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职业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依照《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2号)及《福建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0〕45号)的指示,为妥当开展我省高职扩招专项招生事务,现将相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对象
高中及中职(含技校,同上)的毕业生,还有退伍军人,失业的工人,农业户口的劳动者,以及能力较强的农民。
已经登记参加本省今年专科院校分类招生考试,并且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未能被录取的学生。
(二)报名条件
报名者须符合本省高职院校分类招生的报名资格,具体执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落实2020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学〔2019〕42号)。
(三)报名办法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报名时段,参与报名者需在2020年9月23日到25日期间,通过访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页进行登记。
考生类别分为八种,分别是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往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包含同等学力人员,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以及高素质农民,考生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准确选择其中一项。
2.现场确认
核实场所。报名现场核实地点安排在县(市、区)的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各个地方要在报名启动之前,把本区域报名现场核实地点的名称、服务范畴、具体位置、联系电话等资讯公布给社会。报名者在网上报名时,需要挑选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现场核实地点。
核实时间,已在网上报名的考生需要本人于9月26日到9月28日期间,前往选定的确认地点办理现场确认,若错过这个期限,将不再接受现场确认申请。没有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其网上报名的资料将视为无效。
报名时须携带相关证件。报名者要提供个人户籍证明、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报名所需各项文件的原始版本(供现场查验)和复制件。
刚毕业的普通高中和职业中专学生需要递交学历证明文件,或者提供由负责学生档案的部门审核确认并盖有档案专用印章的班级学生名单,同时附上由就读学校核实、校长签字并盖有学校公章的在校证明材料。
往届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需要提供高中学习阶段完成学业的有效证明文件,而具备同等学习能力的申请人则必须递交初中学习阶段毕业的相关凭证以及其他必要文件。
确认身份时,退役军人要出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验的身份文件,下岗失业人员与农民工要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验的身份文件,高素质农民要提交农业农村部门核定的职业认定和身份文件,这些材料均需相关机构审核确认。
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需要提交在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中获奖的证明文件,由确认点进行初步核实,各设区市进行汇总,在十月十日之前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待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无误并在其官方网站进行公示且无异议,考生方可参与免试录取。
报名者须仔细查看报名点提供的《2020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表》,确认内容无误后签字,其他人不可代替签名。一旦确认,所有内容不可修改,因信息有误造成的问题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各确认报名的地点须立刻把报名者的相关文件全部整理存档,每个报名者单独建立档案,然后由当地的教育考试组织机构集中管理以供核查。
二、考试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运用两种测试方法,一种是文化素质测试,另一种是职业适应性测试。
(一)考试科目
文化素质测试包含两个科目,分别是语文和数学,每门科目的最高得分是150分,所有科目的总分加起来是300分。
职业能力评估,该评估着重考察应聘者的职业认知、职业潜能及职业品德等方面,评定结果最高为三十分,不纳入最终总分,只有达到规定标准的人才有资格参与录取过程。
(二)考试时间
考试定于10月25日当天下午三点到五点之间举行,届时将同时进行语文科目、数学科目以及职业能力评估的笔试,所有测试都在同一个考场完成。
(三)考场组织
考试安排在各地符合国家教育考试标准的场地进行,依据我厅与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发布的《关于落实新冠病毒常态化防控期间教育考试招生防疫措施的若干意见》(闽教考〔2020〕8号),以及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相关考务规定实施。
三、志愿填报
依据招生名额,针对不同类别,设定相应比例,确定文化成绩的最低录取标准,此标准用于考生填报志愿之前。
(一)志愿设置
扩招专项录取批次包括普通志愿和单独征集志愿,普通志愿和单独征集志愿都设有二十所院校专业志愿,这些志愿都是平行又按顺序排列的。
(二)填报时间
常规志愿填报工作安排在11月7日到8日进行,考生需要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完成相关操作,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
征集报名,常规报名结束后没能被录取的学生,可以在11月12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写征集报名。
考生须依照指定时限与规范填写志愿,需对所填志愿的真实性与精确性负责。志愿填报时限届满后,网络志愿填报平台将自动终止服务。若考生未准时完成志愿填报,或因疏忽大意导致其他不良情况起步网校,相关责任应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录取
招生录取遵循“高校自主组织、省级考试机构实施”的方针,省级考试机构负责档案投放和录取过程监管,各高校依据国家教育部门及本省招生法规和招生简章等文件,拟定最终录取名单,然后提交省级考试机构进行复核和批准。
(一)招生计划
高职扩招的招生名额依据考生申请的类别划分,包含三个项目:一是招收刚毕业或已毕业的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学生,二是吸纳失业人员、农业工人以及优秀农民,三是专为退伍军人设立。考生必须按照所属类别选择填报志愿,不允许跨类别申请。
(二)录取办法
首先开展普通批次志愿填报的录取工作,等这一阶段录取工作完成后,会公布还剩余的招生名额,然后安排考生进行补报志愿并继续录取。如果补报志愿的录取环节结束后,招生计划依然没有招满,就不再开展后续的补录工作。
普通类和征集志愿都按照招生名额的全部比例进行专业选择的无序匹配。当无序匹配时,如果考生文化成绩相同,则根据语文分数从高到低决定排名先后。如果分数依然相同,就按照录取系统的分配情况处理。如果相同分数导致某个学校专业录取人数超出名额,超出的人数也一并进入录取程序。
(三)免试录取
入选世界级技能竞赛国家队,或者取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国家层面一二等职业技能比赛三等奖,以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级头等职业技能比赛头等奖的考生,会优先录取,在其他人被录取之前,直接进入相应的专业学习。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各处须依据2020年福建省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规范,在10月20日之前安排报名者实施思想政治品德评定,同时把相关文件资料整理进报名者材料库。
(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入学后,由录取院校组织新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六、其他事项
务必提升统筹安排水平,各级各类高等院校须充分领会高职扩招计划的重要作用,严格把控该计划的实施过程,增强部门间的协作与联动,明确岗位职责到具体个人,保证报名、考核及录取等各项事务有效执行。务必保障招生流程平稳顺畅。
要大力普及高职扩招的相关信息,整合各类传播媒介,通过多种途径宣传高职扩招的政策内容以及各院校的办学特点,迅速回应公众的疑问,消除他们的困惑,确保广大学生能全面了解政策,同时积极劝导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毕业生,以及退伍军人、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群体踊跃报名,从而形成积极的社会环境。
(三)报名务必严谨规范。必须严格依照政策规定执行报名,精准领会政策内容与标准,严格把控工作步骤、时限安排和审查标准,逐项核对考生身份资料及附属证明文件,杜绝不符合资格者参与报名。
(四)周密安排考试,文化素养考核与职业能力评估需依照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教育考试招生防疫相关工作规定实施统一管理,各设区市教育局须强化对考试的统筹管理,保证考试实施周密有序、安全合规、公平合理。
(五)改进院校招生流程,健全选拔机制,强化监督机制,依据各类考生特质,坚持精准人才评估,恪守招生考试制度,扩招期间不松懈管理规范。各招生院校必须制定招生规范,在考生填报意愿之后将内容公布于众;要依据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参照各类群体差异,全面制定专业招生名额,保证满足学校基本学习标准、又有学习意向的考生能够顺利入学。
(六)务必端正工作态度。各高校须严格遵循国家及本省关于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的各项准则,恪守高校招生“十严禁”“三十项不得”“八项基本准则”等纪律。必须严肃招生纪律,确保招生计划准确执行,坚决杜绝虚假宣传、付费招生、买卖生源等违规操作。务必防范冒名顶替现象福建高考高招,细致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核与学籍登记工作。对于违规违纪行为福建高考高招,必须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如果存在犯罪嫌疑,应依法移交给司法机关进行处置。
请相关市县区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即刻把此通报发给所有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
福建省教育厅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