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公告
(第1号)
为统筹做好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推行工作国家司法考试服务中心,根据国家灾情防范新政的调整,现就组织推行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延考省(区、市)考区客观题考试及全省各考区主观题考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延考省(区、市)考区客观题考试
延考省(区、市)考区的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将于2023年2月25日、26日分两个批次召开,应试人员出席其中一个批次考试。客观题考试复印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至2月24日。
延考省(区、市)考区的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于2023年3月3日曝光。应试人员可自3月3日0时起,通过司法部官网、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美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官网自行下载复印成绩通知单。
二、关于主观题考试
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将于2023年3月26日召开。主观题考试复印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至3月25日。
2021年度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参加2022年9月17日、18日客观题考试的成绩合格人员,以及延考省(区、市)考区的2022年度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请于2023年3月3日至3月8日登陆司法部官网按规定确认出席主观题考试并扣除考试费。
三、关于考务组织及其他事项
司法部和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将统筹做好考试组织等服务保障工作,组织推行好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服务中心,切实保障考生权益。
关于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项及要求,按照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4号)执行。考生可登入司法部官网查询或向司法部、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咨询。司法部咨询电话:。
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司法部及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有关通告公告,认真备考复习,配合做好考试灾情防治工作。
司法部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