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完成2022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事务的若干指示》(京教计〔2022〕9号)的指导方针,2022年本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事务需秉持“稳定中求发展”的根本方针,确保考试招生事务平稳有序开展,力求达成“安全招生”的根本要求。现将相关事务安排通告如下:
一、招生政策
依据国家教育部关于优化优质高中招生名额下放至初级中学的相关规定,确保全市优质普通高中至少一半的招生名额分配给普通初级中学。合理调配优质教育资源,实施学校招生名额分配制度,推动基础教育的优质化与均衡化进程。
要进一步缩小跨区域招生的名额规模,允许部分成绩优异的普通高中学校适量设定跨区域招生的名额,并且要优先提供给教育资源相对匮乏的地区,城乡融合发展的普通高中学校可以在资源供给充足的地方适度设定跨区域招生的名额,私立高中学校的招生工作要主要面向学校所在的行政区域,并且要制定区域性的招生方案。中等专业学校、职业技术学校、荣获“国家层面、省级层面重点中等职业教育机构”名号的职业中学等相关教育机构,能够依据自身的教育运营状况,在整个城市内招收学生,不会为各个行政区域设定招生名额。
(三)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采用统一招生方式选拔学生,主要在本区范围内招收学生,同时适当减少在区外招生的名额。学校能够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之后,考生填报志愿之前,举办以语言能力为主要考察内容的资格性考试,在确定合格学生名单之后,需要将名单报送北京教育考试院进行登记。在统一招生环节,对于符合条件的学生,将根据其填报的志愿和考试成绩来决定录取结果。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评估体系的变革,研究多样化的学生选拔途径,在2022年启动了中等职业教育的自主选拔试验项目;同时,在东城区和西城区的部分普通中学实施了注册入学试验方案。入选的学生仍然需要参与初中学业水平测试,其结果仅评定为“达标或不达标”,不会公布具体得分,也不提供细分成绩查询,且无需参与中考志愿选择及其他录取流程。
(五)改进中高等职业教育间的衔接,并且实施高层次技术专才的连续培养计划。建立连接中等职业、高等职业直至本科职教的连贯培养通道。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实施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衔接培养的通告》(京教职成〔2022〕5号)要求,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衔接培养计划包含高本衔接和中本衔接两种类型,所有专业都面向整个城市招收学生,不按各区下达招生名额。
二、招生简章编制
《2022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简章》的编纂任务由北京教育考试院承担。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的招生简章提交工作,各区中招办需负责办理;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以及技工学校的招生简章提交工作,则由各相关学校自行处理。各区和学校需对招生简章所申报内容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承担相应责任。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
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高级中等学校:
1.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三年级学生。
本市户籍,年龄未满十八周岁,即2004年9月1日之后出生的已毕业学生。
3.积分落户人员随迁子女。
非本地户籍的应届初中九年级学生,若符合以下情形,则可申请就读对应学校:,没有本地居住证明贝语网校,但能提供稳定工作证明,或者父母一方拥有本地房产,且该房产已登记在自己名下,或者学生本人曾在本市学校就读过三年,且成绩优异,或者学生家庭因特殊原因需要在本市就读,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也可申请。
符合以下任一情形的人,能够申请参加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和职业技术学校的相关考试:
①由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属“原北京下乡知青子女”的考生;
②由区台办认定的属“台胞子女”的考生;
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开具的函件,并且拥有“博士后研究人员入驻登记凭证”,该凭证的有效期限截止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这类考生的子女可以报名。
④由人民解放军相关政治部门认定的属“随军子女”的考生;
持有市人力社保机构核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证件有效期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的居民子女考生;
⑥父(或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的考生;
经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确认,属于“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子女”范畴,且持有非农业户口的考生。
经首钢矿业公司确认属于“职工后代”身份且持有河北省户籍的考生,能够申请参加石景山区普通高中、首钢技师学院以及黄庄职业高中的招生考试。
经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北京分公司确认,符合“化六建北京分公司子女”身份的非本地户籍考生,具备资格申请通州区的普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和技工学校。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62号)的相关要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若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升学申请并成功通过审核,且满足以下各项要求,便具备资格参加2022年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外来务工人员需要出示有效的北京市居住证明,可以是居住证,或者是居住登记凭证,亦或是工作居住证明,并且这些证件都在有效期内。
(2)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的住所;
(3)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3年;
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持续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已经达到三年期限,具体为2019年9月至2021年9月期间,连续缴费,不包括补缴。
随迁子女拥有本市学籍,并且已经在北京持续接受初中教育满三年。
6.高级中等学校在校学生(含休学学生)不得报考。
(二)报考工作
本市户籍考生,学籍与户籍分属不同区域,可自行决定在学籍地或户籍地参加考试,但仅限选择一个地方。若决定回户籍地考试,需在限定时段内向就读学校提交申请,并前往户籍地招生管理机构完成报名流程。户籍地考生若想参与城区学校面向全市选拔特长生的项目,其学籍和户籍必须都属于城区,或者同时属于郊区。
符合普通高中入学条件,并且是同一所学校连续三年在校的应届初中生,能够参与学校名额分配、市里统一安排以及针对特定初中的定向招生项目。而已经毕业的学生、从外地返回北京报名的人以及回老家考试的报名者,则不能参与这些招生项目。
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北京市宏志生招生工作的通知》(京教基二〔2022〕6号)的指示,需在指定时限内递交申请,经考生就读初中进行初步审核,以及目标院校所在区教育局完成复审,达到宏志生资格的学生,能够申请就读“宏志班”项目。
4.具有升学资格的本市正式户籍考生可以参加贯通项目招生。
学籍资料以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云平台(CMIS)为准,具体信息由此平台提供,是确认学籍的唯一依据。
四、考试及评卷
2022年继续推行初级中学学习成果评估,把初中结业考核和高中入学选拔合并进行。
录取总分由660分组成,计算分数的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历史、地理、化学、生物以及体育与健康,历史和地理这两门学科,地理成绩更高者被计入总分,化学和生物这两门学科,生物成绩更高者被计入总分。
(一)文化课考试及评卷
2022年北京市初级中学学业水平测试以学习情况为基础进行考核,持续提升测试题目水准。该测试采用集中出题、集中制作试卷、统一实施考试、分区域进行评分的模式。北京教育考试机构承担文化类考试科目的出题任务,并制定评分依据和具体要求。各行政区域需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强化对评分环节的组织管理,严格遵循全市一致的评价依据和具体要求,保障评分环节的成效。
语文试卷的满分是100分,数学试卷的满分也是100分,外语的满分同样是100分,其中卷面部分占60分,听力口语部分占40分,听力口语考试使用计算机进行,和统考笔试分开进行,考生有两次考试的机会。
物理学科满分80分,其中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占10分,化学学科满分80分,其中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占10分,生物学科满分80分,其中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占10分,道德与法治学科满分80分,其中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占10分,历史学科满分80分,其中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占10分,地理学科满分80分,其中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占10分。
初三年级的文化课考试安排在6月24日到6月26日上午,初二年级的文化课考试则定在6月26日下午进行。
文化课考试的考务工作遵循《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的通知》(京考考务〔2020〕5号)以及《关于修订〈北京教育考试院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违规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京考考务〔2012〕3号)等文件要求执行。此外,还须依照《北京教育考试院处置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制定考试突发状况的应对方案。
(二)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
体育和健康这门课程的总分是四十分,其中实际操作测试占三十分,平时表现评定占十分。各个区会依照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指示来安排具体执行。
(三)专业加试
专业加试分为两种类型,分别是针对提前招生的专业测试和面向统一招生的专业加试。凡是报考需要参加专业加试的专业的考生,都必须在指定时间段内参加招生学校所安排的专业加试,只有通过加试才有资格填报对应的志愿。这项专业加试的具体工作由各个学校自行负责并执行。相关学校需要按照规定提交具体的工作计划方案,并且必须在全市统一设定的时间窗口内开展加试活动,同时将考试合格的学生名单上报。
五、志愿填报
2022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实行考后知分填报志愿。
参与衔接项目提前录取、专项指标分配和市一级协调招生的学生,需要在限定时段内进入北京教育考试网,参照招生说明选择意向院校。
该工程计划招生采取分批填报方式,一共设有八个名额,每个名额允许选择一所学校,每所学校只能填报一个专业方向。只有那些总分超过四百九十分的学生才有资格进行相关志愿的选择。
名额分配和市区统一招生合计设有八个选择,每个选择可以填报两个专业方向。要想填报这些选择,考生的总成绩必须超过570分,同时其综合能力评定需要达到B级水平。
统一招生共设8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2个专业。
六、招生录取
(一)招生录取方式
二零二二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分三个步骤实施。首先进行提前招生,其次开展校额到校招生,最后实施统一招生。已经通过前一个步骤录取的学生,将不再参与后续步骤的录取。
提前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其中包含贯通项目提前招生录取,以及非贯通项目其他学校的提前招生录取。
提前招生中贯通项目的录取工作,遵循招生院校的贯通培养方案,依据考生的总成绩进行排序,优先考虑高分者,并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分配,录取过程在所有提前招生学校之前展开。一旦考生被贯通项目录取,便无法再参与其他后续的招生环节。
校额到校招生录取,涵盖了校额到校和市级统筹两种类型,这类录取工作安排在提前招生之后,统一招生之前进行。录取过程,会根据优质高中校额到校的计划,以及市级统筹的计划,还有初中校分配的校额到校和市级统筹的名额数量,按照考生录取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并且遵循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
招生工作整体进行录取,录取过程遵循学校的招生名额,录取分数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同时考虑考生填报的志愿优先级。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以申请参与后续志愿填报录取,这类学校及其专业的录取标准、适用对象和录取流程,均与常规招生保持一致。凡要求进行额外测试的学校或专业,将不再具备组织测试的资格。招生考试机构会统一公布参与后续志愿录取的学校名称、专业设置以及招生名额。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在指定时段内可以提交征集志愿申请,若选择要求额外测试的专业,必须通过测试才能有效。
(二)招生录取审批
本市所有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的审批事务由北京教育考试院中招部门承担。各区考试中心中招部门参与全市招生录取活动,并负责处理未录取考生的档案打印事宜。招生学校需在指定时限内通过网络核对录取考生的资料,并依照规定完成相关录取的审批流程。各初级中学必须准时获取本校考生的录取数据,同时迅速告知未录取学生依照规定参与志愿调整。
录取信息可以在北京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上查到。所有高级中学必须遵循市教育委员会的指示,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最终核准的学生名单,为新生办理学籍登记手续。
(三)对特殊学生的录取规定
应届初三学生如果获得了市级三好学生荣誉,参加考试后就有资格直接升入本校高中就读。所有选择通过直升本校高中途径的市级三好学生,都必须将自己意向的普通班专业,填写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的第一专业栏位中,这样才有可能以市级三好学生的身份被该校正式录取。
报考体育、艺术或科技特长生时,需遵循市教委相关文件指引,通过测试并达到标准北京市第八中学,然后必须将目标学校的普通班专业填入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的第一专业栏,这样才有机会以特长生身份被该校录取。
申请就读设有“子弟部”或“实验项目班”的院校的学生,若满足入学资格,必须把该校针对此类学生设置的普通专业,填入统一招生首选志愿的首个专业位置,这样才有可能按照对应身份被该校录取。
符合直升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将学校招收此类考生的普通班专业,填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位上,这样才能够以直升身份被该校录取。具备直升资格的学校,需要依照市教委的相关规定,在指定的时间和范围内,公布直升的方案以及符合直升条件的考生名单。各个区在规定的时间内,要将符合直升条件的考生名单,上报给北京教育考试院进行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后的考生名单,是不允许进行更改的。
申请“宏志班”项目的考生,只要满足相关资格,就必须把该校招收这类学生的专业填在统一招生时第一志愿的第一专业位置上,如果打算申请两所或更多学校的“宏志班”,就需要从第一志愿开始依次填写。
具有外交部子女身份申请北京市第二中学、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清华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朝阳学校、北京市第二十七中学外交部子女班的学生,必须把这些学校的外交部子女班当作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来填写申请(北京市第二十七中学也可以作为紧接着填写的第二志愿);具有外交人员服务局子女身份申请北京市第五十五中学外交人员服务局子女班的学生,必须把该校(专业)当作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来填写申请。
7.符合录取条件的残疾考生,各招生学校要予以录取。
(四)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
1.烈士子女考生,在录取时加20分给予照顾。
2.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加10分给予照顾:
(1)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见义勇为者后代,含牺牲者与一至四级伤残者后代。
3.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加5分给予照顾。
(1)归侨(华侨)子女考生;
(2)台岛省籍考生;
来自边境地带、山区地域、草原地带以及少数民族集中居住区域的考生,若在初级中学阶段转学到本市接受教育,属于少数民族学生。
军人子女在加分和录取方面享有优待政策,具体执行标准依据《北京卫戍区政治部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3年北京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京政联〔2013〕1号)文件内容为准,各项规定均需严格遵循。
消防救援人员后代加分和优先录取依照《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的文件》(京应急发〔2019〕32号)规定实施。
现任驻外外交机构工作人员的随任子女,若在初中阶段回国,录取时会获得优先考虑,前提是他们的总分与其他考生相同。
符合多项加分标准的考生,只能从中挑选一种加分方式,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若已获得加分,在录取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将不再享有优先录取的待遇
获得加分或优先录取的考生信息会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公布。
(五)有关减分规定
满足报名资格的往届考生在录取时,其总分会先扣除五分,再进行最终决定。
(六)对不予录取考生的规定
任何招生学校或专业都不可以录取那些没有参与初中学业水平测试的学生。
获得专业加试许可的院校或专业北京市第八中学,不能招收未参加专业加试的人,或者专业加试未达标的人选。
各招生学校或专业不可以录取那些没有参加中考体检,或者身体状况不符合本校或本专业要求的考生。
七、其他有关工作
(一)体检
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包含体检环节。所有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都必须参加体检。市体检中心承担体检业务培训、指导、检查、裁定及监督职责。各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负责本区考生的体检任务,需按时保质地完成中招体检工作,并将体检结果信息及时上报市体检中心。
(二)考生档案管理
所有参加中考的学生都必须创建电子档案资料,学生的各类初始材料由就读的初级中学或本区域中考管理机构承担保存工作,资料保存时长是十二个月。
八、主要工作日程
1.5月体育现场考试
2.5月13日前回户籍考生向所在学校提出回户籍申请
五月份十六号到十八号准备报名宏志班专业的学生向自己就读的初中提出申请
4.5月17日-5月30日特长生测试
5月18日8:30到12:00期间,在户籍地的考生需要前往户籍所属区域完成确认相关流程,办理确认手续
6.5月25日公示加分和优先录取考生信息
7.5月下旬发放《招生简章》
六月份二十四日至二十六日,初三学生参加学考,二十六日午后,初二学生参加学考。
9.7月5日中午十二点会发布初三学考的分数以及各个分数段的人数统计,下午一点半到四点半期间,考生可以查询自己的成绩。
10.7月5日13:30-16:30网上咨询
11.7月6日-7月9日招生学校专业加试
7月10日中午十二点,会发布初二学考的分数,下午一点半到五点,学生能够查询自己的成绩。
13.7月11日-7月15日志愿填报
14.7月16日完成志愿确认
15.7月中旬-8月中旬录取