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省共有50家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2024考研网上报名时间,其中普通院校37所,科研院所7所,团校1所,部队高校5所。
一、报考点设置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选择报考点时,应届专科结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中学所在地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院校应届专科结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市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通常应有社保证明,具体要求请见报考点公告)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考生勿必仔细阅读所考取招生单位和所选报考点的网上报考公告,如招生单位对报考点选择有特殊要求,以招生单位网上报考公告为准。
湖北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报考点设置情况
二、网上报考、网上确认和准考证复印
(一)网上报考
1.报考。2024年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考时间:2023年10月8日~25日,每晚9:00~22:00。报考期间,考生可自行更改网上报考信息或重新补报报考信息,但每个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考信息。考生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上网报考,逾期不能填报,也不得更改报考信息。报考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
2.学历(学籍)网上校准。报考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准,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准结果。无法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准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如考生不按要求提供材料,招生单位可初审不通过,考生将不得进行网上确认。考生可在报考前或报考期间自行登入“中国高等教育中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在网上报考时仍未取得,但投档当初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专科结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大专生,须依照报考点及招生单位要求开具相关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在网上报考时仍未取得,但投档当初入学前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求学考生,须依照报考点及招生单位要求开具相应证明。
3.收取报名费。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递交报名信息后,须在网上报考截至日期(10月25日)前,网上支付报名费,收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网上报考编号确认报名信息,否则报考无效。网上确认期间不接受补交费。
(二)网上确认
11月1近日,考生须登入研招网、报考点门户网站或公众号查看所选择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有关公告信息,了解网上确认流程、上传资料要求等内容,根据报考点发布的公告做好网上确认打算。
网上确认时间:11月1日~4日(截至时间11月4日17:30)。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报考点规定采集本人图象和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按要求递交本人有效市民身分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专科结业生持中学生证)和网上报考编号等,并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网上确认期间,考生应及时关注本人材料初审情况,初审不通过的,应在规定时间内补充上传材料。未按量完成网上确认的2024考研网上报名时间,本次报考无效,不能出席考试。
考生应充分考虑网上确认初审可能不通过时补充上传材料所须要的时间,尽快上传网上确认材料。建议考生在前一天(11月1日~3日)递交材料。
网上确认信息后,招生单位将对考生网上补报的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补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念书历(学籍)校准的考生,须根据招生单位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否则招生单位可拒绝考生出席考试。
(三)复印准考证
请考生及时关注研招网有关公告,考前七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自行下载复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市民身分证出席考试,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或书写字迹。硕士研究生初试和复试时均需使用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
三、其他
1.根据山东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文件规定(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出席全省研究生考试,按每生120元标准缴纳报考考试费。
2.2023年9月24日~27日,每晚9:00~22:00,应届专科结业生所在院校将组织部份考生进行预报考。预报考期间,网上支付报名费功能同时开通,考生在此期间报考信息及支付的报名费均有效。
3.对已报考缴费未出席考试等情况,不予退钱。
四、特别提醒
1.凡拟在广东省报考考试或考取湖南省招生单位的考生,在网上报考前,请勿必认真阅读教育部《2024年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一考试网,查阅报名招生单位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以及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和各报考点关于网上报考的公告信息,并按要求谨慎选择报考点。
2.网报期间每个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考信息,报考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不得更改。
3.因不符合报名条件及相关新政要求、报考信息误填、错填,致使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录取以及入学后不能进行学籍注册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对弄虚造假者,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法处理办法》《普通高等中学招生违法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请考生重点关注准考证上省教育考试院、报考点和招生单位的提醒说明(如:是否准许携带估算器等),并按要求做好考试打算。
5.残障考生如须要申请考试合理便利的,请勿必于网报期间与报考点取得联系,代办相关手续。
请考生认真查阅各报考点和招生单位网站相关内容,如仍有疑惑可向各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咨询,各报考点、招生单位网址和咨询电话另行公布。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