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同意,经国家教育部同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面向全国开展认证服务,此认证服务针对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此认证服务针对高等教育文凭。学历认证工作,其目的在于落实中国政府的留学政策,在于促进教育国际交流,在于履行中国在有关国际公约中应承担的义务,在于履行中国在双边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在于履行中国在多边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同时,其目的还在于满足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获得者在中国升学的实际需求,在于满足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获得者在中国就业的实际需求,在于满足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获得者在中国参加各类专业资格考试的实际需求;并且还在于满足高等教育文凭获得者在中国升学的实际需求,在于满足高等教育文凭获得者在中国就业的实际需求,在于满足高等教育文凭获得者在中国参加各类专业资格考试的实际需求;并在于为中国境内用人和招生单位鉴别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提供依据,在于为中国境内用人和招生单位鉴别境外学历位证书提供相关咨询意见,在于为中国境内用人和招生单位鉴别高等教育文凭提供依据,在于为中国境内用人和招生单位鉴别高等教育文凭提供相关咨询意见。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主要内容:
鉴别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颁发机构的合法性,鉴别高等教育文凭颁发机构的合法性,这两者都需要专业的鉴别方法和流程

查证国(境)外学校或者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所授予的学历学位证书贝语网校,以及具备学位效力的高等教育文凭的真实确切性;
3. 针对国(境)外学历学位 , 以及 我国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 , 提出认证咨询意见 ;
4. 为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高等教育文凭出具书面认证证明,该证明是通过认证评估之后的证明,简称为“认证书”。

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范围:
1. 在外国的大学,或者其他机构,进行高等教育的学习国外学历认证官网,攻读正规的课程,从而获得相应的学历,以及学位证书,或者高等教育的文凭 。
2. 在经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合作办学机构(项目)里学习,所获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在经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且报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的合作办学机构(项目)中学习,所获得的国(境)外高等教育文凭;

在中国大陆之外的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大学或者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取到的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或者高等教育文凭。以及在港澳台的地区的台岛区域,相关大学或同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取得的对应学历学位证明。还有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大学或者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得的学士以上,包含学士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 。
以下国(境)外机构颁发的证书暂不在学历学位认证范围内:
1. 结业证书,是参加外语培训后获得的,或是攻读其他非正规课程国外学历认证官网,像短期进修,然后得到的 。

2. 进修人员、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和博士后研究证明;
3. 国(境)外高等院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预科证明;
4. 国(境)外的,并非高等教育的文凭,以及荣誉称号,还有没有相应学习或者研究经历的荣誉学位证书;

5. 办学机构(项目),未经中国政府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所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6. 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者高等教育文凭,是通过函授,以及远程教育,还有网络教育等非面授学习方式而获得的;
7. 国(境)外各类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