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上海人才竞争力,大力培养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党政优秀年轻干部,决定开展上海青年干部选拔工作。部分高校2024年优秀大学毕业生。 具体公告如下:
1、对象及数量的选择
根据上海干部队伍结构需要,2024年选拔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400名左右。
拟转学人选包括(具体名单见附件):
(一)北京大学等44所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
(二)中央财经大学等30所高校“双一流”建设学科硕士及以上优秀应届毕业生;
(三)华东政法大学等29所地方高校特别优秀应届毕业生。
同时,在以下两类高校试点招生:
(一)中国科学院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等新型研究型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硕士及以上学历;
(二)国外(境外)高水平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大学范围参照上海市留学回国人员可直接申请落户的大学名单。
选聘职位一般为上海市市级及地区机构职位(详见职位简章)。 所选专业具体分为综合管理、政法、信息技术、金融、城建、健康六大方向。
2、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德学兼优;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99年9月以后出生),硕士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1996年9月以后出生),博士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6年9月以后出生)。 1993 年 9 月); 有参军经历的,年龄要求可放宽2年;
4、2024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学习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学习成绩优秀,符合授予相应学位的条件;
5、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政法、信息技术、金融、城建、卫生等领域申请者须符合相应类别的专业要求。 综合管理类专业申请者不限专业;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8.定向培养学生、委托培养学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毕业生暂不纳入选拔范围;
九、曾因违法违纪受到处罚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不得报考。
(二)其他条件
申请人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之一:
1、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2、在所选学校学习期间,担任校或系团委书记、副书记、部长、副部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主席、副主席学校或系学生会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学校社团负责人任职一年以上;
3、在所选学校学习期间,获得优秀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党团干部、优秀党团员等荣誉称号;
4、在入选院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此外,华东政法大学等29所地方高校特别优秀的应届毕业生还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在应届院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或上海市奖学金;
2、在应届院校就读期间,担任校(系)团委书记、副书记、部长、副部长,党支部或团支部书记、副书记,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学校或系学生会副书记。 担任班长、校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
3. 遴选程序
(一)公告。 选拔公告和政策问答将在每所入选大学的网站上发布。
(二)网上报名。 各入选高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于2023年9月8日10:00至2023年9月23日中午12:00登录报名网站(网址:)进行网上报名,接受报名资格审核。 每位考生只能选择报考综合管理、政法、信息技术、金融、城建、卫生等1个类别。 应聘者可根据职位简章填写申请表,最多可选择2个市级或16个地区级申请(不涉及具体职位)。 申请按顺序排列。
(三)大学评审信息。 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后,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会同院系党组织及时审核推荐考生报名信息,重点考察候选人的党员身份、学生干部经历、奖学金和荣誉称号。 ETC。
(四)笔试资格审查。 经学校审核后,市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按照插班生选拔标准进行择优评审。 审查合格的考生将获得参加笔试的资格。 每位候选人只能批准一项选择。 如果候选人的第一选择获得批准,他或她的第二选择(如果有)将不会被审查。 国外高水平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由市委组织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评审。
(5) 付款。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须于2023年10月14日18:00前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2023年10月24日10:00后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
(六)笔试。 笔试定于10月28日在上海、北京同时举行,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考试》和《应用理论》。 《行政职业能力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应用理论》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100分。 针对国外(境外)高水平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增加全球视野的考试内容。 详情请参阅考试大纲。
(七)确定笔试及格分数。 市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类别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考生人数,并按照1:4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同时,对招收海外高水平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的试点岗位,单独设置评分线。
笔试成绩及笔试及格分数定于2023年11月13日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8)面试。 此次采访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计划于11月下旬在上海举行。
面试通知及相关要求拟于2023年11月中旬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公布。同时,考生须重新确认是否参加面试。 网上面试确定后,不再另行通知。
(九)体检。 选拔生面试结束后,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其他相关规定,组织参加选拔生面试的考生到上海进行体检。
(十)确定该职位的人选。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总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 从合格候选人名单中2023年上海立达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2024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照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人员。
(十一)应聘意向。 候选人可根据市、区各级各类方向和志愿者状况,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岗位报名。 其中,市级志愿者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以报考市级政府机关职位,地区级志愿者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以报考本地区政府机关职位。 候选人必须至少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注册。 岗位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候选人; 不合格的2023年上海立达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2024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接受调整的,予以转岗登记。 岗位调动登记包括公开调动和统一调动。 公开调动岗位范围包括市、区拟聘用人数与第一批岗位报名审核通过人数比例未达到1:2的岗位。 公示调整工作完成后,招聘岗位考察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市委组织部将根据岗位资质进行统一调整。 调整后,个别招聘岗位考察人数仍达不到1:2比例的,按照现有人员确定考察人选。
(十二)检查。 市委组织部组织各招考机构组成选拔调岗考察工作组,对考生进行差距考察,主要了解考生在职期间的政治素质、学业成绩、道德表现、奖惩情况等。他们的学生时代。 根据综合考试结果和考察情况,综合确定拟转调人选。
(十三)公告。 拟调任人选将于2024年1月分批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如无异议,各招聘机构将与入选的应聘者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 入选人员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后,各招聘机构将办理招聘手续,与入选人员签订五年最低服务协议,并协助办理户籍迁移等相关手续。
(十四)试用期。 被选拔的学生正式录用后,第一年为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晋升全职,按有关规定评定等级; 那些失败的将被取消。
(十五)基层培训培训。 市委组织部负责安排选拔学员进行为期两年的基层培训和培训。
(十六)动态管理机制。 建立入选学生个人成长档案,并进行后续培训和管理。 市委组织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选拔生跟踪培养情况,将选拔生培养使用纳入全市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
4、注意事项
报名招聘的应届毕业生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在职证明和获奖证明。 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招聘咨询详情请参阅《上海市2024年遴选优秀大学毕业生政策问答》。
政策咨询热线:-12333
考试咨询热线:-1233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监控电话:
有关上海选拔的相关信息,请关注各入选院校的就业信息和“上海选拔”微信公众号。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
2023 年 9 月 1 日
上海市评选2024年优秀大学毕业生
高等院校名单
1. 北京大学等44所大学
北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
天津:南开大学、天津大学;
辽宁: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
吉林:吉林大学;
黑龙江:哈尔滨工业大学;
江苏:南京大学、东南大学;
浙江:浙江大学;
安徽: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福建:厦门大学;
山东: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
湖北: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湖南:中南大学、湖南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广东: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
重庆:重庆大学;
四川: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
陕西: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大学;
甘肃:兰州大学;
上海: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
2、中央财经大学等30所高校“双一流”建设学科
北京:中央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北京交通大学(系统科学)、北京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北京林业大学大学(园林、林业)、北京协和医学院(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中西医结合、中医) )、北京外国语大学(外国语言文学)、中国传媒大学(新闻学、戏剧影视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应用经济学)、外交学院(政治学)政法大学(法学);
江苏:苏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力学、控制科学与工程、航空航天科学与技术)、南京邮电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河海大学(水利工程) ,环境科学与技术项目);
安徽:安徽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河南:郑州大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临床医学);
湖北:华中农业大学(生物、园艺、畜牧、兽医学、农林经济管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广东:暨南大学(药学);
云南:云南大学(民族学、生态学);
陕西: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长安大学(交通工程);
新疆:新疆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上海:上海海洋大学(水产)、上海中医药大学(中医、中医)、上海体育大学(体育)、上海音乐学院(音乐舞蹈)。
3、华东政法大学等全市29所高校(其中“双一流”建设学科4所)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音乐学院、上海体育学院、上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立信学校会计与金融、上海海事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政法大学、上海戏剧学院、上海公安学院、上海纽约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海关学院、上海商学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上海电力大学、上海电力学院、上海健康医学院、上海散打学院、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上海建桥学院、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上海行卫学院、上海利达学院。
4.试点院校
中国科学院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等新型研究型大学以及在沪留学归来的国外(海外)大学可直接申请沉降。
上海公务员考试报名系统
黑龙江省2024年度定向选拔优秀大学毕业生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