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深入执行教育法规,推行公开透明的招生政策,确保我校“专升本”招生流程的顺畅进行,并有效保障学校与考生的正当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贵州省的相关规定,同时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此编制本招生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执行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2024年度的“专升本”招生程序。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
第四条 院校代码:
第五条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龙场街道白龙路9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九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专升本”招生工作。学院设立了由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构成的招生委员会,该委员会全面负责执行教育部及贵州省教育、考试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负责研究并制定学院的招生具体细则,并推动招生工作的实际执行。
招生委员会设有专门的办公室,该办公室位于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主要负责具体执行和实施招生录取的相关工作。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对专升本招生过程进行监督。录取阶段,设立信访小组,并指派专人负责处理考生的来信、来访、申诉及投诉事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规定明确,学校将选拔那些满足贵州省所设定的“专升本”报考标准的学子。
我校2024年度的“专升本”招生方案严格依照贵州省教育厅发布的指令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示的招生数额执行。
第五章 资格审查
我校“专升本”招生工作严格遵循贵州省统一发布的《贵州省2024年专升本普通本科与高职高专专业类对应指导目录》的相关规定进行。该指导目录特别针对我校的护理学以及医学技术专业,向考生提出了依据专业匹配度进行报考的建议。针对此类考生,鉴于其需参加相关职业资格考试,我们建议考生务必依照指导目录进行填报。若不按此操作,考生可能会遇到职业资格考试审核不通过的情况,届时一切后果将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
根据省教育厅及省招生考试院的相关文件指示,我校将对报考专业课的考生实施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将获得校内专业课考试的资格,而对于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我校将依据既定规定剥夺其参加专业课考试的权限。
第十七条 规定,对于那些未提交高职(专科)学历证书以参与资格审核的考生,他们必须在毕业的高职(专科)院校获取一份毕业证明,并将其作为资格审核所需材料之一。关于这一要求,学校有以下说明:
2024年7月31日之前(包括7月31日当天),尚未取得高职(专科)学历证书的考生,需由所在的高职(专科)院校提供一份证明,证明该生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包括7月31日当天)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该院校需确保所开具证明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若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包括该日)提供能够证明届时可顺利毕业的材料,我校将无法通过其资格审查。
持有我校录取通知并已开具相关证明的考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包括当天)取得高职(专科)的毕业证书,否则我校将无法为其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第六章 专业课考试及划线
第十八条 校内专业课考试形式为笔试。
对于参加专业课程考试的考生2023年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2024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学校将根据生源报考情况以及专业课程考试表现,针对不同专业和学科类别,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两倍比例,分别设定专业课程考试及格分数线。
第七章 录取原则
第二十条规定,对于文化课与专业课成绩均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学校将依据文化成绩与专业课成绩的总和,从高到低进行筛选,优先录取成绩更佳的学生。
若考生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的总分相同,则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若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课成绩总分相同,且专业课成绩亦相同,则文史类招生专业将优先录取语文成绩较高的考生,而理工类招生专业则优先录取数学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八章 体检及专业要求(建议)
第二十一条,学校将对录取的考生进行身体检查,并依照《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0〕1号)以及相关补充条款进行操作。若体检结果显示考生健康状况不符合所录取专业的标准,学校将立即剥夺其入学资格。
第九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
第二十二条明确要求,必须严格遵守贵州省价格管理部门审定的学费、住宿费等相关收费项目及其具体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规定,针对贵州省此前已脱贫的农村家庭子女,即所谓的“脱贫家庭学生”,各学校需依照既定标准,首先减免其学费,金额为3830元。
第十章 毕业(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毕业证书颁发:对于持有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若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既定学分,并满足毕业条件,将授予由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认证的,国家认可学历的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毕业证书。该证书上印有学院标志,对于符合学位授予标准的毕业生,还将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十一章 复查
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于新入学的学生,学校需在入学后的三个月内2023年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2024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依据教育部、省级教育部门和本校的招生及入学相关制度,对其进行全面的审查。审查结果合格的学生将被正式注册学籍,而审查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区分,并依照有关条例进行相应的处理,直至可能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根据省教育厅发布的“专升本”相关规定,若在复查过程中,确认新生未能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包括7月31日当天)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经核实无误的,学校将即刻剥夺其入学资格。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龙场街道白龙路9号
咨询电话: -、0851-
电子邮箱:
学校网址:
第二十八条规定,若本《章程》内容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或相关政策存在冲突,则应优先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相应政策的规定。
本《章程》的解释工作由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