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必须让移民官相信,完成旅行后,你不会滞留在加拿大。如你提供的情况不真实或含糊不清,不能让移民官确信你适合进入加拿大,你可能会被拒绝入境。
应准备加拿大担保人(邀请人或单位)的联系电话(最好有住家或手机号),以备入境时需与担保人联系。
特殊情况下,移民官可能要求你交一些保证金,以促使你遵守在加临时居住的有关规定。如你遵守有关规定,离境时,所交现金将退还。
临时访加人员不得在加打工或留学。如要改变身份或延长签证,必须在签证过期前3周内向移民部门提出申请。随身携带护照、签证的复印件及几张护照照片,以备急用。
如果是赴加留学或移民,最好携带有关其它证明,以备抵加后使用,如出生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结婚证、毕业证、成绩单、学位证书、驾驶执照和经历证明。上述证明应办妥公证,并附英文或法文译文。
海关规定
必须填写海关申报卡的A、B两部分。
超过1万加元价值的现金、旅行支票、银行汇票或股票等有价证券必须申报。不许携带武器、烟花鞭炮、毒品、文物、珍稀动植物制品、肉、蔬菜、水果、鸡蛋及奶制品等入境。19岁以上的旅客每人可带1。5升酒(或1。14升白酒)、200支香烟(或50支雪茄)入境,超量将征收关税。
在加购物、住旅馆及在餐馆消费一般要交销售税(7%的GST联邦税,8%的PST省税,食品免税)。旅游者在加逗留期间住宿、采购等消费中的联邦税可在出境时向海关申报退税,出关时出示购物发票及所购物品供海关查验,填写有关表格,手续较烦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