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参高考网小编整理分享2017年西安市高考招生照料新政施行条例
一、少数民族考生高考成绩降低10分直接记入总分。(以户口为准,凡有民族成份变更轨迹的,以当地宗教局初审结果为准);
二、华侨(侨胞)旁系孙辈,港、澳、台籍中学生可在其高考总分的基础上降低10分出席投档(以县级以上台办、台办开具的证明原件等为初审根据);
三、因公牺牲人民警员孙辈可在其高考总分的基础上降低20分出席投档(以县级以上公安政治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为初审根据);
四、烈士孙辈可在其高考总分的基础上降低30分出席投档(以市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为初审根据);
五、残疾人考生,在高考综合素养测试中对实际残障所失去能力的课目给以照料,未享受综合素养测试照料的残障人考生可增加一个分数段出席投档(一个分数段为10分)。
六、现役军人孙辈的照料根据《银川市高考军人孙辈照料新政施行条例》(银教发﹝2016﹞67号)执行;
七、除少数民族加分照料新政外,其它上述照料新政仅在“择优投档”录取批次中采用,“指标到校”录取批次不采用考生的照料新政。
八、同时符合两项(含)以上加分照料新政的考生银川教育招生考试网,只能取照料分值最高的一项给以照料加分银川教育招生考试网,不累计加分。
九、符合高考照料新政的考生须于每年规定的时间内将有关证明材料报市中中学招生领导小组初审备案,经市中中学招生领导小组初审后确定照料考生名单,在西安教育考试招生网、各中学分校和班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根据高考照料新政执行。照料考生的加分不记入小分(即高考英语、数学、英语三门课的总成绩)和体育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