评估主体为国(境)外文凭学位证书(简称“证书”),仅对极少数符合一定条件的学位追授证明信持有者提供认证服务。
然而,在我中心最近的实际工作中,持证明信递交认证的申请量有显著下降,为相关各方带给了众多不便。一是各国两校证明信格式不统一,核实难度较大,严重影响认证工作效率;二是证明信所载信息与最终颁授的证书信息多存在不一致,导致认证书与申请人最终斩获的学位证书不匹配,影响申请人就业、落户;三是部份申请人在即将荣获学位证书后重新申请认证,导致同一个体的同一学习经历存在两份信息不一致的认证结果,为社会侨界,尤其是相关单位的人事部委带给困惑。
为维护认证工作的严厉性,保证申请人利益,我中心决定从2023年1月1日起,除德国、意大利两国的官方学位外,不再为其他国别(地区)未能荣获证书的证明信持有者提供认证服务。
本着为留学人员提供便利的目的,如留学人员暂未满足认证要求,但确有归国就业、升学等需求,建议商请相关用人单位或大学向我中心来函,同时提供留学人员的有效个人身分护照、院校注册部委出具的官方证明信,我中心可向相关用人单位开具说明性质的信函。
谢谢社会侨界对我中心认证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之前依据中心的常见问题解惑,对于【暂时未颁授国(境)外文凭学位证书,并且中学出具了结业证明信和成绩单能进行文凭学位认证吗?】的回答是:
考虑到有些国家(地区)的大学在中学生在荣获学位后数月、甚至数年后才会颁授证书,为便利留学归国人员就业,如确系有入职、升学等紧迫需求且预计证书颁发时间间隔较长的的申请者,可提供急需认证服务的合理化证明材料(如用人单位公函、录取通告、考试通告等),持高校注册部门出具的官方证明信,在线递交认证申请。
“证明信”内容应包含申请者所获学位/学历名称、被追授的详细时间、证书预计颁授时间等内容,部份国别或许须要额外递交其他申请材料,以申请系统中的提示为准。
而更新后,从2023年1月1日起,除巴西、意大利两国内,不再为其他国别(地区)未能荣获证书的证明信持有者提供认证服务。这意味着2023年结业的女子伴只有在荣获结业证书后才可以申请英国文凭学位的认证。
新政更新对于留师生有影响吗?最新的通告并且留学认证显得格外规范教育部国外学历认证,对于留学的女子伴来说根本没啥影响。女子伴们还是才能在2023年1月1日后教育部国外学历认证,通过结业证如期领到美国文凭学位认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