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1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等有关法律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民族选拔优秀人才。学校。
第三条
学校名称:成都理工大学。 国家标准代码:10616。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三路1号。 学校在宜宾市设立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 宜宾校区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路三段218号。 考生单独填写申请表,单独录取。
第四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学校是具有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教育机构。 是国家首批建设“世界一流学科”的大学之一。 拥有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培养体系成都理工大学专科,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五
毕业证书:学校实行弹性学习期限。 学生在3-6年内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内容,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达到毕业要求。 学校对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人员颁发毕业证书。 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总委员会和招生领导小组成都理工大学专科,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政策,执行学校党和政府的招生决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并监督所有招生工作。 过程。
第七条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就业部,作为成都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招生委员会全体会议休会期间,处理招生工作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类别、计划及录取原则
第八
学校本科招生主要包括普通班、中外合作办学、国家专项、地方专项、体育、艺术以及新疆内地高中班、藏族内地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
第九条
学校与英国斯塔福德郡大学合作开设工商管理,与英国牛津布鲁克斯大学合作开设会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四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它采用“4+0”方式(即全部四年在成都理工大学学习)双学位培养模式。
学生完成双方共同制定的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教学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将获得成都理工大学、英国斯塔福德郡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王国。 或英国牛津布鲁克斯大学的学士学位证书。
工商管理专业学费为人民币4.5万元/年,会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学费为人民币6万元/年。 中外合作办学不接受未填写专业偏好的考生。 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普通专业。 专业课程以英语授课。 建议会说英语且英语成绩良好的候选人填写申请表。
第十条
我校招生计划及省、专业计划以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告为准。
第十一条
调整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 批次平行自愿提交的调整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 批次连续自愿申报的,调整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专业与学科门类相结合的招生模式。 学生完成专业类别基础训练阶段后,将按照相关规定划分专业。
成都校区按专业招生:地质学(含地质学、地球化学2个专业)、核工程(含核工程与核技术、辐射防护与核安全2个专业)、电子信息(含通信工程3个专业) 、信息工程、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3个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含环境生态工程、环境工程2个专业)、建筑学(包括建筑学、风景园林2个专业)、体育学(含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2个专业)、新闻传播学(含广播电视、广告学2个专业)8个专业招生类别。
宜宾校区按专业招生:计算机(含智能科学与技术(宜宾校区)、物联网工程(宜宾校区)、数字媒体技术(宜宾校区)3个专业)、工商管理(含财务管理(宜宾校区)校区)、人力资源管理(宜宾校区)2个专业)2个专业招生类别。
第十三条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符合相关专业培训要求、符合成都理工大学转学要求的,按照考生转学成绩录取。 思想政治道德考核不合格或者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认可学生所在省份的加分政策,并以加分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专业安置的依据。
第十五条
对于入学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主要偏好之间没有分数差异。 申请分数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排名明细排序录取。 当考生所报专业偏好均不满足时,服从专业调整的,由高分调整为低分至未完全录取的专业; 不服从重大调整的,将予以退出。
第十六条
除日语专业外,考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作为外语授课,各专业有多门课程以英语或中英双语授课。 使用非英语语言的候选人在填写申请表时必须小心。 只有会说英语的考生才能申请英语和翻译专业,并需要参加额外的口试。
第十七条
我校一般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八条
建筑学、土木工程、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要求学生有一定的艺术基础。 建筑学和风景园林专业实行五年学制。 建筑、风景园林专业新生入学后须额外参加学校组织的手绘测试。 补考不及格者,将根据高考成绩和职业志向调整至其他专业。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我校采用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 同时具备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的考生上线。 “专业优先”。 按各省级招生按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备案规则执行; 如果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明确的备案规则第一考试网,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将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文化成绩相同的,按照专业成绩、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播音主持艺术、表演、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如果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外语、汉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择。 排序为低。 其中,四川省设计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以上40分(含40分),四川省播音主持艺术表演专业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以上。省控线以上20点(含20点)。 报考播音主持艺术与表演专业,男生身高要求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要求不低于1.60米。
第二十条
体育专业录取规则:我校采用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成绩。 同时具备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的考生上线。 采用“专业志愿者优先”。 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备案规则进行录取; 如果省招生考试机构没有明确的备案规则,则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如果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成绩、外语成绩、汉语单科成绩录取。 从高到低排序。 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无身体残疾。
第二十一条
进入江苏省的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即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当成绩相同时,按照所选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选修科目的成绩要求必须为BB或以上。
第二十二条
对进入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采取“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偏好排队”的录取原则。
第二十三条
已实施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省、市,备案办法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文件执行。 考生所选科目必须符合学校专业选科要求。
第二十四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审核和复查。 对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的新生,将组织专家进行专业复试、复试录取。 复试中发现学生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我校预留2021年本科招生计划总额的1%,解决各省统一考试在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按照四川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并在公布招生计划时公布收费标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