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申请表提交后是否可以进行更改?
申请表交由受理机构受理前,申请人可以取回自行修改,一旦受理机构接收申请表,就无法再取回。如果申请表在受理机构接收后需要更改,必须联系受理机构请求退回,然后在项目申报系统关闭前再次提交申请表。建议申请表初次填写完成后,一定要认真检查,保证信息准确无误。
16.提交材料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1)保证材料真实,确保材料上传齐全;
(2)请按提示详细填写研修计划,这是评审时非常重要的材料;
导师的详细信息,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的,都必须确保真实无误,表述也要明确易懂,国外导师的履历资料最好是由导师亲自提交,并且需要附带导师本人的亲笔签名。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研修方案,需要中国和外国导师一起制定,并且双方都要签字确认,这是必须遵守的要求
申请者递交的学业证明需从大学本科阶段起,假如是硕士或博士研究生,请递交从本科到最近一个学期结束的全部成绩记录,不能仅提交最近一年的成绩单。
第二条外语标准里,关于在同一个讲该语言的国家学习满一个学年,或者在那儿连续工作一年或更长时间,具体怎样判断?
证明曾经到过相同语言环境的国家或者地区学习或者做事的文件,能够提交以下几种里面的一种:
(1)往年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2)可认定留学期限、留学单位和学历的相关佐证材料,包括:
拥有海外教育背景者须提交:国家移民管理局官方网站生成的个人出入境文件,境外大学授予的学历证明或毕业凭证2025公派留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核发的海外学习经历认证文件。
有过海外工作或学习经历的人士须提交:国家移民管理局官方网站上下载的个人出入境登记表,以及曾经任职或参与交流的单位所开具的海外任职或交流的文件。
18.“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的合格标准如何认定?
答:获得WSK考试合格证书。
这些外语考试,比如雅思、托福和全国外语水平考试,其分数是否需要限定在某个有效时段内使用?
是的,雅思、托福、WSK以及韩语(TOPIK)的考试成绩具备两年时效性,提交申请时必须确保成绩仍在有效期内。
20.留学身份选定后是否可以再修改?
不可以,要使用网络报名系统,首先需要确定留学身份,然后选择留学国家以及项目名称。一旦留学身份被选定,就不能再更改,如果需要更改,就必须重新注册一个账号。
前往非英语使用区域深造,以英语作为工作或学习的主要语言,这种情况下是否能够凭借英语水平证明来申请?
能够做到。不过,倘若打算以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或俄语等作为工作或学习的语言,那么在申请时就必须递交该语言水平的有效凭证,详细规范请参照项目指南第十四条的规定。
网络递交申请之后,是否必须将实体文件寄往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回复:没有这个必要。申请者是否须递交额外文件,要看受理机构的指示,受理机构不用把相关文书报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如果国外大学没有完全免除学习成本,或者没有提供全额经济支持,这是否会妨碍申请这个项目?
申请联合培养的博士生2025公派留学,如果录取证明上没有提及费用问题,就表示不需要缴费;假如对方学校要求缴纳学费,那就不能接受。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对于国外的导师,是否存在招收学生的数量规定?
按照规定,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每一年最多能让两个拥有相同留学背景的学生,在一位外国导师的指导下继续深造,这些学生可以是去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的,也可以是参与国内联合培养的博士生项目。已经录取的学生,并不会占用这一年的名额。
若国外方面所提供的就学函上注明的学习时长介于三到四年之间,于申请经济援助之际,应怎样来明确就学时长与资助时限的对应关系
对于邀请函中仅注明留学时长区间的情形,申请人应当与留学意向单位的相关院系或指导教师取得联系,请求其提供辅助性文书,例如由指导教师签发的正式邀请函,或是经外方确认的学习安排方案,用以具体说明留学起止日期,申请人则需依据这些信息准确填写留学时长及资助期限。
网上报名平台里,若缺少申请人意向的留学机构,能否尝试进行增补?
能够实现。对于那些当前未包含在官方公布的留学机构清单中的学习机构,申请者可以根据系统提供的指引步骤和操作程序,通过网络渠道申请将新的教育机构加入名单。
提交的申请材料里的学习计划(外文),和网上申请表填写的研修计划,是否是同一个文件?
回答:不是,提交的申请材料里,学习计划应由申请人、国外导师和国内导师一起拟定,并且必须是外文版本。申请表上的研修计划则要使用中文,按照信息平台规定的字数来填写。
在信息平台填写申请表格之际,倘若个人在国内所学的学科与计划出国深造的领域并非完全相符,那么应当填写在国内学习的学科名称,还是填写计划出国深造的领域名称呢?
需要填写意向留学学科及其关联的二级学科编号。为确保专家评审顺利开展,务必精确填写相关内容。
申请人如果之前曾借助官方渠道提交过公派留学项目的申请,那么现在是否能够再次利用先前填好的表格和已提交的文件进行新一轮的申请?
不行。若要再次申请,必须以新注册的账号操作,按照规定填写申请内容并上传相关证明,然后通过网络完成提交,之前提交的申请事项与此番申请互不关联。
二、评审阶段:
30.项目评审的基本选拔标准有哪些?
该公派研究生项目秉持公开透明,机会均等,结果公正的指导思想,选拔标准是挑选优秀学子,送往世界顶尖的大学,一流的研究机构,或者重点学科,并且要求这些学生能够跟随学识渊博的导师进行深造。
评审包括材料审核和专家评审两个环节:
(1)材料审核环节
主要审核:
申请人是否符合项目指南所列的申报资格,例如年龄、外语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申请材料的合格性需要确认,包括材料是否真实完整,是否符合规定等。
依据外方发来的入学许可文件或正式邀请函,参照对方导师确认的学习方案中所注明的时限,确定留学时长和资助期限。
(2)专家评审环节
专家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申请人的整体素质如何,需要考察他的专业功底,学习成就,过往经验以及个人才干,还要看他的综合能力,跨文化交流水平,包含语言能力,并且评估他的未来成长空间。
-国外拟留学单位在所选学科专业领域的研究水平及国际认可度;
海外导师的学术资历、在专业领域内的权威程度、往届国家公派留学生的指导记录、同期培养的学生人数等。
该留学学科是否关乎国家战略重点;是否是国外计划接收单位的长处或特色领域等
-出国留学必要性和学习计划的可行性;
-所在单位的推荐意见及申请材料的准备情况等。
倘若材料审核或专家评审等步骤之中任一步骤未能通过,就绝对无法被录取。
三、录取和派出阶段:
录取确定后会寄送哪些文件?留学身份的期限可以维持到何时?
录取者能够通过国家公派留学信息平台查看自己的录取情况,并且可以下载并打印相关文件,这些文件包括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的正式录取函件、《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明》、英文版资助凭证等,需要用英文版资助凭证的打印件来办理签证等相关事宜。
入选者通常须在同一年出发,留学许可的期限到录取次年十二月底终止,若逾期则失效,详细情况需参照录取函的规定。
获得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录取资格之后,能否申请推迟出发时间,更换将要前往的学校,或是调整指导教师人选,以及变更留学所在的国家。
通常情况下不允许,如果确实存在特殊状况,必须获得工作单位批准,然后通过网络递交申请,接下来要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相关部门依据留学目的地进行审核,具体由欧亚非事务司或美大事务司负责。
33.如遇奖学金及银行卡相关问题,如何解决?
关于银行卡和奖学金的发放与结算事宜,请查阅《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改革发放工作问题解答》文件,同时可以拨打电话+86-转7进行咨询,或者发送电子邮件到指定地址。
34.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是否负责签证办理及机票预订?
办理签证以及预订前往国外和返回国内的飞机票等事情,并不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范围内,这些相关事务需要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咨询。
联合培养的博士生在合作学习期间,能否一并举行本国学业的结业评审,这需要确认。
回答如下:博士生需要在国内学习期间被派往国外,学成归国后参与学位论文评审。若在出发前或留学期间已经完成并通过了论文答辩,必须立刻申请终止国家公派留学项目。
如果已经被录取,并且获得了海外移民的许可或长期居住的资格,是否还能被派出去?
不可以,一旦获得海外移民证件或定居权,国家公派留学资格即刻失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从此不再负责安排护照和机票相关手续。
37.国家公派人员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是什么?
派出留学人员需先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在国外学习期间,须遵守当地法律法规,依照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相关规定行事,主动接受推选单位及驻外使(领馆的指导与管理),学成之后必须完成回国服务的责任,服务时长为两年。
四、回国阶段
38.回国后须履行回国服务期两年,如何计算?
完成学业归国入境后,国家公派留学生必须承担为期两年的回国服务责任,此义务的起算时间点为留学生抵达国内之时。(相关细则需参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中的具体条款)
接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的本科生或研究生,若符合条件,能够申请将回国服务的时间延长,项目有其他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进行。
联合培养的博士生学成归国获得学位,在获得许可的情况下,可以到海外进行为期最多两年的工作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